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郴州市安仁縣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在哪可以看到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郴州中公教橡兆育很高興為您解答:郴州市安仁縣事業單位錄用名單在郴州中公教育網可以看到:
2014年安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聘用人員名單
(共123人)
一、安仁縣鄉鎮小學(幼兒教育)15人:
牌樓中心小學:熊 漪
洋際學校:唐 蘭
平背中心小學:張雙雙
羊腦學校:吳婷婷
平背中心小學:曹中菲
渡口學校:王黎靖
竹山中心小學:張 琴
承坪中心小學:謝珊萍
坪上中心小學:馮深英
豪山中心小學:李小雲
關王中心小學:扶美玲
華王中心小學:李 蓉
坪上中心小學:楊 燦
新洲學校:陳安艷
關王中心小學:張志委
二、安仁縣鄉鎮小學(語文教師一)4人:
平背中心小學:黃慧鳳
華王中心小學:蒯 磊
新洲學校:龍紅波
豪山中心小學:萬玉榮
三、安仁縣鄉鎮小學(數學梁派租教師一)3人:
承坪中心小學:鄧雅婷
羊腦學校:袁 民
關王中心小學:蔣華婷
四、安仁縣鄉鎮小學(英語教師一)4人:
安平中心小學:劉 盼
華王中心小學:譚慧珍
坪上中心小學:林 芬
豪山中心小學:劉滿紅
五、安仁一中(數學教師二)1人:廖桔輝
六、安仁一中(物理老師)1人:尹佳思
七、安仁一中(化學教師)2人:李先輝、鄧嘉玲
八、安仁一中(生物教師一)1人:段蔚楊
九、安仁一中(政治教師一)1人:趙湘紅
十、安仁二中(語文教師二)1人:譚紅輝
十一、安仁二中(數學教師三)1人:倪 黎
十二、安仁三中(地理教師)1人:劉 盼
十三、安仁三中(生物教師二)1人:樊 倩
十四、安仁三中(政治教師二)1人:黃柳杏
十五、安仁三中(歷史教師)1人:樊 霞
十六、安仁三中(英語教師二)1人:盧利燕
十七、安仁縣職業中專(電子專業教師)1人:劉 妙
十八、安仁縣職業中專(機械專業教師)1人:張 微
十九、縣人民醫院(臨床醫生一)13人:胡建文、劉燕青、
盧麗華、伍 梅、龍顏之、侯文彬、周權煒、曹立情、
張來儀、王一明、劉 琳、周 建、廖愛玉
二十、安仁縣人民醫院(醫技葯士)1人:唐彩玉
二十一、安仁縣人民醫院(醫療器械維修員)1人:張 武
二十二、安仁縣第二人民醫院(臨床醫生二)1人:於慶安
二十三、安仁縣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三)8人:
渡口鄉中心衛生院:張 艷
承坪鄉中心衛生院:周芝梅
關王鎮中心衛生院:陳 娜
平背鄉衛生院:謝榮華
坪上鄉衛生院:桂 靜
新洲鄉衛生院:廖金華
羊腦鄉衛生院:譚湘飛
豪山鄉衛生院:何文翔
二十四、安仁縣鄉鎮衛生院(護理)23人:
龍海鎮衛生院:劉筱謹
渡口鄉中心衛生院:李郁芳
渡口鄉中心衛生院:陽山娥
承坪鄉中心衛生院:譚樂樂
龍海鎮衛生院:李一冬
關王鎮中心衛生院:劉花艷
承坪鄉中心衛生院:彭芬芬
牌樓鄉衛生院:吳友愛
關王鎮中心衛生院:段文艷
平背鄉衛生院:李小維
新洲鄉衛生院:周潔幸
平背鄉衛生院:譚 芳
竹山鄉衛生院:張麗紅
坪上鄉衛生院:陳小燕
華王鄉衛生院:陳艷芝
華王鄉衛生院:鍾 倩
新洲鄉衛生院:曹雅妮
竹山鄉衛生院:段婷婷
坪上鄉衛生院:何林芳
羊腦鄉衛生院:段群英
豪山鄉衛生院:譚 玲
羊腦鄉衛生院:侯美芝
豪山鄉衛生院:陳 璐
二羨型十五、安仁縣鄉鎮衛生院(葯劑一)2人:
龍海鎮衛生院:鄧飛玉
牌樓鄉衛生院:周 媛
二十六、安仁禾市衛生院(影像)1人:李智麗
二十七、安仁縣鄉鎮衛生院(檢驗)4人:
安平鎮中心衛生院:陳騰文
坪上鄉衛生院:曾小樂
新洲鄉衛生院:陳小霞
羊腦鄉衛生院:蔡俊林
二十八、安仁縣鄉鎮衛生院(財會)2人:
龍海鎮衛生院:龍 英
新洲鄉衛生院:徐天姣
二十九、安仁縣中醫醫院(臨床)5人:唐軍平、劉 鵬、
李 季、羅 華、李慶武
三十、安仁縣中醫醫院(醫技一)1人:楊 芸
三十一、安仁縣中醫醫院(葯劑二)1人:谷 曉
三十二、安仁縣衛生科教服務中心(文秘)1人:曾華麗
三十三、安仁縣衛生科教服務中心(衛生信息)1人:黃紀富
三十四、安仁縣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融資股工作人員)1人:藍 迪
三十五、安仁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技術員)3人:李麗華、蔣輝程、鄧依依
三十六、安仁縣人民來訪接待服務中心(接訪員)1人:胡紅丹
三十七、安仁縣食品葯品檢驗所(食品檢驗)1人:李小玲
三十八、安仁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財務審計)1人:粟丹琪
三十九、安仁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工程設計)1人:侯茂鵬
四十、安仁縣考試中心(管理人員一)1人:楊 帆
四十一、安仁縣政府辦信息中心(管理人員二)1人:周 婷
四十二、安仁縣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三)6人:
永樂江鎮直屬事業單位:雷國棟
華王鄉直屬事業單位:廖岑琛
渡口鄉直屬事業單位:李紅日
坪上鄉直屬事業單位:肖夢奇
羊腦鄉直屬事業單位:曹 剛
豪山鄉直屬事業單位:段旗林
四十三、安仁縣鄉鎮計生服務站(專技人員二)1人:
