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方四種主要的道德理論是什麼
西方四種主要的道德理論是:美德論、義務論、結果論倫理學、正義倫理。
這四種理論分別是由亞里斯多德、康德、密爾、羅爾斯這四位西方學者提出的。
美德論
美德倫理學誕生於古希臘,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其關注的中心詞便是美德、強調存在而非作為。
柏拉圖曾主張知識即美德,他以二元論的觀點來看世界,將世界劃分為理念的世界和現象的世界,並且認為由於經歷了出生的血腥,人類原本干凈純真的靈魂被污染,而要回到理念世界的唯一途徑就是進行哲學思考,不斷地汲取知識。
亞里士多德是柏拉圖的學生,其最為擅長的正是哲學思考,亞里士多德的美德倫理學是建構在目的論基礎上的。
義務論
經過近代啟蒙運動的價值顛覆,道德責任確定性的根據主要有絕對命令的義務論、功利主義、契約論、美德論等幾個基本理路。
康德絕對命令的義務論思想給義務的規定性提供了一種令人震撼與景仰的理路。這是一種普遍有效性的道德要求。康德合理地揭示:一種善的道德義務必定具有普遍性。
結果論倫理學
功利主義,即效益主義,是道德哲學(倫理學)中的一個理論。提倡追求「最大幸福」。主要哲學家有約翰·斯圖亞特·密爾、傑瑞米·邊沁等。功利主義亦稱「功利論」、「功用主義」,通常指以實際功效或利益作為道德標準的倫理學說。
正義倫理
《正義論》是一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治哲學與倫理學著作,作者是約翰·羅爾斯。1971年初版,1975年與1999年出版修訂本。在該書中,羅爾斯嘗試用社會契約的衍生方式來解決分配公正的問題。
由此產生的理論被稱為"justice as fairness"(以公平體現的正義,或略作公平即正義),理論導出了他的正義兩原則:自由原則和平等原則。其中平等原則詳細表述為機會均等原則和差別原則。
2. 淺析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
摘要: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繼承和綜合前人探索成果的基礎上,在其所著的 《尼各馬可倫理學》中,詳盡地論述了關於幸福的見解,提出了更為全面的完善幸福觀。他指出幸福是一種最高的善,一種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本文旨在對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進行總結闡述,並具體談談自己的拙見。
關鍵詞:幸福 善 德性
關於幸福,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也是人們談論人生問題的核心。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時期傑出的哲學家,他的《尼各馬可倫理學》被視為西方思想史上第一部奠基性倫理學著作,這本書也是亞里士多德倫理學精神的最集中體現。著作中提出了「幸福是至善」、「幸福就是符合德性的現實活動」等思想命題。因此,認真學習並研究《尼各馬可倫理學》中關於的幸福的理論,對於我們今天探討人生價值,凈化心靈、追求幸福生活都有著重大的意義和影響。
一、什麼是幸福
什麼是幸福?對一個乞丐來說,有一塊麵包就是幸福;對一個家庭來說,家人的和睦相處及健康平安就是幸福;對於一個學生來說,考試取得優異成績就是幸福,對於一個病人來說,身體健康就是幸福……身份不同,職位不同,環境不同,對待幸福的見解也就不同。那麼,在哲學家看來,是怎樣界定幸福的呢?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在幸福問題上則基本都是德性論者,蘇格拉底認為德性就是幸福,柏拉圖繼承了蘇格拉底的德性論,從善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亞里士多德認為,大多數人和哲人們所提出的看法並不一樣。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種實在的或顯而易見的東西,例如,快樂、財富、榮譽等等。不同的人,認為幸福是不同的東西,同一個人也經常把不同的東西當做幸福。下面將簡要闡述亞里士多德對幸福的界定。
(一)幸福是最高的善,即至善。
