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相處十大准則
有的人說夫妻是冤家,不是冤家不聚頭嘛,可是冤著冤著就真的成了冤家對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就沒個安穩日子。
有的人還說夫妻是千年修來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嘛,可是還是有的夫妻也就共枕眠了沒幾年,就就分床而眠了,就像現在流行的一句話,一邊秀恩愛,一邊分床睡。
絕大多數夫妻,在剛結婚的時候,肯定不會有上面說的那兩種情況發生,可為什麼相愛的兩個人相處久了,就會發生這么大的變化呢?為什麼有的夫妻多年以後還是依然恩愛如初?關鍵是相處之道,要想婚姻幸福,夫妻之間的相處方式,應該是這樣子的。
1、吵架不隔夜,不記仇
這世上從不吵架的夫妻應該是沒有的吧?那什麼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的夫妻也只是存在於各種電視劇或者小說里的吧?就像人吃五穀雜糧,哪能不生病一樣,兩口子過日子,怎麼可能沒有一點的磕磕絆絆呢?
有的人說,相互包容一下,不就可以避免吵架了嗎。但我們都是普通的人,不是神,每個人在包容對方的時候,都是按壓住自己本該有的情緒,說的誇張一點,就是壓抑自己。可長時間的壓抑,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爆發的時候,也就是要吵架的時候。從這個角度上說,吵架其實就是一種發泄和宣洩,對身體也是有好處的,把對對方的不滿,說出來,就算不能讓對方真正的改正,但該說的我還是要說,全當發泄情緒也好。
所以,夫妻之間,架可以吵,也必須要吵的,不然,不吵出來,不發泄出來,只會把問題越積越大,真要到了那個時候,就不是吵架就能解決的了。
但是,吵架要有個度,有個原則,不要連續吵架,一吵幾天,還要冷戰。吵架要本著不隔夜,當天吵過鬧過之後就能握手言和,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嘛,大不了一炮恩泯仇。還有就是吵過架,更不能記仇,搞冷暴力。只要堅持住這個原則,那該吵就吵吧,吵吵更和諧,夫妻關系會更健康。
2、夫妻之間,既可以男上女下,又可以女上男下
男女平等都說了上百年了,可現在依然存在著大男子主義。大男子主義的最明顯的特點就是信奉男尊女卑的思想,認為男人比女人高貴,認為男人就應該在女人上面,做什麼事都要力壓女人一頭,時時處處都要表現出高高在上的樣子。
於是,男人就覺得家務活就應該女人干,然後看著自己的老婆在家裡忙的暈頭轉向,都不搭把手,就在那裡翹著二郎腿看著電視。誰規定的啊?女人又不是不工作,不賺錢。
如果是這樣的相處模式,婚姻能幸福嗎?夫妻感情和好嗎?女人該要有多大的胸懷啊,才能包容這樣的男人?
