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幸福的含義是什麼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對幸福生活之嚮往和追求,可以說是不同時代、不同經濟和文化背景下人們的共同欲求。從這一意義上說,幸福似乎可以成為一種普遍主義的價值理想。然而,人們對幸福的理解,是伴隨著時代變遷與文化價值的轉移而不斷發生變化的。不同的幸福觀,使人們對「什麼是好的生活」或「什麼是人們應該追求的生活」作出不同的回答,並進而影響其獲得幸福的方式。因此,當人們試圖追尋幸福理想的時候,就不得不首先回到這樣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即:幸福是什麼?
在最為一般性的意義上,幸福是指人們所理解的一種良好的生活狀態以及對這種生活狀態的主觀心境與內心感受。幸福范疇所涉及的內容是相當廣泛的,這主要是源於生活世界的豐富多樣以及人們主觀心境與感受的錯綜復雜。因此,從終極意義上說,對幸福的理解似乎存在著這樣兩種不可能性:一是列出全面且彼此相融的幸福要目;二是使大多數人在主觀心境上取得對幸福的一致性理解。不過,或者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西方思想史上最為著名且影響深遠的兩種幸福觀,恰恰就試圖對這兩種不可能性作出回答。亞里士多德就幸福這種實現活動列舉了在其所處時代最為全面的幸福要目,涉及所有的善事物。而以密爾為集大成者的功利主義,則在苦樂原理上以快樂原則通感所有的幸福心境。
亞里士多德對幸福范疇的理解是相當豐富的。他依循前人把善的事物分為三類,即外在的善、靈魂的善和身體的善,且每種類型的善事物都配以相應的德目。如身體的善有健康、強壯、健美、敏銳;靈魂的善有節制、勇敢、公正、明智;外在的善有財富、高貴出身、友愛、好運。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幸福是對所有這些善事物的獲得。不過,這些善事物並不是以並列的價值秩序存在的。靈魂的善是最恰當意義上的、最真實的善,其中以明智為德性的沉思生活是「第一好」的,相比之下,合於其他德性的生活則是「第二好」的。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亞里士多德首先給幸福確定了一套層級分明的價值序列,且每一種價值都配以相應的德性作為人們獲得幸福的目標。亞里士多德所理解的幸福是包羅萬象的,囊括了對所有善事物的獲得。因此,幸福在亞里士多德那裡不是一種主觀心境,也不是一種生活狀態,而是教導人們在一塊被規劃好了的德性田野里符合「中道」地耕耘。正如亞氏所說,幸福是一種德性的實現活動,是靈魂的一種合於完滿德性的實現活動。因而,可以認為,亞氏的幸福是一種按照價值標准層級排列的「標準的幸福」。
不過,問題在於,誰有資格或權威提供或給定這樣一個價值序列呢?亞里士多德是通過手段善和目的善的關系來解決這一問題的。也就是說,低一級的目的善是作為更高一級目的善的手段善而存在的,最高級的目的善是自足的,也就是不能再作為其他目的善的手段。然而這只是一種邏輯形式上的因果推演,構成目的善和手段善之間的因果關系卻是需要具體的內容加以說明的。例如,如何解釋以運氣獲得幸福比通過努力獲得幸福來得更快的現象?對於此,亞氏曾比附道,在自然中,事物總是被安排得最好。如果所有事物中最大、最高貴的事物竟聽命於運氣,那就同事物的秩序相反了。也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亞氏訴諸自然秩序而得出「幸福通過努力獲得比通過運氣獲得更好」之結論。
區別於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密爾的幸福理論更多地被認為是主觀主義的。在密爾看來,幸福是一個具體的整體范疇。所謂具體,是指幸福包括很多內容,如愛音樂、追求健康、崇尚德性、追求個體的自由發展等等。在這里,密爾並沒有像亞里士多德那樣,首先創制一個幸福的模板,繼而把實現「標準的幸福」當作人的幸福,而是給幸福各要目的准入設置了一個標准,這個標准就是建立在苦樂原理上的快樂原則。密爾和邊沁都認為,幸福是指快樂的獲得與痛苦的免除,不幸福則是指痛苦的增加和快樂的喪失。但是,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邊沁以快樂作為衡量幸福的標准繼而把快樂上升為幸福的目的,密爾為了克服以標准作為目的的缺陷,區分了快樂的質和量。在密爾看來,快樂不僅有量上的區分,而且還有質上的分別。高級的快樂與低級的快樂相比具有價值優先性,因而離幸福更加接近。在這里,密爾實際上也遇到了價值選擇問題,即他必須給某些具有快樂屬性的幸福內容設定價值優先性。不過,與亞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密爾所提供的幸福內容,必須是經過快樂浸染的。易而言之,不能引起快樂的事物是沒有資格被當作幸福的內容加以考慮的。而在亞氏看來,德性是自足的,因而人具有德性就擁有快樂。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亞里士多德那裡,快樂是從德性中自然而然就可以獲得的,是幸福的額外恩賜。而在密爾這里,快樂則是作為鑲嵌在所有幸福內容中的標准,是一種內在的尺度。
Ⅱ 一個家庭的和諧幸福要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一個家庭的和諧幸福要建立在彼此都能理解包容,互敬互愛,有問題山槐擺在桌面,雹廳為了家庭大局奉獻愛心,逗肆友做出努力
Ⅲ 幸福是建立在什麼上
幸福是建立在每個人的心靈里:裡面帶著生活的自信、個人的愛和他人的愛、愛要付出也能收獲,這要的就是對自己、對他人、對生活的「自信」,很重要的不是嗎?
