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累計建設保障性住房超292萬套,此類住房對於百姓有什麼好處
江蘇累計建設保障性住房超292萬套,此類住房不僅能夠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同時也能夠通過降低成本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
一、江蘇累計建設保障性住房超292萬套
其實除了讓老百姓都能夠住上房子以外,住的好也是一個重要的標准,這一類住房往往制定的標准都不會太差,而且相應的租金也會比較低,這也就意味著形成的幸福感是許多租房用戶沒有辦法體會到的。目前如果我們能夠從住房當中省下不少的成本,那麼將會對我們生活的質量提高有著極大幫助,這也是我們需要關注到的另外一個客觀事實。
② 人民日報: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讓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
「35平方米的房間,每月租金1500元,比周邊便宜約10%。不僅如此,靠近地鐵站上班方便,還配了健身房、書吧等設施,住著很舒適。」大學畢業生石若男搬入了安徽合肥的一處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兩年前,這里還是一家閑置許久的賓館,如今卻「變廢為寶」。「合肥出台的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支持政策,提高了企業的積極性。公寓開業後一直滿租。」負責項目建設運營的合房股份公司住房租賃中心總經理倪康說。
住房問題關系民生福祉。不久前,國辦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7月22日召開的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將產生哪些積極影響?要從哪些方面著手?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
「《意見》首次明確了國家層面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今後國家的住房保障體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說。
與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和收入「雙困難」家庭供應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比如剛畢業、租房有壓力的大學生。
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流動人口3.76億人,10年間增長近70%,這些人口大部分流向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和大城市;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總規模909萬人,其中相當一部分進入大城市工作。「兩個群體匯成了龐大的租房需求。現在北上廣深包括杭州,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在40%以上。」浙江工業大學副校長虞曉芬說。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市場供給重售輕租,對規模龐大的租賃市場無專門的政策支持,租購市場結構失衡。當前租賃房源缺少符合新市民和青年人需求的小戶型,這個群體租不好房的問題相當突出。
《意見》提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能夠有效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問題。
重點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
對於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來說,職住平衡也是租房關注的重點。「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支持建在城區、產業園區及周邊、交通便利區域等,有效解決位置偏遠的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並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
位於廣州海珠區的北山夢享社區,通過對城中村舊房進行翻新立面牆體、完善家居配套等微改造,已出租2100多套房源,出租率達95%,大部分月租金不超過2000元。「公寓距粵科孵化器、廣州大學城都僅有15分鍾車程。海珠區有關部門還為我們提供對接服務,和不少企業達成人才公寓合作。」社區運營負責人羅金良介紹。
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嚴榮認為,《意見》提出了一些含金量高的舉措:一是降低租賃住房開發成本,比如進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允許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二是簡化審批流程。三是創新提出項目認定書,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降低稅費負擔、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等都有了相應依據。四是財稅、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
「一系列舉措能夠引導多主體有錢出錢、有地出地、有力出力,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說。
因地制宜,加強監管
讓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需真正匹配好、科學有序推進,要把握哪些重點?
虞曉芬認為,要明確保障對象,優先保障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要合理確定面積標准,堅持保基本,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要注重實現「職住平衡」;還要按照「可負擔、可持續」原則,管理好租金。
有專家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要注重因地制宜,沒有需求的地方不能盲目建設。同時還要加強監管,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負主體責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城市人民政府首先要定計劃,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此外還要做好出辦法、建機制、強監管、做銜接等方面工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
「住建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重點推動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該負責人介紹,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30%以上。
來源:人民日報
③ 讓保障性租賃住房照亮「新市民」的城市夢
隨著我國城鎮化步伐的加快,青年人群逐漸向大城市聚集。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我國共有3.76億流動人口,其中北、上、廣、深、杭等大城市成為青年群體和進城務工人員大量流入就業的熱門地區。然而,相對有限的購買力和大城市高企的房價無形之中造成了他們在大城市成家立業的住房矛盾。
近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潘偉表示,「十四五」期間,住建部將採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等四大舉措,提升住有所居領域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其中,明確提出「十四五」期間,初步計劃在40個重點城市新增650萬套(間),預計可幫助1300萬新市民、年輕人等緩解住房困難等。
可以說,這樣的政策說到了「新市民」的心窩里去了。這類群體是目前城市裡最有活力的群體,卻也是最飽受租房之苦的群體。因為這個群體以現有的收入水平很難在大城市實現買房之夢,過去也曾因戶籍、交社保年限、收入等原因被排除在既有保障房機制之外。
就在去年,中央已經多次提及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先是寫入了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4月,住建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明確40個城市在2021年籌集建設93.6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6月,國辦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22號文);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體系建設等等,這一系列政策都凸顯出國家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高度重視。
