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同性戀者比我們(異性戀)更幸福嗎」
沒有同性戀比異性戀更幸福的情況,性取向並不決定誰比誰更幸福。相反的,同性戀比異性戀困難更多,壓力更大,結果更痛苦;而且,一旦形成同性戀性取向,基本上是無法改變的,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要希求同性之間的愛戀,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也不需要歧視同性戀,只有同性戀者,才會理解其中的苦與痛。
2. 為什麼離婚後,男人比女人過得更幸福一些
離開後,爸爸還有再找阿姨的,媽媽不可以的
3. 爸爸媽媽的童年比我們要幸福的理由
我個人感覺嘛~~
第一,人生目標。父母那時候的人生目標比較低,認識的人和知道的人,生活都差不多,目標不是很高;較低的目標比較好實現;現在的世界說白了「物慾橫流」很多東西都是「奢望」而不是「願望」,不能實現人生的目標也就不會感到幸福。
第二,生活壓力。父母那時候工作要國家分配,單位管所有東西,住房、婚姻、生育、養老,雖然物質上不富裕,但是卻沒有事業、破產的壓力;有房住,有衣穿,老有所養。現在,要是一不小心可就會像「犀利哥」一樣流落街頭,這么有壓力的生活很難享受「轉瞬即逝幸福感」。
額,就寫這么多吧,還不夠可以再聊~~
4. 大概是太想過冬了總覺得那個時候的我們比現在幸福是什麼意思
如果我們的幸福比現在更加的幸福的話,意思就是說不要在冬天總覺得自己難過,現在快樂幸福很多
5. 為什麼不合群的人,反而活得更幸福
大范圍的調查表明,不合群的人生活更幸福,因為他們不合群,所以他們不需要在意太多其他人的看法,生活中反而是那些追求合群的人生活很是痛苦,真正合群的人其實還好,他們並沒有太大的壓力。
我們做什麼事情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同,很多時候就是自己認准一件事情就咬牙去堅持,不要太多的在意其他人的看法,當你成功之後會發現有很多人都是支持你的,當你失敗的時候,你會發現很多人都是對你提出了所謂的看法,說你到處本來就不行,所以不會太在乎其他人的看法,也不必刻意的去追求合群的問題。
6. 辯論賽:我們比父輩更幸福(我是正方)
很好,
⑴我們物質生活更豐富,至少衣食無憂
⑵我們過得比他們幸福,不用頂著炎炎下日下田工作;不用風雨不改地走「馬拉松」到城鎮里上學;不用在嚴寒里去上山撿柴燒……我們只需坐在課室,吹著冷氣認真地上課;坐在父母的車去上學;在嚴冬里,躲在房間里「過冬」……
⑶課余更多健康的節目,如和同伴們打球等,去上興趣班,去做健康的鍛煉等可以學到更多的知識等
⑷生活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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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們比他們幸福文言文怎麼說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蘇軾〈江城子 〉 眾里尋他千網路,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辛棄疾〈青雲案*元夕〉 柔情似水,佳期如夢。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幕幕。 秦觀〈鵲橋〉 平生不會相思,才會相思,便害相思。 元徐再思《蟾宮曲*春情》 多情自古空餘恨,好夢由來最易醒。
8. 什麼樣的人更幸福
知足常樂,容易滿足現狀的人是最幸福的,不滿足現狀的人永遠在追求幸福的路上。
9. 我們的幸福感真的來自於對比嗎
不是,我的幸福感首先來自於比較。
一、合適的比較對象,才能令我們感受到切切實實的幸福。
作為平常人的我們,當然只能和平常人比較,和認識的人比較,和熟悉的人比較,和附近的人比較,和自己的同事、朋友、鄰居與親戚比較。只要自己過得比他們好一點,那麼就會感到幸福;只要自己的孩子比別人家的出息一點,就會感到幸福。
除了和別人比較之外,我們也會通過和以前自己比較而得到幸福感。
如果自己之前身體虛弱,整日間病懨懨的,而現在則完全康復了,當然這種康復之後的感覺,就令人覺得分外幸福。
如果自己以前是一個人過著孤零零的日子,現在則成家了,有了家的溫暖,那麼這時候也會帶來幸福感。
如果自己以前每個月收入僅僅四五千塊,而如今每個月收入超過一萬五,那麼現在也會感到幸福。
二、幸福感來自於比較,來自於感受的能力。
人的幸福感,首先來自於比較。來自於我們自身的感受,來自於我們和別人之間的比較,來自於通過時間長度不同生活感受的比較。
我們為什麼說有些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就是因為這些人感受幸福的能力稍微差了一些。
他們或者是對自己要求過高了,總想著一步登天,結果發現很難實現。所以即便自己的生活獲得了很大改善,仍然感到不幸福。
他們或者是比較對象選擇錯誤了,總是和那些明顯和自己不在一個區間和層次上的人比較,比如自己是百萬富翁,卻總是和千萬富翁、億萬富翁比較;比如自己生活在中國,卻總和生活在瑞典的人比較;比如自己生活在現在,卻總和自己羨慕的古代的某人比較。
當比較的對象選擇錯誤時,當一個人對自我的要求過高時,即便已經很不錯了,他依然感受不到什麼幸福感,總有一種疲於奔命,而總是無法獲得內心安寧的感覺。
所以,幸福在於合理比較,更在於合理的感受。
擁有感受幸福的能力,就更容易得到內心的和諧與平和,得到人生的美好感受,得到自身心理和情緒的平衡。
三、幸福感還來自於變化,來自於瞬間的刺激
幸福感不但來自於內外比較,也來自於變化所引起的動感。
比如經常在家裡呆著,偶爾出去旅遊一圈,就會感到很幸福;每每在家裡住著,偶爾在賓館酒店住一晚,就會感到幸福;生活的場景得到改變和優化,原有老舊小區得到了翻新,煥然一新,這時候我們也會感到幸福。
如果我們平時在家裡聚餐,而偶然去高檔場所就餐一次,獲得更好的心理體驗,也會讓自己感到幸福。
所以,幸福感同樣來自於變化;當然這里的變化是向好的改變。
四、當然,在變化之外,還有來自於瞬間的刺激所導致的幸福感。
比如通過一些極限運動,通過一些競賽或比賽而獲得體驗,獲得好的名次而得到幸福感。
當我們懂得了幸福感的來源,就可以「人為地」增進自己的幸福。
有車有房的愛情不代表最終一定會幸福。其實現在小兩口結婚有車有房的已經不在少數,但車和房與婚姻的穩定程度,我想是無關的。或許這些外在的物質條件能夠使自己的生活更加舒適,無形中增加自己的幸福感。可是人往往是一種對慾望無止境的生物,聽說過一句話嗎?情侶之間的吵架不會因為錢多錢少而有太大的影響,因為沒錢有沒錢的法,有錢有有錢的吵法。當你們的物質生活並不是十分充裕的時候,可能會為了金錢爭吵。而當這些物質條件得到了滿足,你又會覺得其他方面不滿意,比如對方陪伴你的時間變少了,對方的應酬太多了,對方開始變得不在意你了。你又開始擔心她是否愛上了別人,是否想要出軌。所以說,愛情和婚姻是一本很厚的書,需要你不斷的讀,不斷的學習。其實兩個人只要足夠相愛,有房有車不代表一切,幸它與幸福感沒有必然的聯系。無論物質生活怎樣,他們都能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出樂趣,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愛的人陪在自己的身邊就是最大的幸福。這世間有許多東西是房和車換不來的,所以說,有房有車不代表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