所以,夫妻之間最好的相處模式應該是,既可以男上女下,也可以女上男下,男人可以時而做高高在上的國王,也時而能在老婆面前做個卑躬屈膝的奴才。在老婆生氣的時候,男人像個哈巴狗一樣的討好女人,哄老婆開心,哪還有夫妻感情不好的道理?這才是真正的民主,真正的平等,能上能下嘛。
3、彼此尊重對方的差異,允許對方有點小秘密
男人和女人是來自不同的星球,如果不能彼此尊重對方存在的差異,那還不要上演火星和地球碰撞的好戲嗎?男人理性,女人感性。如果希望兩個人有相同的思想、相同的想法和相同的願望,這是很可笑的想法,這種事情事不可能的。
如果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想法,彼此看著不順眼,日子還怎麼過啊?夫妻之間,不要想著去改變對方,你越是想改變對方,越是容易起沖突,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彼此尊重一下對方,就會發現,比堅持己見要融洽的多了。
尊重是相互的,只有彼此尊重對方,才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換位思考。
誰還沒有點小秘密呢?只要不影響大礙,不是刻意隱瞞的欺騙性的秘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比如,關於對方前任男(女)朋友的來往信件,或者他們之間曾經發生過的事,就別那麼好奇了,要知道,好奇害死貓啊。
所以,只要遵循這三個原則,夫妻關系就不會差。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准則有哪些
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二章 結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Ⅲ 婚姻幸福的標準是什麼呢
老人們對現在一些年輕人的婚姻觀念頗有不同看法,比如「相當一部分人因錢離婚,這樣很不好」,比如「我們那時不管怎樣,只要沒有大沖突,就認為應該相守在一起,但現在的人們這種觀念淡」,比如「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會有磕磕碰碰的,哪能說分就分啊」,比如「兩口子的感情,是過日子過出來的」……歸結起來,老人們的教導就是「婚姻是用一輩子經營的大事」,不可率性而為,驟聚驟散。
這自然是不錯的,特別是對於我們中國人來說(最近發布的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一次全球性行為調查顯示,中國人在性方面是最忠誠的,七成人一生只有一個性伴侶)。但有個問題需要搞清楚,即婚姻與人性哪個更本位。
婚姻是歷史的產物,是否也會像階級那樣在未來的某個時候趨於消亡,現在還很難說,但婚姻並非人類與生俱來的需要卻是肯定的。婚姻其實是一種文明,而按照福柯或者弗洛伊德的說法,凡是文明都對人性(人的本能)構成壓抑。有壓迫就有反抗,不少有過或有著婚姻經歷的人,都曾產生過走出「圍城」的沖動甚至舉動。這往往並非是因為雙方在所謂大是大非問題上出現了分歧(這種說辭頗有「文革」遺風),而僅僅是想擺脫既定秩序造成的壓抑。人就是這樣一種動物,總不甘於長期淹沒在一種僵硬的氛圍里。
婚姻,說得極端點,就是一紙契約,既然可以締結,也就可以終結,而這只涉及到一個程序問題。婚姻,說得寬泛點,就是一種男女關系(同性婚姻不列入我們討論范圍),而人們從男女關系中獲得的快樂不一定非得出自婚姻。事實上,婚姻往往因為摻入了太多非感情的元素而變得瑣碎和無聊。因此,我們在艷羨那些「百年修得同船渡」的婚姻樣板的同時,也要尊重那些不向這種瑣碎和無聊屈服的人的選擇——說散就散,有時就是這么簡單。
畢竟,婚姻的質量如何,首先要看雙方是否從中獲得了快樂、幸福,而不是維持了多長時間。
Ⅳ 婚姻十大原則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相互尊重、互相容忍、與異性保持距離、定製家庭計劃、關注彼此健康、尊重雙方父母
Ⅳ 婚姻要幸福,其實不難,要掌握哪些相愛原則
5,徹底解決問題,避免日後再犯。
婚姻就是一個磨合,伴隨著幸福和爭吵的過程。婚姻中存在問題都很正常,但這些問題,是需要一個個解決的,當問題出現,夫妻就要相處對應的辦法,解決問題。不能讓問題一直存在下去。只有一個個問題出現再一個個問題解決,避免日後再犯類似的問題。只有這樣,婚姻的質量才能穩步提升。
