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幸福工程的介紹
幸福工程,全稱「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主要以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家庭的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幫助她們發展家庭經濟,脫貧致富。
『貳』 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四項行動是什麼
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四項行動如下:
一是實施家庭文明創建行動。加強婦女思想政治引領,以「百萬家庭創和諧」為主線,以深化尋找「最美家庭」為抓手,發動婦女和家庭成員積極參與綠色幸福家庭、美麗小庭院(居室)等各類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引導廣大家庭培樹良好家風,弘揚時代新風。
二是實施家庭教育支持行動。積極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五進」活動,完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拓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培育家庭教育專兼職工作者隊伍,不斷提升指導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三是實施家庭服務提升行動。扎實開展巾幗家政服務、巾幗手工服務等,發揮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機製作用,創新家庭公益服務模式,為婦女做好事、解難事、辦實事。
四是實施家庭研究深化行動。探索建立家庭教育專家智庫,以研究新時代家庭觀為核心任務,圍繞家庭建設特別是家庭家教家風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實踐研究和政策研究,形成研究成果,為婦聯組織創新開展家庭工作建言獻策,為推動出台相關公共政策提供依據。
『叄』 計劃生育協會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全稱「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與中國計生協、中國人口報社於1995年共同創立實施,並組成了由王光美任主任的幸福工程組織工作委員會。該項目主要以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家庭的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圍繞"治窮、治愚、治病",採取"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的救助模式,(每戶給予1000-3000元)幫助她們發展家庭經濟,脫貧致富。
一、項目宗旨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
以計劃生育貧困母親,特別是農村二女結扎戶的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通過無償幫扶等資助方式,指導、幫助她們發展種植養殖業、營銷業、服務業等生產活動。同時,結合計生實際為她們提供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務。通過開展項目活動使她們增加經濟收入,提高文化和身體素質,早日擺脫貧困,走上幸福之路,促進我區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項目內容
提供無償資助幫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發展經濟。
三、救助模式
「幸福工程-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行動」項目採用「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的救助模式。
1、小額資助:一次性給予每位(戶)受資助的計生貧困母親救助金額1000-5000元,資助期限為一年。
2、直接到人:項目資金直接落實到計生貧困母親手中,做到公開、公正、合理,項目直接到戶、資金直接到人,被救助母親名單、資金項目及標准在本村(居)公示欄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並上報區、鎮(街)計生部門備案。
3、滾動運作:區每年預算部分幸福工程資金,進行滾動幫扶救助,每期幫扶救助期限為一年,到期後,幫扶對象及所在的鎮(街)、村(居)對其效果進行統計匯總和總結;下一年度再根據計生貧困母親的狀況,開展新一輪的幫扶活動。每戶原則上不予重復幫扶。
4、勞動脫貧:通過項目救助,提高貧困母親的身體和文化素質,激發貧困母親參與生產勞動的熱情,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意識,掌握勞動技能,增加經濟收入,為脫貧致富奠定基礎。
四、項目申請條件
救助對象系夫妻雙方是農民的農村二女扎戶中的貧困家庭,有生產自救能力和較好的生產發展項目,無貸款還款能力。
五、項目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協會小組長和骨幹會員要向村(居)協會推薦本小組救助對象。各鎮(街)要組織計生幹部、協會會長及小組長對本鎮(街)符合救助條件的計生貧困母親逐戶走訪摸底、把關、核實,全面摸清所有二女戶家庭生活情況。鎮(街、場)要及時匯總填寫《翔安區「幸福工程救助計生貧困母親」調查摸底表》,並於每年的5月底送至區人口計生局、計生協會。