關王鎮計生所:劉瑤瑤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② 寫給學生的學法知識守法。平安幸福成長的書信300字
你用下面的資料寫
一、什麼是法?什麼是違法、犯散者罪?
在講「什麼是法」這個概念之前,我先講一個真實的案例。2011年4月15日晚,某市一位姓王的青年在與女友散步時,突然從暗處沖出幾名歹徒,各持一把尖刀瘋狂地向王某刺去,王某身中十幾刀,血流滿身,暈倒在地。歹徒們搶走王某的諾基亞手機一部和名牌西裝一件,然後乘的士倉皇逃竄,王某因傷勢過重死亡。警方僅用5個小時便偵破了這一血案,5名犯罪嫌疑人竟然都是年齡在12至17歲之間的青少年學生。然而,當辦案人員問5名犯罪嫌疑人關在牢里有什麼感受時,其中一人竟笑嘻嘻地問辦案人員:「我們都關這么久了,什麼時候讓我回學校讀書?」
真是可悲呀,這樣5個青少年,連最起碼的法律知識都沒有,這就是不懂法,是典型的「法盲」。
什麼是法?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是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所謂國家強制力,主要指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
什麼是違法?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而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廣義的違法,包括刑事違法、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等。狹義的違法則指犯罪以外的一般違法。一般違法行為對社會危害性較小,只是違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規定,只是受民事的、經濟的、行政的族歷等方面非刑罰制裁方式的處罰。如:有的學生在上學路上毀壞路邊的小樹,違反了《森林法》;有的學生上學、放學時幾個人並排騎自行車在公路上互相追逐,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這些都是一般違法現象,有這些現象不一定非得抓進監獄,可以批評教育、罰款、拘留。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什麼是犯罪?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刑事違法即犯罪。按我國《刑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
但是,應當看到,一般違法行為同犯罪行為之間有共同點,都是對社會有危害性的行為,只是輕重不同而已;都是違法行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嚴厲程度不同而已。由此可見,一般違法任其發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校一名學生,平常偷拿同學的筆、工具書等學慣用品,後為發展到翻牆入室盜竊,開始是一般違法行為,出於教育、挽救的角度,學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後來觸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機關處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當代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通俗地講,就是不管你是普通老百姓,還是高官顯貴,只要你違法犯罪了,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職務算高的了吧,他犯了受賄罪,受賄金額達1400多萬元,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黨組書記楊達才,他們都因為違法犯罪受到了懲處。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佔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狀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至18歲的青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而且現在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手段呈現出成人化、智能沖穗薯化、暴力化和低齡化現象,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同學案,抓獲陳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這5個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警方甚至還繳獲了軍用手槍、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作案工具,真是令人觸目驚心。
二、青少年為什麼要學法?