幸福不是金錢和任何物質可以代替的:它是一種思想和情感的物化,即無形又無體,是健康心靈的物種。
當你體會了幸福,你會感覺它比金錢更需要留在你的生活里、留在你的心田上。
Ⅳ 幸福建立在什麼的基礎上
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取決於人們的生活狀態,而取決於人的心態,幸福的特徵就是心靈的平靜,所謂知足者常樂就是這個道理。 幸福就是人們的渴求在被得到滿足或部分被得到滿足時的感覺,是一種精神上的愉悅。人們獲得的幸福感都是暫時性的,就像不幸一樣,隨著時間的流逝,幸福感以及不幸感都會逐漸淡化的,所以,我們如果想繼續擁有幸福,想過幸福的生活,就必須去不斷地滿足更多的渴求。人們得到一個幸福後,那麼人們對同一個或同一類幸福的渴求度就會遞減,當人們再次獲得這個或這類時幸福時的幸福感就會逐漸遞減,當達到足夠多的N次時,渴求度會變為零,幸福感也就變為零了。當你實現一個願望、達到一個目的豎孫、坦慧愛一個人、被人愛、一時的心情愉悅、快樂等等都屬於幸福。幸福沒有距離、沒有標准,幸福是一種感覺。當你心滿意足余信鏈時,就是幸福。知足常樂能使幸福保鮮。 有人說幸福是「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的牽掛;是「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的收獲;是「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祝願;是「長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的回憶;是「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追求(執著)。
Ⅳ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幸福,那麼你認為:真正的幸福,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首先是愛情的基礎上
其次是經濟實力
這個是愛情穩固的基礎
Ⅵ 幸福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
如果要是把感情看的重的人一定會是在感情的基礎上。為什麼叫處對象?就是在男女互相的了解後才能夠互相信任在互相了解和互相信任後才叫能夠獲得幸福
如果把金錢看的重的人就會把自己的幸福和金錢看的比任何事都重要就會把自己的感情和幸福看的輕那麼他(她)的幸福就是在金錢的基礎上慢慢的建立
Ⅶ 幸福生活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如題 謝謝了
人活著就是為了生活更快樂,更幸福,而幸福的生活要自己努力爭取來的。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他就有了為之奮斗的慾望,為了人生的奮斗目標人必須使自己努力工作,在工作中尋找樂趣,讓單調乏味的工作充滿生趣,使自己無憂無慮,身心健康,生活和平而安逸,快快樂樂過好每一天。 如果沒有鬥志、信心、毅力,人就可能遭到世人的種種手段而艱難生存。因此,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我們必須樹立人生的奮斗目標,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實現這個目標。 首先,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人為萬物之靈,這是因為人具有思維能力,即人所獨有的極其復雜、豐富的主觀內心世界,而它的核心就是人生觀和世界觀。如果有了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一個人就能對社會、對人生、對世界上的萬事萬物持正確的認識,能採取適當的態度和行為反應;就能使人站得高,看得遠,做到冷靜而穩妥地處理各種問題。 其次,不要對自己過分苛求,應該把奮斗目標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圍之內。盡量使自己有完滿完成目標的可能。這樣,你的心情就會十分愉悅。 再次,學會自我調控情緒,排除不良情緒,讓自己在愉快的環境中度過每一天。 