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可能是開發商的原因。這種原因較為多見。比如有的開發商未交齊土地出讓金,或者雖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後取得了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在辦理開發項目的產權時,不交齊出讓金,開發項目的大產權是辦理不下來的,開發商也就不能取得開發項目的大產權證。
一般是以開發商違約交房時間長短給購房人一個選擇,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一般都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具體提起訴訟時,依據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為依據主張訴求。這些是一般情況,具體到每個購房者需要實際分析以及結合購房者有無過錯來綜合判斷。在商品房的買賣合同里會有關於交房辦證的權利義務條款。每一個業主的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開發商超過了約定辦證的期限,就需要承擔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違約方式,維權就比較麻煩,因此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⑵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開發商房產證辦不下來的處理辦法有:1、若合同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解決。2、若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通過訴訟請求開發商履行義務或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⑶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1、找開發商協商。如果是購買新房的話,房產證一般都是開發商在負責辦理的,購房者遇到房產證辦理不下來的情況時,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找開發商協商處理。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是有約定房產證辦理時間的,房產證辦理不下來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購房者可以選擇跟開發商協商繼續等待,或者是選擇退房,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2、發律師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房產證一直辦不下來,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起到一個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走司法途徑要方便一些,但是律師函是沒有強制性的,如果開發商一直拒不賠償或積極處理問題的話,還是要提起訴訟的。
3、訴訟。一般我們國家的糾紛處理問題都是會採取由輕到重的方式,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後完全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麼購房者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但是提起訴訟的前提是要先進行仲裁,仲裁時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終止合同,同時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⑷ 幸福里的房子為什麼辦不下房產證
1、 如果只有和開發商當時的合同,沒有房管局的備案合同那麼辦房產證的可能性很小至少還要等很久2、這個房子可能是違建或手續不全3、你應該去所轄房管部門了解一下該樓盤的具體情況後再決定應該怎麼進行下一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