本次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主要是就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針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戰略部署,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落實方案和細則。通過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將「新市民」等住房困難人群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有利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城鄉結構發生了逆轉,城市成為承載人類的主要空間載體。具體而言,1978-2020年間,中國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人增加到9.02億人,城鎮化率從17.9%提升到63.8%。不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2020年全國流動人口為3.76億人,這說明我國仍然3億多人沒有真正在城市落地生根。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可以加速實現「新市民、年輕人」在城市住有所居。
其次,有利於優化青年勞動力資源的配置。人力資本在大城市的聚集具有正向的溢出效應,人力資源儲備為知識創造和技術研發奠定了基礎,是促進城市產業升級和創新發展的核心動力。城市發展需要積累人力資本,製造業的升級也需要高技能人才,而中國的城鎮化進程積聚了大量的勞動力,產業和人才的集中對於知識溢出和技能擴散具有重要意義。但現實中的租房成本高、住房困難等成為影響「新市民」群體就業空間選擇的主要因素之一,這將不利於我國大城市作為人才蓄水池的更新換代。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可以匹配大城市創新資源和青年群體人力資源,為城市增加人力資本積累和知識技術儲備,為高質量發展奠定人才基礎。
第三,有利於提升「新市民」的社會獲得感和城市融入感。「新市民」群體規模大,活力和創造力強,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有生力量。目前,他們的購房能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家庭的經濟支持,住房資源代際依賴不斷增強,這種社會趨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為還處於人生起步階段的「新市民」提供住房保障,不僅會減輕他們的住房壓力,集中時間、精力、財力投入到社會生產和創造中去;而且為這個群體開辟了一條解決住房需求的渠道。這個渠道的出現,會有效減輕他們住房矛盾的焦慮感,提高他們的獲得感和城市融入感。
第四,有利於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的供需結構。由於房地產市場的區域性、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存在,即便價格機制會調節市場供求狀況,但隨著諸多市場因素的發展變化,原有的均衡狀態也將不斷被打破,房地產市場供求之間的不平衡現象將長期存在。在住房租賃市場方面,我國已經從總量短缺轉為結構性不足。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2020年,我國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62人,比2010年減少0.48人。隨著我國家庭人口規模的持續縮小,對位於就業密集區或交通便捷地區、適合「新市民」的小戶型房源需求不斷增加。不僅會優化住房保障系統,而且會優化住房租賃市場供給,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更加完善發展。
最後,有利於穩定預期,平抑房價走勢,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新市民」的首套住房是剛性需求。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為「新市民」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助於他們根據自身購買力,合理釋放購房需求,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提供支撐。此外,由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較低,相比他們急於購買的首套自有住房更加具有舒適度,或將逐漸改變人們對於過早擁有自有住房的觀點,這將會平滑住房市場預期,平抑房價走勢,為其健康平穩發展奠定基礎。
④ 解讀|國務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賃房:讓住房困難群體安居
7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意見》旨在從土地、資金、金融、稅收支持以及優化行政審批等6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其重點是減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企業負擔,提高企事業單位、租賃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積極性。同時,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房源供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ICCRA住房租賃產業研究院院長趙然認為「精準度高、操作性強」是《意見》的突出特點。
趙然指出,此次發布的《意見》落點精準。在需求側,明確了保障性租賃租房服務的人群、需求特點,對於產品設計、租金設定都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充分體現了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的決心。在供給側,政策直擊目前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發展的兩大矛盾:一是市場供給與需求錯配的矛盾,二是市場支付能力有限與保障性租賃住房企業投入大、收益低的矛盾。《意見》提出的「堅持供需匹配」、 「產業園區大力發展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在地鐵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都將極大緩解市場供需錯配的矛盾。
小戶型、低租金滿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此次《意見》中明確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指出,根據七普數據,2020年我國有3.76億流動人口,由於普遍收入較低,租賃需求主要以小戶型、低租金為主,而市場供給的主體是60-90平方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兩居室、公租房供給規模更少,導致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條件較差、尋找合適房源困難,尤其是維持城市運行必不可缺的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群體。因此,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低租金為主的房源,未來我國將形成覆蓋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緩解現有租賃住房結構性供給不足的問題,讓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群體也在城市中安居樂業。
鼓勵多主體參與供給,快速擴大房源規模
《意見》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並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
黃卉指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規模龐大,通過調動社會力量的參與,能夠高效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此前以公租房形式解決無房低收入家庭的租房問題,政府財政壓力較大,提供的租賃房源規模有限,藉助市場的力量可以盤活市場存量,調動租賃企業積極性,提高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規模,通過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還有利於培育發展成熟的住房租賃市場。
盤活存量,緩解職住不平衡的矛盾