今天在座的同學都是青少年。「青少年」是如何界定的呢?詞典對「青年」的解釋是:指人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階段;對「少年」的解釋是:指人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階段。我們也經常提到「未成年人」這個概念,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界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這個概念與「青少年」有一定交叉。一般來說,從小學五六年級到高中畢業,既是青少年,也是未成年人。
青少年為什麼要學法?第一,通過學習法律,能增強自己的法制意識和法律觀念。知道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違法的,什麼是犯罪的,譬如,知道拾金不昧是合法的,值得表揚,而偷盜、搶劫、故意傷害是違法的,殺人放火更是犯罪行為,我們就能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法律鼓勵做的,積極去做。
第二,學好了法律才能健康成長。青少年是家庭的寶貝、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二十一世紀的主力軍。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的黃金時代,正是長身體、長知識的關鍵時期,是人生觀、價值觀逐步形成的重要階段。青少年由於年齡小、閱歷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受不良風氣的影響,容易沖動,特別是當自尊心受到傷害或自己的利益與他人利益發生沖突時,容易失去理智,導致違法犯罪。因此,為了自己的健康成長,避免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需要學習法律知識。
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未成年人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受保護權、受教育權等權利。當這些權利受到損害時,我們要懂得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例如:你才十一二歲,正在接受義務教育,你爸爸媽媽就不讓你讀書了,讓你到廠里去打工掙錢,你怎麼辦?學了《義務教育法》之後,你就知道爸爸媽媽不讓你讀書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你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反映,求得解決。如果你在上學路上被狗咬傷了怎麼辦?學了《民法》之後,你就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向狗的主人討要醫葯費。
有人說「掌握電子計算機應用技術是跨入21世紀的名片,而具備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才是跨入21世紀的通行證」。作為21世紀的主力軍,我們青少年一定要學法守法用法,健康平安成長。
三、青少年要學哪些法?
法律有很多種,青少年要學的主要有哪些呢?主要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8周歲以下都是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如何尋求保護。
學習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我們就知道如果自己違法犯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法律不會因為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犯了哪條法律而不追究責任,像前面說的那幾個12至17歲青少年,殺了人還想關幾天就放他回學校讀書,可能嗎?
