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傅佩榮的主要觀念
傅佩榮:「人性本善」是對孔孟的誤讀
台灣輔仁大學哲學系畢業,台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美國耶魯大學哲學博士,專攻宗教哲學。曾任比利時魯汶大學客座教授,荷蘭萊頓大學講座教授,台灣大學哲學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現任台灣大學哲學系、所教授。代表作品有《成功人生》、《傅佩榮國學精品集》等。
心理學和哲學這兩個學科之間的關系,在根源上可以說是一樣的。心理學作為一門學科,從年代上來說是很晚、很新的學科,但它發展非常迅速、有效。對人類來說,心理學對於現代人的幫助要遠遠超過哲學所產生的作用。哲學是很老的學科,而心理學討論的主題,在古代來說也是哲學的范圍之一,就是有關人的內心狀態。這兩個學科怎麼到今天又連接到在一起?
我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會想到瑞士心理學家榮格的一個觀察。榮格教授是弗洛伊德學派的重要代表,他在心理學從事教學工作,累積三十多年的心得,說了一句話:到這里來找我進行心理治療的人,大部分身體健康,心理正常,但並不快樂。這句話很簡單,身體健康、心理正常,可以過日常生活,但並不快樂,說明一個人要快樂,除了身跟心兩方面條件外,還需要第三個元素——「靈」。
怎麼來看待「靈」?因為「身」的問題很容易,「心」也不難,可以跟別人互動,別人說話可以聽懂,在社會上,工作發展沒什麼困難,說明你的心智、心理方面都正常。但什麼是「靈」?靈根本看不到。我長期思考這個問題時,對於我個人研究國學這一套有很大幫助,也就是說看人的生命時要從比較立體的角度去看。人活在世界上,到底下一步該往哪走?從個人開始怎麼活得快樂、幸福?從社會來說,大的方向在什麼地方?如何達成這個目標?等等。
靈是沒有辦法證明的,但它的存在是被要求的。什麼叫「被要求」?提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人生有意義嗎?我在台灣大學教書三十幾年,每年都有學生問人生有什麼意義?我的回答很簡單,人生的意義在於可以不斷地問人生有什麼意義。就是不要給他一個明確的答案,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標准答案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必須是個人在生命過程里去體會的。只有人類才需要意義,人類之外的其他生物沒有關於「意義」的問題。而理解的能力,就代表你有辦法找到這個意義。所以人生怎麼樣才能被理解?如果沒有靈,人生不可能被理解,這是簡單的結論。身心活動的最後是墳墓,人最後都要離開世界,做到沒有,甚至什麼都不做,基本沒有差別。我們看到歷史上很多人物,但不要忘記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文明消失了,成為考古學的對象,而那個文明裡很多人立德、立功、立言,到今天不知道立什麼。
哲學這兩個字很尷尬,是日本人翻譯的,把「哲」和「學」構成兩個詞,原來的意思叫做「愛」和「智慧」。愛和智慧合在一起,意思很深。第一個,愛和智慧並不代表擁有智慧。根據希臘人的觀點,柏拉圖就可以作為代表,他認為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擁有智慧的,因為人有身體。身體一定輸於感官,只能帶來偏差和謬誤。當時的觀念把身體當作靈魂的監獄,靈魂是本質,所以死了之後才能得到解脫、智慧。智慧是神的性格。
愛有什麼特色?人活在世界上,問每天這樣生活有什麼動力?有什麼明顯的對象值得你引發生存的勇氣和力量嗎?德國學者歌德,是有名的作家。歌德曾說,每天早上起床時,如果想不到自己為什麼而活著,這是最可怕的事情。所以很多學生抱怨,我跟他們說,你早上起來知道今天還要上學,多麼幸福,至少比歌德幸福。一個人最大的恐懼是早上起來發現自己活著,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活著。可做,可不做;可過,可不過。這時,生命的動力從何而來?很多人有學問,得到諾貝爾獎,成為偉大的學者,但照樣會有這方面的問題。一個人越有學問就越發現自己無知,從蘇格拉底開始,別人問他:你知道什麼?他說我無知,但在雅典沒有人比蘇格拉底更有智慧。在《論語》里,孔子也說自己無知,「有鄙夫問於吾,空空如也。吾叩其兩端而竭焉」。
傅佩榮:人生不能沒有憧憬
人在年輕時所設定的目標可以稱為「五子登科」:銀子、車子、房子、妻子、兒子。
只要社會稍微開放,經濟自由發展,上述目標到了三四十歲,就可能一一達成。但是,這樣就夠了嗎?有一次,我搭飛機從美國回台北,旁邊坐著一位六十幾歲的乘客。在閑聊中,他談到自己很早就「五子登科」,後來3個孩子還全部在美國落地生根。原本希望在美國的子女家中享受天倫之樂,結果呢?他的英文不靈光,以致成了瞎子、聾子、啞子;他又不會開車,簡直是個跛子;然後呢?他承認自己這一生的作為十足是個傻子。「瞎子、聾子、啞子、跛子、傻子」也算是「五子登科」,實在反諷之至。
❷ 聽傅佩榮教授講哲學(六十八)
這一單元的主題是多瑪斯的溫和實在論,而這一集的主題就是介紹多瑪斯的溫和實在論。多瑪斯也就是多瑪斯·阿奎那,所在的年代是1225年到1274年,他是中世紀最具代表性的經院哲學家,他到底有什麼樣的思想呢?這一集要介紹以下三點:
第一,溫和實在論在說什麼?
