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違建立案後多久拆除
法律分析:在違章建築完成立案之後大概15~30個工作日之內就會拆除該違章建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Ⅱ 違章建築什麼時間拆除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
第 4 條 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 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並應攜帶拆除文件。
第 5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Ⅲ 違建拆除程序多少天
違建拆除程序從收到決定到實施執行要6個月的時間。這也就代表6個月內不能對房屋進行拆除,雖然拆除的是違章建築,但不按照規定執行的,仍然是違法行為。當事人收到決定書15日內自行拆除房屋,也有的地方要求時間更短,當事人在收到決定書後有異議的,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進行救濟。
違建的定義
違法建築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在城市規劃區內,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或者是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建築。違法建築一般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沒有申請或者申請未獲得批准,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雖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照批準的范圍、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擅自將臨時建築建設為永久性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