《民法》和每個公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涉及人身、財產、經濟等方方面面,學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離不開《道路交通安全法》。學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後,你就知道在公路上行走要靠右側靠邊走;不能在公路上追跑、玩游戲、打球;乘車時頭和手不能伸出車窗外;坐在前排不要與司機聊天;未滿12周歲不能騎自行車上路。等等。
四、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有的同學可能會說,我們現在還是小孩子,是未成年人,犯點小錯誤有什麼關系?犯了錯誤多多原諒就是了。那麼,是不是凡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都不承擔法律責任呢?回答是否定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青少年違法犯罪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可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三種。
(一)民事責任
我國的《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而對「監護人」的定義,《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所以說到底,未成年人違法的民事責任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擔,並不是不承擔。比如,某校學生張三今年15歲,屬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放學路上對同學實施搶劫,並在搶劫過程中把受害人砍成重傷,那麼張三的父母就要對受害人或其親屬負起民事賠償責任。其他如故意損壞公共財物,如損壞教室門窗、玻璃、課桌椅、電器設備等,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你不滿18歲,則由你的爸爸媽媽負責賠償。
(二)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犯罪都不追究刑事責任嗎?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也就是說,十六周歲以上的人就具備了刑事責任能力,有了犯罪行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被刑罰制裁。
可能有部分同學會認為,我現在還不到十六周歲,那我做什麼都不負刑事責任了,這種觀念就錯了。《刑法》第十七條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由此可見,已滿十四周歲的青少年,要是觸犯了一些特定的罪名,就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已滿十六周歲的青少年,無論犯何種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某校九年級男生劉某、江某等人,均已年滿14周歲,因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不遵守學校紀律,沉迷網路游戲,經常趁老師查完寢後翻牆進入網吧上網,夜不歸宿,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不思悔改,學習成績急劇下滑,後因無錢上網持刀搶劫一名婦女,搶得現金800餘元,被警察當場抓獲,等待他們的將是牢獄中的漫漫長夜。某校學生李某。偷偷將馬刀帶入學校,與同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矛盾,出手砍傷對方頭部,那同學因流血過多,昏迷達2個小時,經醫院全力搶救,才倖免於難,但造成終身殘疾。李某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被追究刑事責任,被依法判處3年徒刑。這些我們同齡人中的違法犯罪事實,應引起每一個人的警醒。
(三)行政責任
有些調皮的同學會說,我絕對不去犯罪,我「大法不犯小錯不斷,氣死公安難倒法院」。這同樣是一個誤區。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懲治犯罪僅僅是一個方面,大量的是用民事的、行政的管理手段管理國家。因此對於不構成犯罪的,採取行政治理辦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是一部很重要的行政治理法。
青少年經常有打架斗毆現象,有的同學多次與人打架,或欺負小同學,還以為這是小事,殊不知這已經觸犯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某校兩個學生陳某、鄧某,下課時在樓梯口陳某不小心踩了一下鄧某的腳,鄧某非常惱怒,認為陳某是故意的,便破口大罵,隨後兩人便打了起來,但由於陳某身強力大,鄧某吃了虧,便糾集校外的小混混對陳某一頓毒打,導致陳某受傷住院。經醫院確認,陳某左耳鼓膜穿孔,花去醫療費1萬余元,經法醫鑒定為重傷。法院的判決,一是鄧某家長賠償陳某醫療費和後續治療費等3萬元,二是判處鄧某1年勞動教養。這個教訓是深刻的。同學們,千萬不要認為打架斗毆是小錯誤,如果因這類所謂的「小錯誤」而受到治安處罰,將影響到你將來的升學、參軍、招乾和就業。如果積小錯而犯大法,受到刑事處罰,你將有漫長的歲月在牢房中度過,「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古人曾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實在是太有道理了!
當今時代,青少年要避免掉進違法犯罪的泥坑,要做到「四個謹慎」,即謹慎上網,警惕網路不良或者有害信息的誘惑;謹慎交友,警惕染上哥們義氣、尋釁滋事的惡習;謹慎娛樂,預防意外傷害;謹慎言行,努力矯正自己的不良習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網吧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這九種不良行為最容易引發違法行為,甚至誘發走上犯罪的深淵!同學們,如果你有上述不良行為,就應該及時反省,幡然改悔。
五、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時如何自我保護?