第二,認識上帝或表述上帝有什麼方法?
第三,人生的幸福何在?
西方許多哲學家都有他們自己的立場,我們平常聽的比較多的是唯心論、唯物論這些,事實上,更多的哲學家主張的是實在論或唯實論,英文叫做realism,real-就是真實的。那麼什麼叫溫和實在論呢?前面加上一個moderate。Moderate Realism就代表溫和的實在論,就是它不走極端,也不是很樸素的,它有具體的內容,也就是說在談到共相問題的時候,我們曾經介紹過的唯實論,基本上這個態度是比較折衷的。
它最主要是肯定什麼?
1、肯定這個世界有獨立存在的價值,也就是就算人類不存在,世界依然存在。世界就是實在的東西,這是第一個肯定。所以它顯然不是唯心論,唯心論認為如果沒有人類的認識能力的話,這個世界存不存在根本無關緊要。它也不是唯物論,因為它接著就要談到人的存在,人的存在也是一個事實。
2、人可以認識這個世界。所以溫和的實在論是說人在認識世界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這是它的重點。
所以,我們知道了溫和的實在論是說世界是客觀的存在,人也是客觀的存在,那麼人怎麼認識世界的呢?它的重點是放在認識的過程與方法上。首先,人要透過經驗、透過感官的方式,只有先在經驗上掌握到一個對象,才能對它構成初步的認識,所以這是從經驗出發。接著,你要認識一個對象,你的知性需要有兩種能力,這一點又來了,又是亞里士多德的影響。因為亞里士多德已經分辨了人的知性有兩種,第一種是被動知性,第二種是主動知性。
什麼叫被動?就是我不可能說前面有一匹馬,我故意把它想成牛,不可能,代表我是被動的,因為經驗是用眼睛看、耳朵聽,用我的感官去接觸外在的經驗,這是第一步。所有的知識是從經驗得來的,經驗得來的東西不能我自己去想像,所以我必須被動,所以我的知性就好像是被動接受所有經驗給我的材料。
但是我們想也知道,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外在的東西,那怎麼辦呢?就看人還有主動知性。主動知性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一點,叫做抽象的能力,它利用抽象的方式從被動知性接收到經驗的材料,然後把它抽象出一些基本的概念,概念就可以構成知識,而那個知識是不是有效,那就要問你所得到的知識、所建構的知識能不能夠去客觀地說明外在的、個別經驗的對象。
這樣一來當然可以,因為我的被動知性本來只是接受,接受經驗給我的材料,然後我的主動知性再設法把它的共性(也就是共相)抽出來,抽出來之後得到概念,再建構我的知識系統,所以人類的知識跟外在的世界可以對照、可以符合,原因就在這里。
多瑪斯對於亞里士多德這種說法可以說是完全接受的,但是你所掌握到的這個概念跟外面實際的狀況是不是完全一樣呢?這當然不可能。而這種不可能特別表現在什麼地方,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二點。
在描述上帝的時候,多瑪斯特別提到三種方法,在西方來說這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描寫有關宗教裡面的上帝或是你個人所信仰的對象都可以使用。第一種是否定法,第二種是肯定法,第三種是模擬法。
1、否定法,就是說你只能描寫上帝不是什麼,「不是」就是否定的意思,因為這是最直接可以讓人理解的。譬如我現在說上帝不是高山,不是大海,不是日月星辰,不是父親,不是母親,這話都對,因為我只說不是,我說他不是這個基本上沒有錯,他確實不是;但是這樣一來的話,人類的認識就受到很大的限制。