6,共同攜手進步,嘗試用心相愛。
夫妻既是獨立的兩個人,也是一個相愛的整體,婚姻的幸福與否,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經營,共同用心呵護。只有兩個人一起攜手,婚姻的路才越走越順暢,只有彼此嘗試著用心去尋找相愛的方法和方式,彼此的感情才不斷升溫。
7,尋求共同的生活意義,給婚姻定個目標。
夫妻作為家庭的核心成員,一定要懂得婚姻的幸福意義。一定要給婚姻定一個共同的奮斗目標,給婚姻尋找一個共同的生活意義。圍繞這些有意義的目標去努力。在追求的過程中,夫妻會更齊心協力。只有找到一致的目標,夫妻才會一心。所以,這一點也很有必要。
以上七點,就是婚姻里夫妻相愛的七個原則,好好掌握,用心去實施,婚姻要實現幸福,往往就變得非常簡單。因為相愛是基礎,只有相愛,兩個人才會努力向前,才會努力去掌握這七點,才會一步步用心去愛。
Ⅵ 婚姻幸福的標準是什麼
1、在幸福的婚姻當中,一定要做到共同成長,兩個人要不滿足於現狀,這樣幸福指數會更高。
2、夫妻之間要學會交流,生活當中要有時間去交流,不管是什麼方面都要一起交流。
3、都說百善孝為先,所以在婚姻當中要孝順雙方的父母。
4、婚姻當中其實也需要儀式感的,偶爾的浪漫會讓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升溫。
5、兩個人當中要有一個幽默感的人,讓幽默化解矛盾,這樣婚姻才不會那麼的無趣。
6、夫妻之間要學會親昵,沒有親昵的兩個人,感情也一定不會太好。
7、兩個人之間要學會尊重對方,夫妻本來就是平等的,所以要學會相互理解,不要歧視對方。
8、學會寬容,這是婚姻當中一定要有的,寬容與信任是同等存在的,這樣婚姻才會幸福。
9、雙方要做到忠貞,既然選擇在一起就不要有出軌的念頭,否則結婚有什麼意義。
10、婚姻當中要有擔當,在面臨困難的時候要學會主動承擔責任,努力去解決。
Ⅶ 婚姻原則問題有哪些
中英的原則問題是兩個人和睦,可親家庭,團結,最終經濟可以,兩個人有婚前有適當的做法和說法。
Ⅷ 一段幸福的婚姻,應該有哪些必備的條件
一段幸福的婚姻應該有愛,有理解,有尊重,有包容。
我覺得雙方之間還抱有對對方的愛是一段幸福婚姻的基礎。不管這個愛是愛情,還是最終在時間的長河中變成了親情,我覺得有愛都是極其重要的。如果兩個人彼此之間沒有愛,那就沒有真誠的關心,沒有互相的體諒,這個家都是沒有溫度的,更別說幸福了。愛具體一點說可以是,妻子等丈夫回家一起吃頓熱乎的飯,丈夫回家晚了給妻子一個安慰的電話等等。
總之,一段幸福的婚姻並不容易,想維持一段幸福的婚姻也更難。我們相處的時間越長越難體會到幸福感,因而我最後還想說一點,那就是在生活中常懷著對對方的感激和欣賞也是可以促進夫妻的幸福生活的。
Ⅸ 幸福婚姻法則
幸福婚姻法則論壇下載:http://www.txtxz.com/read.php?tid=93903
溫格·朱利是美國的一們婚姻問題專家,他寫了本書,叫《幸福婚姻法則》。
《幸福婚姻法則》刪繁就簡,概括出來就是「一大原則」、「三大定律」,「五大共識」。
一大原則:
好人原則:找一個好人,自己做一個好,誰能做到這一條,想不幸福都難。
三大定律:
太太定律:第一條:太太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太太錯了,請參照第一條執行。
孩子定律:第一條:孩子永遠是孩子,丈夫也是孩子。第二條:當丈夫引起你的不滿時,請讀三遍第一條。
家產定律:第一條:除了一張雙人床外,其他一切東西都可有可無。第二條:當日子過得愈來愈煩瑣,請共同高聲朗讀第一條。
夫妻雙方若能遵守這三大定律,世界上所有的婚姻問題專家,都該另謀出路。
五大共識:夫妻雙方要有這樣的共識:
1、愛情是把兩個人栓在一起,婚姻是把一群人拴在一起。
2、結婚意味著殺富濟貧,在金錢的支配上不能搞平均主義,更不能斤斤計較。
3、夫妻之間一旦發生矛盾,出面勸說的人越多,矛盾越是不容易解決,必須學會自我消化。
4、婚姻是一部機器,故障在所難免,離不開日常的調試和維護。
5、家庭既然是難言之隱的避難所,婚姻就應該具有藏污納垢的能力。
封頁上的話:「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出自婚姻長達七十八年的老夫人,蘭迪斯太太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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