亞里士多德在《尼各馬可倫理學》第一卷開頭就指出,一切技術,一切規劃以及一切實踐和抉擇,都以某種善為目標。因為人們都有個美好的想法,即宇宙萬物都是向善的。他認為,在人的實踐中,有某種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情都要為著它,而且並非全部抉擇都是因他物而作出的,這一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人們行為的目的多種多樣,很多是為了達到其他目的而作為目的的,所以並非所有目的都是最後的,只有其中最完滿、最後的那一個才是最高的善。幸福,我們為了它本身而選取它,而永遠不是因為他物的目的才是最後的,而永遠不是因為其他別的什麼。因此,幸福即至善,它因自身而被選擇,具有自足性。即幸福是終極的和自足的,它是行為的目的。
(二)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
幸福到底是什麼?亞里士多德以人的功能為例來進行說明,一個長笛手,一位雕刻家,在他的功能中存在著善和優美,由於他們有著某種功能,所以他們的人也是善和優美的。這就是人所區別於動物的本性。要尋求人所固有的功能,就要把生命的生長功能,營養功能放在一邊。可以看出,生長養育的生命,不能算做人的特殊功能。其次,感覺生命,也不能算做人的特殊功能,因為這是牛、馬和一切動物所共有的。人的特殊功能是根據理性原則而具有理性的生活。總之,人的功能就是人的靈魂根據理性的現實活動,那麼,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靈魂的現實活動。如果德性有多種,則必須是最美好、最完滿的德性。即幸福就是合乎理性的現實活動。亞里士多德認為,善的事物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外在的善、靈魂的善和身體的善。其中靈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他把善看作是靈魂的行為和活動,生活的目的就是行為和現實活動,而幸福就是善的實踐。
二、幸福的實現
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那麼,在這一幸福概念的界定下,是怎樣實現幸福呢?
首先,亞里士多德認為實現德性應該以中庸為核心。所謂中庸,就是要求人在一切感受和行為中,既不要過度,也不要過及,而應保持在中間。過度和不及都屬於惡,中庸才是德性。所以,亞里士多德說:德性就是中庸,是對中間的命中。那麼,進而可以得知,幸福的獲得必須遵循中庸原則。
其次,亞里士多德在談及如何獲得幸福時說,幸福不是神的贈禮,而是通過德性,通過學習和培養得到的,它也是最神聖的東西之一,因為德性的嘉獎和至善的目的,是神聖的東西,是至福。只有進行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才能獲得幸福。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一定要行動,一定要去做,並且要做出好的結果。比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一樣,桂冠並不是給那些最漂亮的人,最強壯的人,而是授予那些參加競技的人(因為勝利者就在他們之中),只有那些行為高尚的人才能贏得生活中的美好和善良,也只有在實踐德性的現實活動中才能真正地獲得幸福。
最後,幸福要以外在的善作為補充。有許多事情都需要使用手段,通過朋友、財富以及政治勢力才可以做得成功。甚至有一些,如果缺少了就會損害人的尊榮,亞里士多德舉例道,高貴出身,眾多子孫,英俊的相貌等。如果把一個相貌醜陋、出身卑賤的人稱為幸福的,那絕對是不合理的了。可見,幸福是需要外在的時運亨通作為其補充的。
三、我的觀點
學習了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至善論、「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之後,讓我對幸福的理解有了更加全面的認識。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幸福就是物質方面的滿足與舒適,或者是家人健康平安、無痛無災;然而,幸福對於思想家、哲學家,甚至可以說知識分子,就不僅僅是停留在物質方面,他們更注重的是精神上的思考與提升,即追求高層次上的滿足、探索。亞里士多德所指的幸福,是人類活動的最終目的,它不是品質,也不在於消遣。因為,我們選擇每種事物都是為了某種其他的東西,而幸福除外,因幸福本身就是我們追求的那個目的。
