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活著該做些什麼事情才可以算得上是幸福
幸福對於你們讀書人而言,就是成為同學中的佼佼者,讓女生為此投來愛慕的眼神,再者就是你全家和睦,你本人衣食無憂,看似簡單,而我覺得這樣就很幸福了。等你考入大學之後,接下去的戀愛,工作,結婚,而你如今的努力學業就是為今後的人生能有個好的轉折點而奮斗的,因為你一旦有了美好的前程,隨之而來的就是你滿意的工作和你生命中另一半的出現,當然一切不會太平坦,總會有些許坎坷,但也只有這樣的人生才堪稱完美,當你在一個家庭中真正上演了主角的位置,它的幸福也就真正意義上是你的幸福了,其實就這么簡單,在你的年齡階段該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並認真去做好,那你也就無悔人生了。
別太自負了,也不必悲觀,在你看來幸福還沒降臨的同時,可其實它卻從未離開過你,只是每個人對幸福的奢求值不同,我相信你會體會到你現在的幸福的。
⑵ 人生最幸福的是什麼
受苦的人
沒有悲觀的權利
那麼
所有一切不幸福的人
都沒有悲觀的權利
可是
所有想要得到幸福的人
都不會得到幸福
因為
慾望是一種罪
懲罰
就是
得不到
就算追求到了自己極其渴望的東西
那種狂喜也不會是幸福
幸福應該是
淡淡的
細水常流
那麼
難道只有麻木不仁的人才會真正的幸福?
我不相信!
幸福應該是屬於那些滿足者
但並不是所有的滿足者都會幸福
他們應該前進
沒有目的的
沒有慾望的
莫名的
淡淡的前進
他們不會因為追求不到想要的東西而難受
卻在淡淡的前進中會因意外的莫名的得到和收獲而高興
是了
就是這樣的
突然發現自己竟然是個幸福的人
那些具有遠大理想的人
那些具有強烈慾望的人
那些一直執著追求的人
那些我現在懷疑了
他們真的會真正的幸福嗎
他們真的懂幸福嗎?
你是否也是正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⑶ 人生真正的幸福是什麼
人生真正的幸福,無非四件事:一是睡在自家床上;二是吃父母做的飯菜;三是聽愛人講情話;四是跟孩子做游戲。
一:有家可回就是幸福
人就像風箏,家就是那根繩。家在,根就在。
有家可回的人是幸福的,因為家就像我們漫漫人生中的補給站、休息所,不管在外遇到多少委屈,經歷多大的困境,家都能以獨特的魔力將我們生命中的冰霜融掉,並重新給予前進的力量。
彼此相愛就是幸福。兩個相愛的人哪怕一整天枯坐對看也是幸福。與父母、子女相較,愛人是陪伴你時間最長的一個。
有愛人相伴到老;有愛人相守暮暮朝朝;珍惜相偎相依每分每秒;一生相知,一世相隨…這就是幸福
四:子女健康就是幸福
為人父為人母最希望的就是孩子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對此而言,沒有什麼比自己孩子的健康快樂更能讓自己感到幸福。
⑷ 人活著最大的幸福是什麼
最大的幸福是看著一切關心的人生活美好。
最大的幸福是別人不吝嗇給予的微笑。
最大的幸福是我們找到堅強活下去的信念。
最大的幸福是自己能夠給予自己幸福。
⑸ 你好活著才是最幸福的是什麼意思
死亡是與愛隔絕,不管目前或者暫時遇到什麼樣的困難,也許現在看來這些事情是無法逾越的高山,時間的長河慢慢流動,過去的過不去的終會過去。只要活著,就會有被愛和愛人的能力,就會體驗這個世界的喜怒哀樂,就可以感受到明媚的陽光,山間的雨露,林間的微風,就算生活忙忙碌碌數芹,也依然能體驗煙火氣,因此活著就是最幸汪冊福的困畢宏事。
⑹ 人活著最大的幸福是什麼
人活著最大的幸福是什麼?不同的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明明回答起來如此簡單,答案卻有千萬個。有的人甚至直到離開人世的那一刻,才徹底弄明白這個問題。這確實是一個值得細心備答的問題,因此,意識到需要幸福感了,就請暫停你奮斗的腳步,沉下心來好好想想,追求幸福是沒有標準的,給自己的幸福定個標准吧,讓自己活的更明白一些。
我來說說我對幸福的理解,搬磚引玉,希望讀者看完,可以引發自己對幸福的理解有個更深層次的認識。
首先,一個人要獲得幸福感,前提條件是得活著,(這不是廢話,邏輯上是得這么說)只有活著的人才有資格提幸福。在這個前提下,接下來就是要與人和睦相處,脫離了群體是無法獲得幸福的,因為一個人很難同時為自己提供衣食住行等等生存必需品,而幸福需要擁有基本的生活條件。融入 社會 ,人的心靈會感到溫暖,這是幸福產生的土壤。比如,在自己遇到困境的時候,獲得別人(尤其是陌生人)無私的幫助和關懷,心會感覺暖暖的,幸福感就會油然而生,這種幸福感來源於愛的力量,愛會帶來幸福。
一個人融入 社會 後,總避免不了生病,生病會帶來痛苦的生活,病魔的糾纏讓追求幸福成為奢望。所以 健康 的人相對於病人來說就是幸福的。不過也存在例外,那就是殘疾人。他們或者少手腳,或者聾啞瞎,在他們眼裡,身體健全的人是多麼幸福啊,簡直就是最大的幸福了,金錢和名譽也給不了自己完整的身體衫帆巧。由此看來,一個融入 社會 的人,身體 健康 又健全,他應該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然而事實並不如此,因為人活著還需要有精神需求,轎李每個人都想要證明自己活著是有意義的,這時候就需要自由。自由的決定每天的作息,自由的吃喝玩樂,自由的進行 體育 運動,自由的獲取知識以完善自己,自由的……很多很多,恨不得變成一隻鳥,在空中無拘無束的飛翔。尤其是在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下,更渴望獲得更多的自由。相對於被精神監獄和真實的監獄關押著的人,自由對他而言就是最大的幸福。敘述到這里,大多數的人都已經擁有最大的幸福了,不是嗎?
好像還少了點什麼東西?對了,沒了物質生活怎麼行。滿足基本的生存條件是遠遠不夠的。在這以後,我們開始覺得應該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總是覺得為什麼有的人生活過的那麼好,而我卻過的一點都不幸福。實際上由物質生活帶來的幸福,這個幸福是沒有極限的,是一個填不滿的黑洞,在物質生活的追求下永遠存在不能滿足的人。中國古代哲學家荀子說到:【凡人有所一同。飢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這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貪婪和邪惡的。慾望一旦被釋放,就會有慾望之魔附身,慾望越大,惡魔束縛的越緊。慢慢的,自己就會變成一個貪得無厭的人,總是在不斷的追求著自以為是的幸福,可幸福卻一直遙不可及,明明伸手就可以掌握,卻總是差了那麼一點點的距離,所追求的幸福,就逐漸離自己越來越遠了。
那些在生活中感受到痛苦的人,在有的人眼裡已擁有遙不可及的幸福。所以處在失意中的人們,請換一個角度去認識自己和世界吧,幸福其實離自己沒有多遠。如果非要解釋清楚什麼是人活著最大的幸福,要適合所有的人。我認為那應該是一種可以控制住自己慾望的智慧,讓自己懂得捨得與知或鍵足。擁有了這樣的智慧,幸福就會如影隨形的伴隨一生。最後,衷心祝願你可以得到自己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