《意見》提及,堅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結合現有租賃住房供求和品質狀況,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採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認為,此次《意見》的目標更加明確化。在以往各地不斷推出租賃房源建設目標的基礎上,本次政策要求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可以充分有效滿足市場預期,並實現租賃房源更加有序上市。
同時,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築面積佔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於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築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意見》提出,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黃卉表示,按照土地相關政策,建設單位應按規定或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在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時需要重新補繳土地價款,此次政策明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企事業單位閑置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賃住房,均不用補繳土地價款,將有效激活企事業單位各類閑置土地,盤活閑置非居住房屋投入到保障性租賃住房中。
加強金融支持,提高租賃企業的積極性
《意見》提出,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
此外,給予中央補助資金支持。中央通過現有經費渠道,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予以補助,並綜合利用稅費手段,加大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
張波指出,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對租賃企業給予資金和稅收支持。例如中央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予以補助,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這都將有利於推動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值得關注的是,同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包括各直轄市及人口凈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納入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對此,趙然指出,這可視為本《意見》的配套政策,將從資金端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援力。
黃卉認為,《意見》出台後,各類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面臨的障礙有望突破,適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的租賃房源規模擴大,能夠有效緩解住房租賃市場供給結構錯配的問題。今年是租購並舉提出的第七年,隨著金融財稅政策的落地,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融資方式走向多元化,企業經營負擔的減輕,未來將形成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成熟的住房租賃市場,能夠滿足多元化、品質化的租賃需求,各類群體都能夠在城市中住有所居,安居樂業。
原題:《解讀|國務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賃房:讓住房困難群體安居》
⑤ 住建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召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福州、南寧6城市政府參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什麼是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什麼要大力發展這類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戶籍住房和收入「雙困」家庭,實行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存。也就是說,這類家庭可以直接租住公租房,也可以領取貨幣補貼自行在市場上租房以解決居住問題。
政策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新市民,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實行政府指導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曾介紹,未來將在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
對於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列為發展重點,浙江工業大學副校長虞曉芬認為,改革開放特別是住房制度改革以來,我國城鎮居民居住條件發生顯著變化。但是,我國住房領域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大城市房價高,租賃市場又存在供應不足、供給結構不合理等問題,造成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比較突出。由於經濟承受能力差,他們只能租住在老舊小區、城中村、棚戶區甚至違章建築中,居住環境差。
虞曉芬進一步解釋,限於政府的財政和管理壓力,公租房難以覆蓋新市民群體。因此,今後公租房的定位應該主要面向城鎮住房和收入「雙困」家庭,而政策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新市民的住房困難。
「大力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是解決好大城市住房問題的突破口。」虞曉芬說,應該保證政策性租賃住房的租金低於周邊同品質租賃住房租金水平,保證符合條件的新市民在大城市租住與其經濟能力相適配、相對體面的一處穩定居住之地,使其住有所居,待他們經濟能力提升後再租住商品住房或購買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將得到哪些政策支持?在此次座談會上,倪虹強調,人口流入多、房價較高的城市,要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落實年度建設計劃,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積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及存量閑置房屋建設和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戶型、低租金,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
⑥ 黨的19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快建立什麼的住房制度
全會提出,加快建立【多 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 購 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⑦ 各地發力建設租賃住房 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產,堅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暢通農民工外出就業渠道,改進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動者權益保障。會議要求,加快發展租賃住房,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
本版今起推出「做好民生保障」系列策劃,報道各地各部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舉措和成效,敬請關注。
擴大房源供給渠道
出台用地支持政策
「今天正好有空,就過來做做運動。」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的一處長租公寓,租戶凌世宇正在健身房的器材前鍛煉身體。