幸福與德行的關繫到底如何,因人而異,亞里士多德的德性分為兩類:一類是理智的,一類是倫理的。理智德性大多由教導而生成的、培養起來的,它需要經驗和時間;倫理德性是由風俗習慣沿襲而來,即「倫理」。在他看來,一切德行,只要某物以它為德性,就不但要使這東西狀況良好,並且要給予它優秀的功能。也就是說,人的德性就是使人成為善良,並且要獲得其優秀成果的品質。倫理德性與人的感受和行為有關,所以要把握好度,以應該的方法,應該的目的,達到「中庸」,進而達到最高的善和極端的美。
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可以獲取幸福,幸福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合乎德性的實現活動,是人們通過後天的努力獲取的。一個人只要做符合德性的事,如公正、節制、勇敢、明智,就可以成為幸福的人。幸福並不是遙不可及的,一步步去努力就會實現的,它可以讓人愉快、歡樂。幸福是每個人一生中都想要追求、想要獲得的東西。亞里士多德認為人們通過努力可以切實獲得幸福,這使幸福具有了現實性、可操作性。同時,亞里士多德還鼓勵人們進行哲學思辨,以求在精神上達到至高至善的完滿境界,如果有可能,過一種沉思的生活,這一點很值得人們學習。
總結
亞里士多德將幸福與德性緊密結合,指出了幸福的獲取途徑,是與當前社會上一些人追求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消費主義等消極思想的強烈對比。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人為了謀取利益、獲取巨額錢財,做出了損害他人和集體利益的行為,甚至走上了犯罪之路,如何處理德性與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顯得迫在眉睫。因此,學習並探討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發揮它所具有的正能量,即重要的現代審美和實用價值。需要指出的是,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論斷是特定時代的產物,有著自身不可避免的時代局限性,我們應該正確地去看待它,學習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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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探索基於西方哲學的現代「幸福觀」的深思
探索基於西方哲學的現代「幸福觀」的深思
【摘要】 對「幸福」的探討最早源於哲學領域,是古今中外、萬古常新的主題。幸福觀就是人們對幸福的認識和看法, 它會影響人們對幸福的理解和體驗。本文從西方哲學中幸福觀的三個不同派別出發,聯系當今社會的現實進行深思,對現代社會的「幸福觀」的類別、人生價值及獲取幸福的途徑進行初步探究。
【關鍵詞】 西方哲學 幸福觀 人生價值
追求幸福是人類生活的永恆主題,也是哲學發展的終極目的。從倫理學角度理解,幸福是一種使人對生活總體上感到滿意的價值性質,也即一種善性或好性。「幸福」本身作為哲學理由的一個部分,也是永恆無解的,但從對比不同時空、不同時代背景的「幸福觀」有其現實作用。
一、西方哲學中的「幸福觀」
(1)西方感性主義幸福觀。西方感性主義幸福觀強調幸福主要來源於人感性的自然慾望得以滿足而獲得的快樂。蘇格拉底主張人生的最高目的應是追求知識、追求善,「知識就是美德」、「知識就是至善」;反之,無知就是無德,就是不完善。柏拉圖認為幸福的人是最善者和最正義者,是最能自製的人,而這種人實際上就是理想國中的哲學王。
(2)理性主義幸福觀。柏拉圖對幸福的界定, 可以歸結為靈魂的一種和諧狀態。他認為,「一個真正幸福的人, 是應該生活在理性世界裡, 通過節制自己的情慾和享受, 用智慧去追求最高的善。」在理性指導下過一種有節制的生活,以理性克制感性慾望,就成為理性主義人生觀和幸福觀的基本格調。
(3)基督教幸福觀。基督教神學家認為人都有原罪, 要達到幸福的境界, 不是對財富、名譽、權力和欲的享受, 而是在宗教德行中, 對上帝的熱愛和追求所獲得的真正幸福。基督教幸福觀從宗教視角探討幸福, 認為只有虔誠的信服於上帝才能得到心靈的凈化, 得到幸福。斯賓諾莎認為人類一切行為的最終目標是幸福,幸福觀是斯賓諾莎全部哲學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