積極向上的情緒狀態,使人心情開朗,輕松穩定,精力充沛,對生活充滿熱情與信心。因此生活中應避免不良情緒的發展,遇到不好的事,要換個方法變個方式思考,你將大有收獲。 向朋友、親人傾訴,以疏散郁悶情緒。自我放鬆,多參加休閑運動。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搞好人際關系,你會發覺你的每一天都是快樂的。 對世俗復雜環境能避開的就避開,不要輕信別人的胡言亂語,人要有自己的主見。你要有堅定的信念,只有自己當機立斷,遠離小人,你的事業才會成功。相信自己的能力,一定能將工作做得更好。 樂觀是心胸豁達的表現,樂觀是生理健康的目的,樂觀是人際交往的基礎,樂觀是工作順利的保證,樂觀是避免挫折的法寶。 當你的人生目標已經實現時,你就能尋找自己的異性朋友。請你這樣設想:當風鈴的浪漫,往往勾起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當駝鈴的深沉,往往激起人們對錦綉前程的憧憬;當手機的鈴聲響起,讓你知道有人在天天關心你,你的每一天都是這樣開心,這樣愉快! 人的樂觀心態,將使你心理年齡永遠年輕。當你朝著奮斗的目標邁進時,都會增加你的愉悅與自信。你就會自然形成樂觀的心態,快樂將永遠與你相伴!相信你在實現人生目標的同時也獲得了夢寐以求的人生伴侶,祝你生活美滿幸福。你就能在心理上獲得最大的快樂,你將擁有快樂的每一天!相信你能把握自己快樂而幸福的人生,實現了夢寐以求的奮斗目標,你就成為一個樂觀豁達開朗之人!
Ⅷ 談談「幸福感」是建立在哪些基礎上的
「幸福感」應該建立在以下基礎上:
1、健康:身體健康、沒有疾病、痛苦。
2、生活:生活安穩、不會時常顛破流離。
3、家庭:家庭和睦,關系融洽。
4、收入:收入可以滿足日常的開銷,不必經常焦慮、憂愁。
5、工作:一份工作穩定、開心的工作,友好的同事關系等。
除了這些外,幸福感還來源於我們的內心,是否知足常樂,是否笑口常開。
Ⅸ 幸福是不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
幸福並不是完全取決於物質上的,當然也離不開經濟基礎。
1,真正幸福的人,拿源臉上消簡態帶著的笑容自然而滿足,不是強作笑意。
「幸福」一詞,大多讓人聯繫到感情或者婚姻,似乎幸福感只和兩樣有關系。其實,一個人的幸福感,來自感情的是少數的,因為這世上,真正幸咐悄福的婚姻是不多的。
2,人們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眼睛最能泄露一個人內心的「秘密」。如果一個人做了虧心事,他的眼睛就總是躲躲閃閃,不敢與人正面對視。而坦盪的人,總能目光堅定不游離。這是因為,他有底氣。
這份底氣,就是幸福感。人的幸福感越強,底氣就越足,所表現出來的目光就越堅定。
3,真正幸福的人,動作輕盈,行動輕快,舉止溫柔。
真正有幸福感的人,其實心中是有愛的。這愛,可能是因為愛情,因為婚姻,也可能是因為愛自己,愛這個世界。因為有愛,所以幸福的體現更加豐盈,更加讓人感受到它的美好。
真正覺得有幸福感的人,因為帶著愛,所以他對於這個世界,也充滿了感恩,在做任何事情上,會總看到美好的一面。
總結:
愛一個人不僅要看他的外表,他的家境,更重要的是他的人品;以及他對待生活的態度。
Ⅹ 幸福的婚姻應該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
1、是要有較好的物質條件作為經濟基礎: 安居樂業,結婚成家,最基本的物質條件就是要有一套像樣的住房。
有一套比較好的住房,是幸福婚姻物質上的先決條件,安樂窩、安樂窩,有個像樣的窩才能談得上安樂與幸福!
4、婚姻一定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婚姻的確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無論是婚姻當事人還是雙方的家庭,都必須是平等的,這樣才能為今後的婚姻生活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幸福的婚姻不僅僅要有一定的物質做支撐,更要有夫妻間相互地關愛和照顧,彼此能夠多多的包容和理解,不管面對什麼情況都有坦然面對的勇氣,只有這樣,婚姻才能通往幸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