兩年前,剛剛大學畢業的凌世宇來到合肥工作,「住在哪」成為他面臨的第一個難題。「那會剛上班,工資不高,想找個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且租金合適的房子不容易。」凌世宇說,「有一迴路過這里,看到有公寓出租,仔細一問,屬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屋內精裝修,加上寬頻、物業等費用,也不貴,再合適不過了。」
近些年,隨著城市不斷發展,每年有不少外來人口到合肥就業,這些人群的住房問題亟待解決。自2019年被列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城市後,合肥多方施策、多端推進,加快完善租賃住房保障體系,著力為新市民、青年人解決安居難題。
「保障住房,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房源問題。」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曹鴻昌介紹,這幾年合肥主要通過國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園區配套用地新建等方式來豐富房源供給。「位於合肥新站高新區的維信諾公寓,就是利用園區配套用地新建的典型案例。」曹鴻昌告訴記者,前些年,為解決企業員工住房問題,合肥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工業園區內的工業用地,新建宿舍公寓樓。戶型面積以30平方米為主,目前已入住員工1300多人,緩解了企業年輕員工的住房壓力。
除此之外,合肥還鼓勵相關單位利用自有存量閑置土地,不改變土地性質,開工新建租賃住房。市區范圍內,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類型,且兩年內無徵收計劃的已建成閑置存量房屋,也可以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擴大房源供給渠道的同時,合肥還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二級調研員蘇奎說:「在增加用地供給上,合肥提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佔商品住房用地約15%等用地支持政策。目前已累計供應約2100畝國有建設用地、231.5畝集體建設用地,新建、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約3.4萬套。」
「下一步,我們力爭在今年內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兩萬套(間)以上,著力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蘇奎說。
用好財政獎補政策
加強資金監管力度
月租金1400多元,在單位旁租到了舒適溫馨的一居室,這讓24歲的張萬俊感到很滿意,「房間雖然不大,但生活設施一應俱全。現在每天走路去上班,只要5分鍾,太方便了!」
張萬俊目前租住的冠寓金融中心店,位於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觀沙嶺街道。去年租房時,她曾對比了附近十來套出租房,有的價格太高,有的房屋過於老舊,都不太合適。最終選擇了這里,是因為租金比周邊同品質房源要低,還免去了物業費和上網費。
2019年,長沙等城市被確定為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中央財政給予獎補資金支持。為了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長沙發布了獎補資金分配方案,明確新建、盤活、改造租賃房源,均能獲得獎補。在改造租賃房源方面,方案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現有房屋集中改造作為租賃用房,並且租賃持續運營期限不少於5年的,以每平方米650元的標准按進度給予補助。
長沙冠寓商業運營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初,公司在觀沙嶺街道租下了一棟商業寫字樓,並將這棟毛坯樓房改造成擁有1000多個房間的長租公寓,裝修後集中對外招租。「2019年下半年,嶽麓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動聯系我們,宣傳集中改造租賃用房的獎補政策,我們第一時間填報了申請。」該負責人說,去年6月,經過多輪評審和實地考察,冠寓金融中心店擁有了獎補資格,成為專門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房源的保障性租賃房。
嶽麓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付烈山介紹,截至目前,嶽麓區通過3批評審,共籌集了28個項目、7519套保障房租賃房源,下達的獎補資金達到1.83億元。
與此同時,該中心還加大了對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獎補資金不能挪作他用,只能用於房屋改造施工、裝修和購買電器設備等。」付烈山說,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和企業、銀行簽訂了三方協議,由銀行凍結企業賬戶內的獎補資金。企業上報相關發票、付款憑證,並由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審核後,再由中心通知銀行,解除對獎補資金的凍結。
2019年以來,長沙加快籌集房源,將3年試點任務的10.5萬套房屋一次性下達。2020年已經新籌集備案租賃住房6.71萬套,今年各區縣(市)已經評審公示籌集2.05萬套。目前,長沙市共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企業18家,下達區縣(市)中央獎補資金21.19億元。
面向新市民青年人
堅持小戶型低租金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住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累計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萬套,幫助2億多人改善了住房條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和流動人口規模擴大,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又租不到合適房的問題日益顯現。
今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與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和收入「雙困難」家庭供應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早在2019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已部署在沈陽、合肥、福州、濟南、長沙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重點發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戶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積極探索政府給政策、銀行給支持、多主體參與的可持續商業運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意見》鼓勵市場力量參與,並明確了土地、財稅、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審批制度改革措施,精準度高、含金量大、操作性強。」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嚴榮認為,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有利於進一步降低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成本,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發展租賃住房的積極性。
當前,不少地方正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其中,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間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約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廣州初步形成「工改租商改租」、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產業園區配建、城中村改造配置等7種籌建方式,到2025年,完成6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任務。據了解,今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分兩批召開40個城市座談會,40個城市計劃年內籌集建設9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賃服務管理平台,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該負責人說,今年10月底前,各地應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