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張德芬認為物質和幸福的關系是怎樣的幸福究竟是源於精神的還是物質的
張德芬老師之前活動中有提到過,有的人物質上匱乏,可能認為自己擁有了物質上的豐富會變得幸福,但是很多人就算擁有物質,但依舊不快樂,這是因為內在的原因,所以幸福更多的是源於精神上的,內在的,當我們內在快樂了,才是真正的快樂和幸福。
『貳』 幸福無關物質,無關金錢嗎
這個世界上,80%的幸福與金錢無關,80%的痛苦卻與金錢息息相關。
在佛教中,對金錢如何看待呢?
他既不是善也不是惡,既不是美也不是丑,它能給人們帶來痛苦,也能帶來快樂,關鍵要看用它的人怎麼用。
在唐朝,一位政治家、文學家叫張說,他撰寫了一篇不到兩百字的《錢本草》,其中就以草葯為喻,說明金錢既不是好東西,也不是壞東西。用好了,就像草葯可以治病一樣,能濟世救人、自利利他;用不好,就像草葯會變成毒一樣,能傷人性命、自害害他。
但可惜的是,如今許多人都沒有把它用好,以至於這個世界上80%的幸福與金錢無關,80%的痛苦卻與金錢息息相關。
有些人擁有的錢越多,痛苦就越大。正如華智仁波切所說:「有一條茶葉,就會有一條茶葉的痛苦;有一匹馬,就會有一匹馬的痛苦。」
佛陀在《大寶積經》中也說:「財物如幻亦如夢,愚痴眾生被誑惑,剎那時得剎那失,何有智者生愛心?」錢財的本質如夢如幻、極其虛妄,愚痴的眾生沒有認識到,就容易被它欺惑。其實,錢財可以很快得到,也能很快就失去,看清了這一點後,智者又豈會拚命地貪執它?
唐朝有一位龐蘊居士,將家中的金銀細軟用船裝著,全部扔到了湘江里。有人問他為什麼這樣做,龐蘊唱了一首偈子:「世人多重金,我愛剎那靜。金多亂人心,靜見真如性。」
當然,完全看破金錢,對大多數人來講,是根本不現實的。所以,佛陀在經中說,通過正當的途徑積累財富,也是允許的。
比如,《雜阿含經》、《善生子經》中都提到了,我們所賺的錢應該分為四份:一份用於衣食溫飽;兩份用於投資盈利;還有一份要儲蓄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可見,佛陀並沒有要求把所有錢財全部拋棄,因為我們不可能像蚯蚓一樣,天天吃土就可以了。尤其是作為在家人,若不賺錢養家糊口,生活就沒辦法過下去。
但即便如此,對金錢也不能過於崇拜。其實,金錢不像有些人想得那樣「無所不能」。世人也說:「錢可以買到房屋,卻買不到溫暖;錢可以買到葯品,卻買不到健康;錢可以買到書本,卻買不到智慧;錢可以買到床鋪,卻買不到睡眠……」
當然,金錢也並非一無是處。法國作家小仲馬在《茶花女》中,就曾說:「錢財是好奴僕、壞主人。」如果把錢僅僅視為一種工具,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多也可以、少也可以,自己會活得非常自在;但若把錢當成人生的全部,明明已經衣食無憂,卻仍不知滿足、欲壑難填,這樣絕不會有真正的快樂。
然而遺憾的是,現在很多人卻偏偏選擇後者,把金錢當成「主人」,自己成了金錢的奴隸。他們有一棟房子,還想再買一棟;有一輛轎車,還想再買一輛——為了這些可有可無的東西,耗盡了自己的一生,也錯過了本該擁有的幸福。
『叄』 幸福與物質無關,與內心相連,你是怎麼理解這句話的
幸福是每個人內心的一種感覺,有短時的,也有長時的。窮人也有短時的幸福,物質條件優越使人精神煥發,幸福更多一點。要從兩個方面去看待,一種是精神上的滿足和快樂,人一生中平平淡淡,知足常樂終身幸福,一種是追求物質上的享受,貪心求富之人,慾望高攀比心強反而過得很累,並不快樂,不論選擇哪種方式,都與自己內心有關相連的,常言道;貧窮自在,富貴多憂。就是這個道理。
不是貧窮限制了想像,而是努力正在路上,即使不成功而無悔。站在山頂和站在山下的兩個人,雖然地位不同,但在對方眼裡,同樣的渺小;當你仰望星空的時候,你在看星星,其實星星也在看你。不管貧窮和富有,不管四季如何變化,也不管你經歷了什麼,都不要忘記快樂,因為快樂的人才是幸福的。不論你做多大的官,不論你多麼富有,不論你或是黎民百姓,有人疼你,有人牽掛你,知你、懂你的愛人,家庭和睦,敬老愛幼,你就是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