還有的同學可能會說,我是個好學上進的學生,從不違反學校紀律,更談不上違法犯罪,我沒有必要學習法律。這種觀點也是不對的。你不違法,但是社會上總有人以身試法,當你不幸遭到壞人侵犯時,你怎麼辦?是忍氣吞聲、任人宰割嗎?不!你們要學會自我保護,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自尊、自律、自強,好學上進,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重要前提。你們要有遠大的理想,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學習各種科學文化知識和法律知識,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自覺抵制不良誘惑,不閱讀黃色書刊,不觀看黃色、暴力影視劇,不迷戀游戲、賭博、上網,遠離毒品,不結交狐朋狗友。此外,你們還要加強鍛煉,增強體質,這樣有助於在遇到侵害時,能夠及時擺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
下面我給同學們介紹一些自我保護常識。
同學們要了解壞人常用的作案方式方法,從而有所警惕:(1)偽裝身份。冒充警察、某部門人員、水電修理人員、推銷人員等,使你放鬆警惕,便於他們下手。(2)編造事由。有時壞人謊稱他有什麼困難,需要你幫助解決,利用你的同情心,使你放鬆戒備。(3)利益引誘。有時壞人利用你的虛榮、貪財心理,送你禮品和錢物,用小恩小惠使你漸漸地鑽入他的圈套。遇到這些情況,腦子里要多問幾個為什麼,多想想老師和家長的教導,腦子清醒些,以免上當,受到不法分子侵害。
女同學容易受到壞人侵害,為了保護自己,要做到:(1)不要單獨行走在偏僻地方,夜晚少外出,外出需要結伴而行。(2)不要穿著過分「露」、「透」的衣服,不要過分妝飾打扮。(3)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不要會見網友。(4)出門之前告知家人或朋友自己的行蹤,不要去不熟的人的住處。未經得家長許可,不可在別人家夜宿。(5)不要隨便接受別人送的錢財、禮物,不隨便搭乘便車。(6)不要在外吃不熟的人給的飲料或食品,謹防有麻醉葯物。(7)不要進入營業性歌舞廳、網吧或錄相廳等復雜場所,防止受到壞人引誘和騷擾。(8)發現有人心懷不軌或帶有危險性立即躲避。
在遇到壞人侵害時,要以躲避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壞人面對面搏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與壞人鬥智斗勇。曾經有一個漂亮的女生,坐火車回家沒有位置,站在車內,手提著行李,這時一個男子走過來,故意挑逗女孩,問這問那,然後動手要為女生提行李,這時女生急中生智說不用了,我男朋友在上廁所,馬上回來,那男子聽後只好灰溜溜地走了。同學們,如果你在家裡,有身份不明的人來敲門,你千萬不要給他們開門,你可以說,我爸媽剛才出去,馬上要回來。萬一壞人闖進屋子,你一定要走出來,不能走進屋,保命要緊。
如果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庭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此外學生之間打架事件也要引起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匯報,而是自己做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也會受到處罰。
遇到非法侵害和危急情況,我們還要學會及時報警報案。要熟記以下電話:遇到各類刑事案件和社會治安等案件,撥打匪警電話「110」;發生各種火災,撥打火警電話「119」;發生交通事故的報案電話是「122」;各種突發的嚴重急病和受傷,撥打急救中心求救電話「120」。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人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作家柳青曾經說過:「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同學們,你們正處在青春年華,朝氣蓬勃,充滿著活力,美好的人生畫卷等著你們去描繪,你們應該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做一個健康平安快樂的好學生,做一個學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③ 郴州幸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怎麼樣
郴州幸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是2017-04-21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解放路42-45號1幢104門面。
郴州幸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老前碼/注冊號是91431002MA4LKTAX5Q,企業法人何定武,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郴州幸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教育咨詢服務,心理咨詢服務,社會看護與幫助服務,精神康復服務,文知銀化藝術交流活動的組織、策劃侍猛清服務,市場調查,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施工,教學專用儀器、 醫療診斷、監護及治療儀器及設備、辦公用品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愛企查查看郴州幸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④ 郴州市房產局鄧副局長
郴州房管局領導
劉運華 黨組書嘩雀唯記、局長
王淑歲頃玲 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朝利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王艾成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木球亂培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胡美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愛萍 黨組成員,市房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處主任、黨總支書記
張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德貴 副調研員
羅曉勇 副處級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