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樣才算幸福.
一、幸福是一種感覺。
幸福是一種自我需求得到滿足以後的喜悅並希望一直保持現狀的心理狀態。
首先幸福是一種心理上的感覺,就像炎炎夏日你有一杯冷飲,或者冰天雪地里你有一杯熱茶時,你的需要得到滿足後的那種喜悅就是幸福。
很多時候讓你感覺到幸福都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而是家人朋友讓你覺得自己的需要得到了滿足的一種小確幸。
比如天冷的時候愛人提醒你添衣蓋被,上班之前有人親手為你做了早餐,睡覺之前愛人給你了一個吻並且和你說晚安,這些細節都足以讓你感覺到幸福。
其實幸福看不到也摸不著,更多的就是來源於自己心靈上的滿足,只有知道自己真實的需要並且懂得如何滿足自我需求的人才能長久地擁有幸福。
這是幸福的第一個理解。
二、幸福是一種體會
幸福是生活平順,家人健康,事業有成,孩子上進的一種自我體驗。
幸福是一種體會,很多人都聽過一句話:幸福的人都一樣,不幸的人才各有各的不幸。
所以大部分幸福的標准都很類似,父母親人身體健康,孩子上進勤奮,工作順心,經濟富裕,這是很多人都想要的幸福。
換言之,如果你正處在上面所說的那些環境中,在別人看來你就是屬於幸福的那一群人。
但這樣的幸福是一種體會,只有身在其中並且發現它的難能可貴才懂得這樣的幸福,才知道這樣的平淡生活是多麼的珍貴和難得,我想這也是幸福的一種理解。
2. 你認為怎樣才是幸福
普通的幸福,就是自己過上了自己想要的日子。
幸福是由層次的,奉獻愈大,幸福感層次愈高,以下幸福感會依次增加:
①自己有能力決定自己的生活與工作。
②自己有能力幫助到家人及家庭。
③自己有能力幫助到親戚朋友。
④能為國家,為社會作貢獻。
3. 怎麼才算幸福
1. 幸福就是人的生理、心理、思想需求的滿足感。
2. 人生的目的就是幸福的活著。
說明:
(1)人生一輩子,無論是追求自由、愛情、友情、事業,還是追求金錢、權勢、名譽、地位等,最終都是為了「幸福」,為了幸福的活著。
(2)本文所說的幸福,是指符合自然規律、社會法律道德和社會現實的幸福,因為這樣的幸福,才是真正的、現實的幸福。
(3)人的生理、心理和思想需求滿足的層次及程度不同,其幸福也就不完全相同。例如,大家同吃一碗泡麵,每個人的感受都是不完全相同的。
人的思想、心理的需求滿足,要比生理的需求滿足困難得多。
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將人類需求從低到高分為五種: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
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人們的生理、心理和思想需求滿足,也會發生變化,其幸福也隨之發展變化。
(4)在穩定的社會中,對個人來說,有一個和睦的家庭和滿意的職業,就有了獲得幸福的基礎。如果社會動亂、不穩定,每個人都不會有幸福可言。
(5)人們的幸福與其努力追求的情況相關。
一般來說,符合自然規律、社會法律道德和社會現實的幸福,人們越努力,其追求的幸福越可能實現。
(6)從本質上來說,幸福就是人的生理、心理和思想需求的滿足感。從現象上來看,每個人在生活中感覺到、體會到和得到的幸福是完全不一樣的。
只有理解了,而且從內心上體會到了幸福的本質與現象的關系,才是真正知道了幸福。
知道了什麼是幸福,在生活中為幸福不斷努力,躲藏在困苦後面的幸福,就會持續涌現在你的生活里,就能從內心深處「品嘗」到不同層次、不同程度的幸福帶來的快樂,生活的意義也自在其中了!
不言而喻,知道幸福、懂得幸福,一生努力追求幸福的人,內心光明,生活坦盪,充滿自信,活得最幸福!
4. 怎樣才算幸福
幸福是什麼?怎樣才算是幸福? 其實並沒有絕對的答案,關鍵在於你對待生活的態度。
第一: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時間很長,但人生有限。我們應該把我們所有的時間用去做我們認為最有益的事。
5. 人這一輩子,怎樣才算幸福
我們經常希望過的幸福,在彼此的祝福中,也會住對方幸福,但是人這一輩子究竟怎麼樣才算幸福,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和定義也不盡相同,有的人覺得衣食住行無憂,就是幸福,有的人覺得有一個相知的人相伴到老,就是幸福而有的人覺得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才叫幸福,還有的人覺得自己賺很多錢才算得上是幸福。我認為的幸福應該是家人常在,知己兩三,還有就是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三、還有就是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生而為人,我們雖然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功成名就或者是,揚名千古,但是我們可以做一些自己有意義的事情,或者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比如說我們終期一生不能碌碌無為,可以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或者是參加一些冒險的勇敢的活動,都是比較有意義的事情,也就是我們在老了之後想起來可以暗自發笑的一些事情。這樣的人生才夠灑脫和有趣,當然也是一種幸福了。
其實我覺得幸福不是一個特定的東西,而是我們內心深處的一種感受,既然是感受就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貧窮的時候學著知足,孤獨的時候享受安靜。不管怎麼樣我們都應該活在當下,珍惜每一刻每一個人,不後悔,不遺憾,一步一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