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立幸福城市應該怎麼做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民如何參與?
1、文明行動從點滴做起。作為攀枝花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創建者。廣大市民應當以強烈的責任感,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積極投身到創建文明城市活動中來。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自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要說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以實際行動為創建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2、遵守公共場所道德。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損壞花木、不吵架斗毆等;禁煙場所不吸煙;影劇院、圖書館、會場等地不喧嘩、嬉鬧,參加會議觀看演出時手機等通訊工具設置震鈴或靜音;不弄臟、損壞公用電話、郵箱、報欄、座椅、窨井等公共設施。
3、維護交通秩序。車輛、行人各行其道;車輛、行人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自覺保持交通暢通、不人為造成交通阻塞;車輛、行人服從交警指揮;在交通站點遵守秩序,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
4、爭當文明市民。在人際交往中,注重個人形象,講究必要禮節,做到穿著整潔,舉止文雅,說話和氣,守時守約,尊重他人,相互禮讓,熱情友善。
5、建立和諧的公共場所人際互助關系。公交車上為老、弱、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主動讓座;友善對待外來人員,耐心熱情回答陌生人的詢問;公共場所主動幫助殘、弱或其他需要幫助的人。
6、愛護公共設施。珍惜社會共同勞動成果,愛護城鄉道路、水電、通訊、交通、環衛、消防等公共設施,不人為弄臟損壞,保護名勝古跡、歷史文物。
7、參加公益活動。積極參加社區環境衛生整治、扶貧幫困、治安巡邏、環保宣傳等公益活動,爭當志願者,支持參與無償獻血、捐獻骨髓等公益行為。
8、恪守商業道德。在經營活動中做到以德經營、誠信立業、文明生財、不賣假貨,不做有損形象和個人誠信的事。經營性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不出售過期、變質、偽劣商品,不制假售假、不窩藏和銷售走私物品;書店及出版物銷售網點不得銷售政府主管部門明文禁止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