『壹』 什麼是自由的幸福
就是幸福的自由·
『貳』 什麼是自由 什麼事幸福 自由和幸福哪個更重要
對一個社會的個體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爭取的生存空間和實現個人意志的空間,這個空間包括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及傳統的等外部條件,同時也包括個人體質、慾望、財富、世界觀價值觀及理想觀的表達慾望等個人因素和內在因素。 自由是人類在獲得基本生存保障的前提下,渴求實現人生價值,提高生活質量進而提高生命質量的行為取向和行為方式。由於存在自然條件和內在條件的局限性,這種取向有時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自由還是一個非常具有時限性和相對性的概念,因此不同的群體、不同的個體對自由的看法是不同的。. 從意識形態來講,自由分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選擇和感性的選擇往往存在差異和沖突,因此可以說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自由。 從一般意義上來講,人們更看重感性意義上的自由,而感性的自由更容易和外部世界發生沖突。 而理性意義上的自由和對這種自由的尊重,是人類個體、群體,以至民族和國家走向文明和發展的必然的先決條件。 所謂自由,不應該想要尋求誰的施捨,即使被束縛,只要心不被壓制,對於自己而言隨時都可稱之為自由。
『叄』 你我必須幸福且自由什麼意思
一定要幸福,獲得幸福,得到幸福,自由自在。
有自由並不代表真正的幸福,但是,有自由就能創造幸福。
自由是人類的工作生活空間。有自由並不代表真正的幸福,但是,有自由就能創造幸福。若果人失去自由,沒有了自由,那麼,人生一事無成了。可是,自由應該是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認可方圍內的自由,才能無所禁距的條件下發輝自己的所能,從而達到真正自由工作生活的空間里,創造出自己認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