二、我國現代社會的「幸福觀」
在現代化進程的高速運轉中,從科技和社會發展的角度看,現代人的生活幸福指數是比較高的,在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得到滿足,但是在精神上卻是無聊的、空虛的。陳虹岩(2005)認為,按對幸福的內容或要求劃分,可分為物質型幸福觀、價值型幸福觀和心理感受型幸福觀。
(1)物質型幸福觀。財富是衡量生活質量的指標之一,一些年輕人把對財富的`追求看作是一生的目標,認為擁有了財富就擁有了幸福。西方心理學家則稱,人的慾望應得到充分滿足,壓抑會導致心理病態,能適時地滿足自己慾望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們需要正確認識金錢與幸福的關系:錢不是萬能的, 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重視金錢對幸福的作用, 但不唯金錢至上。
(2)價值型幸福觀。個人價值即人的各種需求得到滿足以及受人尊重的滿足程度, 社會價值就是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多少、奉獻大小的狀況。而個人需求的滿足及是否受社會尊重是由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決定, 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感。價值型幸福觀是指人們對外在世界的一種感受和體驗, 取決於自己的價取向和精神狀態。一個人如果沒有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 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只有用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指導和支配物質生活, 才能真正感到生活的作用和幸福。
(3)心理感受型幸福觀。心理感受型幸福觀是指重視心理的感受,獲得快樂、身心鬆弛、無憂無慮並被人羨慕等,幸福感往往與個體快樂、愉悅、舒適以及自尊心滿足等良好的心理感受緊密聯系在一起,而這種良好心理體驗的產生也往往是與個體需要的滿足、 期望的實現為前提條件的。幸福感的發現離不開一顆善於感悟幸福的心靈, 其源於對生活和生命的熱愛。
三、積極構建現代社會「新型幸福觀」
(1)幸福是靠自己創造。幸福及幸福感是自身在實踐中獲得的, 人類不斷追求自由、不斷追求個人能力全面發展的過程。幸福不僅是靜態的享受,更是一種動態的創造過程。幸福實在是種個體的感受,每個人的幸福圖景各不相同。我們應當追尋一種基於自然物慾又超越自然物慾的持久的心靈快樂和精神幸福。希臘哲學家就特別強調一點就是:人就是要活得簡單才是活得自由, 幸福要由自己創造。
(2)幸福靠自身體驗。幸福是人在對真善美的追求中所獲得的個人體驗,現代人在繁忙中失去了很多人生幸福,如內心的寧靜,逸思的悠遠,恬靜的閑適,忘我的審美,境界的超越……事實上,生活中的各種體驗,如對大自然的美,藝術的美的體驗,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自己的境界,培養自己心靈對真善美的敏感,也是人生的一種幸福。
(3)幸福的探索永無止境。人生本無確定的作用, 需要我們賦予其作用, 人類在對幸福的永恆追求中進步。幸福來源於自我成長之中, 人的一生自出生起就經歷了一系列的考驗,需要在成長的過程中迎接一個個挑戰,戰勝一個個困難,要獲得幸福就需要不斷地努力,因此,只要一個人的生命沒有終結,其對生活中的幸福的探索是不會有終點的。
四、結語
現代社會中,幸福更需要的是教育, 首先關注人的幸福和尊重人的幸福。對比西方哲學中的幸福觀的三大派別,我們可以發現共同點:一、在對幸福觀的探討上是不斷發展變化和逐步豐富和深化的。二、在對幸福探討的發展方向上是較為一致的, 如幸福是人所追求的最終目標, 幸福與快樂緊密相關, 與德善密不可分等。但由於從古至今中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 導致人們對幸福的理解並不一致。無論如何,探討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對幸福的認識過程,也將有利於當世之人對幸福有全面的理解和理性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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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韋正翔的代表作品