二)申請程序。
1、申請階段。經過摸底被初選為救助的計生貧困母親本人須提出申請,填寫《翔安區 年度「幸福工程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項目資金申請表》送至村(居)計生協會。
2、討論審查階段。村(居)委會要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並召開專題會議討論通過,確定相應的聯系人,上報鎮(街、場)計生辦、計生協會審查確認。
3、公示階段。被初定為救助的對象將在鎮、村政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7天以上,接受村民監督,確保公正、公開、公平。
4、確定階段。經過層層審查把關、公示,群眾無異議,確定為救助對象,鎮(街、場)要填寫《翔安區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花名冊》和對象檔案材料於每年6月底上報區人口計生局、計生協會審核備案。區計生局、計生協將入戶走訪、抽查救助對象,確認救助對象的申請資格後,再將資金下撥給各鎮(街),各鎮(街)必須於每年7月底前將救助款發放到貧困母親手中。
『肆』 幸福工程的幸福故事
王孝柏,青海省平安縣寺台鄉人,雙女戶。救助前,全部家當只有兩間舊土屋外帶2000元債務,一年忙到頭,僅夠糊口而已。1996年8月,得到了幸福工程救助資金2000元,買了4頭豬,搞起了生豬育肥。第二年,出欄肥豬20頭,獲利4000元,家裡蓋起了五間磚瓦房,開起了小飯館,丈夫也結束外出打工,回到家中幫妻子照看生意、跑采購、販賣生豬。2001年,夫婦倆又瞄上了葯材種植項目,當年就獲利1萬元。
王孝柏富了,但她的內心卻無法平靜下來,當她看到同村、鄰村那些因缺乏資金
而處在困境中的姐妹時,她想幫她們一把。王孝柏夫婦借1000元給王生花,幫她搞起了廢品收購;當得知趙全文因胃穿孔急需手術,又無力支付手術費用時,又將2000元及時送到他手中;為趙有菊買了一台糕點機,趙有菊邊學邊做,年收入近4000元,……至今,王孝柏夫婦先後資助了16戶貧困母親家庭,援助金額達8000元。2002年,夫婦倆又投資3萬元開辦了地毯廠,吸收了60名貧困姐妹進廠,為掙錢無門的姐妹找到了一份工作。1997年,村裡要建村小學, 戶均集資50元,王孝柏無償贊助500元,每年的「六·一」兒童節,她都捐助300元為孩子們搞活動,2002年被評為「優秀校外輔導員」。2001年村委會改選時,王孝柏當選為村委員會主任,丈夫也在2002年當選為村黨支部書記。 徐月文,甘肅省天祝縣華藏寺鎮藏寺村人,全家4口人。救助前,僅靠種地維持生活,加上連年自然災害,莊稼收入甚微,人均口糧不足200公斤,年人均純收入不足500元。2000年8月,得到幸福工程資助款2000元,又自籌資金5000元,飼養奶牛,日產鮮奶36公斤,月收入600多元,僅此一項,年人均純收入可達2000元。2002年,徐月文家購置了摩托車、洗衣機、彩電,家庭面貌煥然一新。
『伍』 幸福工程的運行與管理
自2012年起,幸福工程項目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1. 目的:增強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提升公益項目的公信力。
2. 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
(2) 符合幸福工程宗旨及管理制度規定。
3. 項目申請條件:
(1) 申報項目實施地應為老、少、邊、窮地區;
(2) 申報單位須提供1:1的配套資金,並匯到「人基會」賬戶;
(3) 申報單位有具體措施保證資金的安全使用與按期回收;
(4) 申報單位有穩定的執行團隊和技術力量,為受助對象提供技術、信息跟蹤指導及健康檢查服務;
(5) 申報項目投入少、風險小、見效快,適應市場需求、扶貧力度大,實施計劃具體;
(6) 申報單位能按照要求及時上報項目過程中文、圖資料,並於結項前完成終期評估;
(7) 受助對象選擇應符合幸福工程救助標准,履行自願申請、名單公示的程序;
(8) 申報單位須有具體的宣傳計劃,使幸福工程在實施地形成良好的社會影響。
1. 凡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
2. 由有關專家、捐贈代表、人其會成員共同組成的主審小組對項目辦公室初篩後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審核;
3. 根據評審小組成員的評估打分確定中標項目;
4. 人基會網站幸福工程專欄公示中標項目;
5. 項目辦向中標項目單位發項目設立通知。 幸福工程項目資金必須按照《幸福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要主做到專款專用。
1. 資助款發放前的准備工作:
(1) 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縣項目辦公示受助母親的救助標准;
(2) 鄉村項目辦配合縣項目辦對當地貧困家庭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3) 符合救助標準的貧困母親提出書面申請,群眾評議,縣項目辦最終確定救助名單並上報至省及全國組委會。
2. 資金的撥付與回收:
(1) 國、省、縣三級簽署《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項目協議書》,二周內將資金撥付至省縣;
(2) 縣項目辦舉行資助款發放儀式,在發放儀式上,受助母親親臨現場簽訂《受助母親資助款使用協議書》,並領取資助款;
