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方衛視 幸福魔方 錯愛最後的結果
小宇和芊芊的愛情真讓人感動,祝福他們,爸爸媽媽應為有這樣的兒女感到幸福,不要因為面子毀了他們一生。
《幸福魔方》,東方衛視新年新節目,突破了原先情感類節目主持人、當事人、調解人各居一面的場景,設計了「玻璃屋」的舞台,主持人和當事人坐在「玻璃屋」中,各當事人和心理疏導師圍坐四周,組成一個360度的全景空間。
節目創意和片頭來自美劇《Lie to Me》(《千謊百計》),並延續了該劇的風格。該節目由陳蓉主持,2010年1月4日晚上23:00開始,從1月25日起改為每晚21:30播出,2月春節期間暫停播出,現《幸福魔方》播出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三21:20播出。
節目題材:
東方衛視《幸福魔方》製片人陳曄認為,《幸福魔方》特別「貼近生活」,選題是主流色彩的話題,杜絕「小三」一類的邊緣華話題。陳曄表示,「每一期節目,都能夠給受到傷害的雙方提出正確的、人道的和溫馨的解決辦法。
給矛盾雙方帶來了全新的心靈解脫以及關系的再建,給觀眾有很大的啟發。就此,牢牢地吸引了一批忠誠度較高的觀眾,構建了《幸福魔方》的收視基本盤。」
2. 幸福魔方買賣婚姻
完全同意樓上觀點,哪有這么多事都發生在她家了,她把自己說得像振救家人的觀音似的...明擺著就是個騙子.
3. 幸福魔方盧佳美結局如何
盧佳美在快結束的時候,說出了自己已經懷孕的事實,想去挽回這段婚姻,但是他們之間的愛情已經破裂,即便說強行在一起也不會有很好的結果。
4. 幸福魔方之買賣婚姻中的女主角講的家庭的變故會是真的嗎
我有幾點可以證明謝佳瑩是騙子!
第一,如果家裡真的有困難,那就直接說小侄子看病需要錢,何必到最後拿父親治療,弟弟工作,結婚蓋房來掩飾小侄子的病情呢?
第二,一般腦膜炎的治療在15天---30天左右,一般都可以康復。即使是小孩子,最多超不過6周,也就是說不到2個月的時間可以治療,而不是她所說的5年。就算她的小侄子治療時間在6周,最多花上2W塊錢,而不是她所說的治療一次就1W多費用。
第三,如果她是真心愛那個男的,也應該愛他的媽媽,而不會說「阿姨,你的嘴巴放干凈點」最後下跪或者哭泣都是在博同情。
第四,她的前男友說手機沒丟的事情,那麼巧就在沙發底下沒丟嗎?怎麼這么巧的事情都在她一個人身上發生呢?
第五,她可以賣鑽戒,為什麼不可以賣LV包,名牌化妝品,家裡真的需要錢,就不會只賣鑽戒,不賣奢侈品,可見在她的眼裡,那些奢侈品都不放在眼裡了。
第六,天下這么巧的事情都發生在她一個人的身上,那真的就不那麼巧了。
其實我還要說的是,在父母弟弟和侄子同樣困難的情況下,她會先顧及父母弟弟,她爸爸的病都沒好呢,即使有錢也是花在她爸爸身上,而不是她侄子身上。況且,有多少能力就出多少,相信她應該顧及她的爸爸弟弟比她侄子多一些,所以她侄子的腦膜炎是不成立的,可惜了她侄子被詛咒成這樣。
其實在節目中,主持人或者網友應該要求她給她家裡打個電話,是不是真的家裡那麼需要那麼多錢。並且在節目完畢後,婆婆帶著兒子跟她一起回江蘇老家核實,出具她侄子的病例。
5. 幸福魔方透支愛情續集的結局是什麼看過電視的朋友幫忙說一下,謝謝了
我更希望圓圓和俊浩一起,但俊浩後來說放下就放下,我覺得他應該好好理解什麼叫「承諾」二字了。其實俊浩已經可以說是變心了,因為我後來從他的態度和話語察覺出來的。不然,圓圓的爸爸也認識到錯誤了,他要是真的很痴情的話,應該會覺得更開心才對。哪怕他只要做出一個團圓的選擇,也能夠很幸福的。但他真的不愛了,沒守住承諾。沒先負起第一個女人的責任,至少對比圓圓對他的感情來說,這樣說不算過分他。他也變得好現實了,他叫圓圓放下已經是不愛了,至少沒那麼愛,或許只是憐憫吧。只剩下痴情的人是最傷的。如果俊浩真的是個真正負責任的人他就應該遵守許給圓圓的承諾先,而不是爛負後面的責任,大家都說靜茹寬容大度,我只想說比起圓圓單純的人來說,靜茹的手段高。比較會耍女人手段和心計,談過戀愛過的女人已經不是第一次那麼單純的女人了,而靜茹是談過一次戀愛的人了,所以也是比較現實的。知道以什麼手段贏得男人的心。姜還是老的辣,只是從圓圓身上似乎看到自己,愛一個人太深,太痴情最傷的是自己。4年的感情俊浩能說放就放,我想他跟靜茹的感情哪怕走進婚姻,不一定能長久。
6. 東方衛視 幸福魔方 錯愛最後的結果
愛沒有誰對誰錯,只是這個故事的愛比較特別,但也特別令人尊敬和羨慕。像這種親上加親並不多,這是可遇可求不到的。這總幸福可尊,可敬,可喜,可賀。我也是為人之母非常理解羨慕你,有這么一雙好兒女,這么感人的愛情,如果不成全有誰不心痛........更何況是父母,生活是給自己過的,幸福是自己爭取的,並不是給別人看的。沒有血緣的家庭能出現這樣的感人故事真的讓全世界的人刮目想看。望你們二老成全他們吧,也是幸福全家,感動全國。也正在感染著沒一對二婚的家挺,沒有你們的榜樣也沒有你們兒女的感情故事。慎重考慮,我想好多人都在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