主要代表作有:(1)獨著6部:《<共產黨宣言>探究(對照中、德、英、法、俄文版》(約59萬字);《大眾化的馬克思主義》(約30多萬字);(《國際政治的全球化與國際道德危機:全球倫理的圓桌模式構想》(約35萬字);《逃離國際經濟中的倫理風險》(約36萬字);《軟和平:國際政治中的強權與道德》(約26萬字,清華哲學研究系列,河北大學出版社);《生活原來可以如此有趣:在墨爾本大學的思想筆錄和生活體驗》(約23萬字)。(2)參與編著4部:《有清華學生這樣學習馬克思主義》(韋正翔、張正東主編,約35萬字);《馬克思主義基本觀點18講》(趙甲明、韋正翔主編,約45萬字);《博士生關注的當代問題探析》(趙甲明、韋正翔主編,《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課程輔助教材,約50萬字);《<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課程研究》(趙甲明、韋正翔、劉敬東等著)(約26萬字);(3)獨譯1部:《金融領域中的倫理沖突》(約17萬字)。在以上11部作品中,除單獨註明的1部外,其他10部均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學術講座:《中國多極化布局的重構》、《追尋幸福:西方倫理史視角》、《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以人為本與公共管理倫理》、《追尋幸福:中國倫理史視角》、《共產黨宣言》英文版研究》、《追尋大幸福:入主流、上大舞》、《中國的對外關系及外交政策》、《清華訪美團之行》、《如何讀書,讀什麼書?——如何做可愛可敬可傳世的聖人官?》、《當代世界的經濟政治格局》、《社會進步與人的發展》、《用馬克思主義原理學習英語》、《當代人類文化問題》、《為什麼要追求崇高?》、《當代社會主義發展的新趨勢》。
5. 西方倫理思想的思想簡介
西方倫理思想歷史悠久,所涉及的問題很廣。概括起來主要有:關於道德的起源和本質、道德原則和規范、德性的內容和分類、意志自由和道德責任、道德情感與理性的關系、道德概念和道德判斷的價值分析、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以及人生目的和理想生活方式等問題。在西方特別是西方近代以來的倫理思想中,這些問題常常以價值和事實或以道德和利益的關系問題表現出來。價值與事實無關還是密切相關?道德價值取決於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或是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協調?不同或相反的回答構成了各種倫理思想在理論上和倫理原則上的區別。一般來說,屬於自然主義、經驗主義的倫理思想,比較注重實際利益和生活經驗,否認對道德價值作先驗的或神秘主義的解釋,如快樂主義、幸福論、功利主義、人本主義、實用主義等,都具有這樣的特徵。與此相反,各種非自然主義和先驗的倫理學說,則從先驗理性、道德感或上帝意志中尋求道德價值的基礎,如唯理主義、感情主義、嚴肅主義、直覺主義(見直覺主義倫理學)、宗教信仰主義等,都帶有這類特徵,並明顯地表現出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傾向。這兩類倫理思想在對待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繫上,呈現出錯綜復雜的情況。它們或者偏於強調利己,或者偏於強調利他、利公,或者尋求利己與利他、利己與利公之間相互結合、等值、協調的解釋。但是,它們本質上都是以私有制經濟關系為基礎,適應剝削階級利益要求的個人主義、利己主義的倫理思想體系和價值標准。
6. 尼克馬可倫理學 中有幾種追求幸福的生活方式
1。哲學史
如果不考試,一般來說,哲學的歷史是最適合初學者學習哲學史,同時可以參考的書「介紹」哲學「類,但記得哲學家的哲學史家,哲學史的研究過,不等於和整個哲學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必須深入到原來的。
西方哲學,看「蘇菲的世界」,哲學史的新穎性,可讀性強,易於接受。
