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正確樹立幸福觀
幸福觀是人們對自身所具備的生存與發展條件的一種肯定的情感體驗,是世界觀和人生觀的反映。馬克思主義幸福觀認為,勞動是幸福的源泉,道德是幸福的前提,幸福是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的結合,是個人幸福與社會幸福的統一。社會為每個人追求和實現幸福提供了基本條件。做幸福的教師,幸福地做教師,既是教育事業的必需,也是教師個體生命的必需。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升人的生命質量,使人成長為自由、全面、健康的人,這就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要一起幸福起來。一、深刻理解身為教師的幸福理解幸福既是擁有幸福的基礎,又是擁有幸福的前提。幸福是什麼?是儒家的「仁」、道家的「無」、佛家的「涅槃」,還是蘇格拉底的「美德」、柏拉圖的「和諧」、亞里士多德的「至善」,都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探討過幸福。概括起來,對幸福的理解可以分為以下三種:一是以外界標准界定幸福;二是以內在情緒體驗為標准界定幸福;三是以個體的主觀判斷為標准界定幸福。由此可見,幸福感是一種主觀感受,是需要得到滿足、潛能得到發揮、力量得以增長所獲得到持續快樂體驗。教育是心靈的事業,做教師應當是一個幸福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