(3) 為保證資助款能按協議要求使用,並按時還款,各地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措施:現場公證;聯保;公務員擔保等;
(4) 各鄉村項目實施地將救助母親名單、資助款使用金額、從事生產項目、資助款使用時間、還款日期進行公示;
(5) 項目到期,由鄉村項目負責人協助縣項目辦管理者收回資助款,再資助其它貧困母親。
3. 資金的管理:
(1) 資助款的來源:向社會各界募集資金;
(2) 幸福工程組委會按捐款者的捐贈數額向捐贈人出據由國家財政票據監管中心為幸福工程印製的捐款收據;
(3) 按照民政部《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將捐款及時用於開展幸福工程項目活動;
(4) 縣項目辦每年對項目的運作實施情況進行自評,並將評估結果報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國、省組委會根據各地項目進展情況對資金的使用及項目的管理適時進行抽查評估。全國組委會根據情況確定時間,委託第三方對項目點進行抽查評估;
(5) 通過年報、簡報等形式通報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6) 審計部門每年都要對幸福工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7) 邀請捐款者到幸福工程項目點考察走訪,了解資金的使用情況。
『陸』 幸福工程的基本情況
總有一個人,默默將我們支撐;總有一種愛,讓我們淚流滿面。這個人就是母親,這種愛就是母愛。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國8000萬貧困人口中,存在著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貧困母親,她們中不少人生活在極度的貧困狀態,口糧不足,缺乏收入來源,更享受不到文化教育、衛生保健等基本社會福利。她們大多生存在石山區、深山區、荒漠區、黃土高原區和庫區、灘區,因地域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經濟落後,生存條件極為惡劣。她們當中80%以上是文盲,50%患有各種婦科疾病。
為了幫助貧困地區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母親及家庭改變生活現狀,過上幸福生活,1995年2月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和中國人口報社共同發起創立了「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 時間:1995年2月28日
發起: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中國人口報社三家共同發起的一項以救助貧困母親為使命的社會公益活動。 組委會主任:王光美(首任),顧秀蓮(現任)
組織機構: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設立在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分支機構:全國組委會對全國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授權成立了幸福工程組委會或辦公室 幫助貧困母親發展生產、勤勞致富;普及科學知識、轉變思想觀念;改善健康狀況、提高身體素質。簡稱「治窮、治愚、治病」。
「治窮」(經濟幫扶)是幸福工程項目的核心內容,也就是幫助貧困母親通過勞動脫貧致富。「治愚」(技能培訓)主要是興辦「母親學校」,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同時由縣級的畜牧、林業、科技等部門共同配合向受助母親傳授各類種植、養殖和加工等一般性技術。「治病」(健康扶助)主要是利用該縣的醫療、衛生、計生等現有設備,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受助母親提供健康普查服務,並兼治一般性常見婦科疾病。 「幸福工程」「治窮」的模式是「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成本低、效益好、可持續的其它救助方式。
小額資助:向每位受助母親(戶)提供3000—5000元的救助款。
直接到人:縣(市)項目辦與受助母親簽訂協議,將救助資金直接落實到受助母親,並親自簽字領款。
滾動運作:項目實施周期內,受助母親用款時間由縣(市)項目辦根據項目內容確定,到期收回繼續救助其他貧困母親。
勞動脫貧:通過項目救助,激發貧困母親參與生產勞動的熱情,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意識。掌握勞動技能,通過自身的勞動增加經濟收入,提高社會地位。 1.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貧困線標准;
2. 必須是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婦女;
3. 本人及家庭有強烈的脫貧願望和計劃;
4. 本人及家庭成員具備勞動脫貧能力;
5. 遵紀守法,尊老愛幼,鄰里關系好;
6. 講誠信,能按時如數歸還本金支付管理費。 幸福工程實行三級管理:
1. 幸福工程全國組織工作委員會(實施幸福工程的組織機構,幸福工程的專用標志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冊)
2. 幸福工程省級組委會(經由幸福工程全國組委會授權的各省實施幸福工程的組織機構)
3. 縣幸福工程領導小組(下設幸福工程項目辦公室,並有專人負責幸福工程項目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