太簡單了羅素的「西方哲學史看,書寫作是美麗的,但不一定客觀的角度來看,他們的狀態在歷史學,社會學和文學書,最好是剛讀一種哲學的印象。
歲的北京大學趙敦華教授寫道:「西方哲學簡史」也不錯。
所羅門「大問題」,2008年,以及寫的,很容易讀進去。
鄧曉芒中華書局公司和「西方哲學史」是相對較新的,涉及到廣泛的,但不完全。
貝克山的「西方哲學史」的翻譯是相對較新的,有時從一個新的視角。
敦耐克公司的「哲學史,三,體驗激情的」關鍵「的那個時期的。
梯利「西方哲學,文德爾班的」歷史哲學教程(我建議最好的選擇,但需要一定的基礎)的理念是比較枯燥的歷史,但是很經典,適合閱讀閱讀歷史。
黑格爾的「哲學史」的講座更加困難,一般看它多研究哲學史的研究黑格爾本身。
現代哲學(寫的是相當不錯),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些教材:趙敦華現代西方哲學的新「威廉·巴雷特的」非理性「
章如論現代西方哲學十五講」(大學素質教育的綜合教育課程系列教材)
設施太鼓穆勒當代哲學主流
中國哲學,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的建議,胡適稱為「中國哲學史大綱」,但不完整的哲學家的一部分,事實上,學習中國哲學史,可以用「思想史」,而不是葛兆光,推薦。
2。原
得到一些有影響力的西方歷史上,大多數,但不是所有的哲學社會科學的經典之作,但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烏托邦」 「巴門尼德,柏拉圖
」形而上學的「政治學」尼各馬科倫理學「的子Lishiode
歐幾里得歐幾里得
希羅多德」歷史「
」三論「西塞羅
」城市神「和」悔過書記錄「聖奧古斯丁
」九章集普羅提諾
「托馬斯·阿奎那神學大全
」王子「馬基雅維里
」烏托邦「托馬斯·莫爾
」新工具「培根
第一哲學沉思錄笛卡爾
」利維坦霍布斯
思想錄「帕斯卡爾
」人類理解論「洛克
「天體在哥白尼
」道德斯賓諾莎
單子論「萊布尼茨
」新科學「維科
數學原理自然哲學牛頓
」大學伯克利分校哲學對話「喬治。伯克利
「人性」大衛。休謨
「哲學辭典伏爾泰
盧梭」社會契約論「,」懺悔錄
亞當·斯密的「國富論」 - 研究的性質和原因的國民財富「
「的法律精神,」孟德斯鳩
「純粹理性批判」和「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康德
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叔本華
「的基礎上,所有的知識學習費希特
先驗唯心主義的系統
」精神現象學「,」邏輯「,」哲學的書,「黑格爾
」地物種起源「達爾文
」資本論「卡爾·馬克思
」非此即彼「的克爾凱郭爾(克爾凱郭爾)
查拉斯圖拉說,」尼采
「精神分析介紹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經濟學原理」馬歇爾
時間和自由意志「柏格森
」心理學原理「,威廉·詹姆斯
杜威
」,「民主主義與教育「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
「金枝」弗雷澤
「就業,利息和貨幣的凱恩斯
」感覺的分析「馬赫
」數學原理「懷特海,羅素
邏輯研究胡塞爾
「邏輯哲學論」,「哲學」維特根斯坦「存在與時間」海德格爾
形成了英國工人階級「湯普森
」歷史研究「湯因比<BR
「世界觀的心理學雅斯貝爾斯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馬克思。韋伯
「存在於虛無薩特
」科學革命的結構「庫恩
勇氣保羅。的梯子李
」世界的邏輯結構「卡爾納普<BR /開放社會和它的敵人「卡爾·波普爾
」徵文人「卡西爾
」性史「福柯
」真理與方法伽達默爾
「從邏輯的角度來看, 「奎因
自德里達」論文
「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諾齊克
「哲學和自然之鏡羅蒂
」理論的交往行動「哈貝馬斯
「羅爾斯正義理論
7. 幸福有哪些定義
這也是一個眾說紛紜的概念。
這里主要從倫理學范疇來考察。
如果按照人們現在達成的比較理性的、具有比較完整意義的共識,對幸福的概念應當作如下的表述:所謂幸福,是「人們在社會的一定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於感受或意識到自己預定的目標和理想的實現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種內心滿足。」
