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辦理飛機退票~
中國民航總局關於退票的規定如下:
退票:由於旅客原因、承運人原因或天氣等原因,旅客在購票後,沒有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而要求退還部分或全部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以及相關燃油附加費和機場建設費。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發地、終止旅行地的承運人或其銷售代理人售票處辦理。票款只能退給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自願退票:旅客由於本人原因,在客票有效期內不能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而要求辦理退票手續。旅客自願退票,除憑有效客票外,還應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分別按下列條款辦理:
(一)旅客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後要求退票,按誤機處理。
(二)持聯程、來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三)革命殘廢軍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費。
(四)持嬰兒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費。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應在客票的有效期內到原購票地點辦理退票手續。
(六)旅客在航班的經停地自動終止旅行,該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非自願退票:由於航空公司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承運旅客,旅客要求辦理退票手續。
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程改變或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退票,始發站應退還全部票款,經停地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