所以為什麼西方很多哲學家採用了否定法之後,他後面就覺得那我怎麼辦呢?我還是需要用正面的方式,用肯定的方式來描寫一下,才能讓別人了解上帝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所以第二種是肯定法。
2、肯定法,譬如我說「上帝有智慧」「上帝是善的」這些話,這是肯定的方式說他是什麼,但是當你一說「他是什麼」的時候立刻產生誤會,為什麼?因為像有智慧的、善的這些話,我們人與人之間也常常在使用,那這樣一來就容易混淆,把用在人的身上的一些形容詞也用在上帝身上,好像上帝跟人只有程度上的差別,而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而事實上,我們必須承認上帝跟人是有本質上的差別,那你要凸顯這種本質上的差別的時候有一個方法,譬如我現在說張三是勇敢的,李四是更勇敢的,那上帝應該是最勇敢的嗎?你這樣一說變成程度上的差別了,所以你要說上帝是勇敢本身;你說張三是有智慧的,李四是更有智慧的,那上帝你不能說他最有智慧,你應該說上帝是智慧本身,那就會減少誤解。
而另一方面,你可以加上一些附屬的詞,叫做「加以限制」,這個限制反而是為了取消限制。譬如說人類是有智慧的,上帝是全知的,他把那個對人類身上的限製取消了。他說:「很多人是善的,是好人,但上帝是全善的,至善的;人有各種能力,但上帝是全能的。」就是把人類身上的這種屬性、描寫的方式加在上帝身上的話,立刻就要把在人身上的限制整個取消,所以西方談到上帝的時候很容易就說上帝是全知的、全能的、全善的,原因就在這里。
同時,多瑪斯特別提到一點,說為什麼我們認為上帝是一個好像具有位格性的呢?在這里有兩句話要分辨,第一句話是因為我們人是有位格的,所以上帝必須是有位格的,否則怎麼溝通呢?但是你說上帝是有位格的,很容易造成誤解,因為上帝除了位格的層次還有什麼?還有另外兩個,一個是超位格的層次,一個是非位格的層次。
我們講非位格顯然比位格要低,因為上帝造了高山、大海,造了整個宇宙,那是比人要低的層次,因為它們並沒有顯示有智慧的特色。但是不要忘記上帝還有超位格的層次,就是讓人永遠不能夠理解上帝本身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這說明什麼呢?就說明我們在理解、在描述上帝的時候用到了肯定法,要加上各種修飾的語詞才能讓它不要產生誤會。
3、模擬法,也稱做類比法。譬如說你可以這樣講:就像父母愛護子女,上帝也愛護人類。但這種模擬法有它的困難,因為對於父母,就是人類的父母親,我們都可以了解,他生了子女,所以他愛護子女;但是上帝造人跟父母生子女是完全不同的情況,你對上帝的本性永遠不能確知,所以你就沒辦法說上帝愛人類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
在這里就出現一種在宗教裡面一定要談到的學問,叫做「神義論」。「神」就是神明的神,「義」就是正義的義,神義論就是說你要設法證明神是正義的,為什麼?因為人間有各種罪惡存在,很多人、小孩子他受苦了怎麼辦,好人受委屈了怎麼辦?所以如果真的是像父母愛護子女的話,絕不會讓子女受苦,不會讓子女受委屈,但是上帝就眼看著天下很多人受苦、受委屈。所以你就要證明上帝還是正義的,就要加以解釋,說這種苦、這種委屈有它另外的目的,這個可以講出一大套道理出來,但最後能不能說服很多人,這是問題。
所以這種模擬法或稱做類比法也有很多人在用,因為一般人他覺得上帝太抽象了,如果講一個比喻,講一個類比,或許你可以更容易了解一點。就好像在道家也好,在佛教也好,都會提到人的生命像一滴水一樣,請問如何讓這滴水不要乾涸,最後辦法是什麼?把這滴水丟到海里去,海就是道。所以你只要悟道的話,道是無所不在的,你永遠沒有乾涸的問題,人生的各種成敗得失對你就不會構成什麼樣的干擾。像這也是一種比喻的方式。
