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盧俊卿如何理解物質-情感-精神三方面的幸福感
盧俊卿把幸福簡單分為三個層次:物質方面的幸福感、情感方面的幸福感、精神方面的幸福感。
一、物質方面的幸福感包含了人們對衣食住行方面的生理需求的滿足,也包含了通過物質能實現的安全感。
二、情感方面的幸福感是人們對親情、愛情、友情等方面的社交與歸屬感的需求的滿足,也是一種愛與被愛的幸福。
三、精神方面的幸福感是人們對受尊重、受重視、成熟感、實現自我價值及通過利他實現個人理想的需求的滿足,這也是有關人生意義和價值的最高層次的幸福。
『貳』 什麼叫精神上的幸福
冬天你不感覺冷就是物質幸福,而精神上的幸福就是你懂得知足,懂得去愛惜身邊的事情
『叄』 你認為幸福是什麼精神上的或事物上的一些什麼令你感到幸福
各人的人生觀不一樣,對幸福的觀點也就不一樣。我認為「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對於金錢,只要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行了,最大的幸福應該是來自精神生活的,一個和睦的家庭,比什麼都好。家和萬事興吧。
『肆』 物質上的幸福與精神上的幸福,各種含義如何
個人認為物質上的幸福,你能買到你喜歡的昂貴東西,只能滿足你的表面。而且別人因此羨慕你。精神上的幸福,你能體會到你的另一半為你做的任何事而體現的愛意。自己能最明白,而幸福,滿足
『伍』 從價值觀上說,什麼是幸福精神生活能用什麼標准來衡量
幸福,人的心理慾望得到滿足時的一種狀態, 對生活的滿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樂趣的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狀態,並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愉快心情。幸福劃分為四個維度:滿足、快樂、投入、意義。每個維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將淺層次的快樂轉化為深遠的滿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對於幸福的詮釋涉及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文化學等多個學科。幸福,每個人的處境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在每個人的心理有著的幸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