多瑪斯肯定自然的法則,他認為有生命之物,首先要做的是保存自身,接著就要延伸自身,也就是繁殖自身,對人來說還要追求真理,只有追求真理才能達到人生真正的幸福。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呢?既然一切都來自於神,來自於上帝,那最高的目標當然是認識上帝了,也就是認識善的本身。再進一步我們稍微分辨一下,你這一生選擇善的時候,選擇善去追求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四點:
1、任何一種真正的善不能作為手段。譬如說我把財富當作人生的善,遲早會發現財富只是手段,有了財富之後,我希望過品質更好的生活,那麼這個品質更好的生活才是目的。更好的生活一定要靠財富來維持嗎?不一定,所以真正的善不能作為手段。
2、我們所追求的善必須注意到人的全部,不能只看身體的需求、心理上的需要,還要注意到精神層次的要求。
3、善不能只是一種能力,譬如我學會某種專門的技術成為專家了,但不要忘記能力跟技術可能被人誤用,變成行惡的工具。
4、真正的善只有上帝。因為上帝是一切事物的原因,也是萬物存在的理由。當然你也不能說上帝是善的,而應該說上帝是善的本身。所以人生最後的目的就是要去認識上帝這個善的本身,而這就需要靠信仰的啟示來告訴我們該如何做了,所以多瑪斯認為人生最高的幸福是死了之後靈魂可以直接看見上帝。
這里值得比較一下的是什麼呢?多瑪斯很多地方充分使用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但是有一點是差別很大的。多瑪斯是宗教家,宗教是奠基於人與上帝的關系。但是亞里士多德不認為上帝是創造萬物的主宰,他只把上帝看作目的因,本身自滿自足,不自覺地推動世界,吸引萬物,走向他這個完美的形式或完美的實現。
所以亞里士多德不認為人與上帝之間有位格上的關系,雖然他也希望人們能夠認識並且尊敬那個不動的推動者,所以亞里士多德把哲學中的觀想作為最高的一個層次。多瑪斯不一樣,他是宗教家,對上帝有清楚的觀念,相信上帝是造物者也是統攝者,所以能夠正面看待人的主要責任,也就是要能夠注意到他跟上帝的關系。
所以在亞里士多德看來,一個德行高超的人在某個意義下是最獨立的人,而在多瑪斯看起來,一個德行高超的人是最能夠依賴上帝的人,能夠了解上帝是這個最後的力量,這就是多瑪斯跟亞里士多德最明顯的差異。
由此可見,多瑪斯哲學是一個完整的系統,他盡量合乎理性的要求,但是遇到理性的瓶頸,他還是要靠宗教的啟示來幫助一個人追求真理。這並不是迷信或不科學,而是人的理性真的有它的限度,這一點我們將來在談到近代哲學家的時候會有進一步的討論。
總之,多瑪斯·阿奎那在啟示與理性的交互運用之下,建立一個完整的世界觀,不斷地提醒我們上帝是什麼,世界是什麼,人應該如何立足於世界之中逐漸地接近上帝。他的時代背景跟今天相差太遠了,但不能否認的是,從他的思想中也可以得到一些值得參考的材料,用來反省我們自己的時代所面臨的問題,這也是學習古人思想的意義所在。
1、中世紀的經院哲學集大成者是多瑪斯·阿奎那,他提出溫和實在論,跟我們一般人實際生活的經驗還能夠相當地配合。
2、對於描述上帝提出三種辦法:否定法,說上帝不是什麼;肯定法,從人的角度說上帝是什麼,但是要加上一些限制或修飾的語句;然後就是模擬法,把上帝類比為人所能想像的完美的境界。
3、有關於人生的幸福,多瑪斯也非常務實,他強調人所追求的幸福應該涵蓋最終的目的,也就是你追求某些善的行為,它本身必須是一個目的,不能只是手段。而這個善要涵蓋人類生命全部的需要,而最後真正的善只能是作為超越者的上帝,這也是他作為一位宗教哲學家所能提出來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