在這個定義里,至少有幾點需要注意:
一是幸福首先是個體的一種「內心滿足」,是一種主觀感受。
因此,幸福的價值意義,不僅是個體的一種主觀意圖,重要的是某種意圖得以實踐之後的感受。
二是幸福的發生是建立在個體對幸福的預期的基礎上的,在某種幸福感發生之前,是因為他心中有預定的目標和理想。
只是這種目標和理想的實現或接近才引發了幸福的感受。
三是幸福關涉的實質內容包括物質生活領域和精神生活領域兩個方面。
當然,物質生活的幸福與精神生活的幸福是否始終需要保持強烈的一致性,二者可不可以背離,是需要具體探討的。
即精神生活的幸福可不可以建立在物質生活的不幸福基礎之上?僅有物質生活的幸福,但同時遭受著精神生活的不幸福,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幸福?歷史上,確實引發了許多的思考。
具體的生活實踐中,人們不可能按圖索驥般地按照如上所述的幸福涵義去追求對幸福的把握,人們沒有這樣的耐心。
顯然,人們對幸福的認識與把握很早就出現了,由此所形成的幸福觀也是精彩紛呈的。
在西方倫理學史上,最早對幸福做理論上探討的是古希臘思想家梭倫。
他認為幸福不是由財富決定的,還需要有德行。
梭倫明確地告訴了我們:幸福不是單純的物質生活領域的幸福感,還需要與社會道德倫理要求相符合。
而道德倫理上的滿足更在精神領域,所以,幸福應當是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的統一。
在中國倫理學史上,對幸福的理解與把握,一如中國哲學思想的思維傳統,重在人們的情感與感受,缺少理論上的邏輯推理與嚴密的體系。
幸福的涵義主要表現為個體對現實生活的主觀感受,它可能是物質生活上的,也可能是精神生活上的;可能有明確的倫理道德指向,也可能自始至終就沒有倫理道德的思考。
8. 求韋正翔老師《追求幸福:西方倫理史視角》的答案,要附有圖片上的這幾套答案
恩。我有
9. 西方思想家關於幸福有哪些觀點
歷史上的許多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和不少重要的倫理學及哲學流派,都自覺不自覺地關注「幸福概念」及幸福本質問題。這樣那樣地給「幸福」下過定義。但總的說來,在馬克思哲學產生以前的所有舊哲學中,並沒有建立起系統而完整的科學的幸福觀,也未能真正揭示出「幸福」問題的內在本質。不同的幸福「定義」及其相關經典命題,一般總是反映著不同的幸福本質觀。總的來說「幸福」是人體對世界感知的滿足程度。
10. 試述西方幾種幸福觀
什麼是幸福?人生的目的是什麼?古希臘人對人生的理解,就主要採取幸福論的看法。我也很認同人生就是要追求幸福這個觀點。西方又是怎麼看待幸福的呢?西方對這個問題有各種各樣的看法,禁慾主義幸福論、縱欲主義幸福論、快樂主義幸福論、功利主義幸福論,流派繁多;感官幸福、精神幸福、個人幸福、群體幸福、天堂幸福、來世幸福等概念比比皆是。本文就從西方幾種幸福觀來試述什麼是幸福。一.幸福就是快樂。1. 昔蘭尼派極力主張,為了追求幸福,人人都要竭盡全力去尋求快樂。追求眼前的快樂才是最實惠、最明智的。為了得到快樂和幸福,無論採取什麼手段都不為過。「快樂即使是從最不光彩的行為中產生的,也是善的。因為即使行為是不合理的,但所產生的快樂卻是人們所希求的,因而是善的。因此,只要能夠產生快樂就可以不必顧及獲得快樂所使用的手段,就是說一切快樂都是合理的。這就導致了享樂主義和縱欲主義的傾向。但這樣就會產生一個問題:每個人都為了自身的快樂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人類社會就會陷入一種無法則、無秩序的一片混亂之中。但偏偏人類社會又不可缺少秩序、法則,秩序、法則是人類正常生活的保障。此外,昔蘭尼派認為肉體的快樂遠遠勝於靈魂的快樂,肉體的痛苦遠遠比靈魂的痛苦難受。他的理由是:犯了過錯的人接受的懲罰都是體罰。對於這一點,我並不認同。我認為之所以人類會使用體罰來懲罰人,人不是使用精神懲罰,是因為我們人類無法保證精神層面的懲罰的實施,而體罰則可以起到一種警嚇的作用,警戒所有人,體罰對於違紀亂法者是一種矯正手法,而體罰對於遵紀守法的人來說,卻是一種心理補償,以此來維持社會的秩序和穩定。因此,昔蘭尼派只是從身體的角度去解釋快樂,它鼓勵人們追求身體的快樂,也就是享樂和縱欲,忽視了靈魂的快樂,把快樂簡單化了。2.伊壁鳩魯繼承和發展了昔蘭尼派的幸福觀,並首次將快樂主義理論化。伊壁鳩魯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快樂時最高的善,快樂是人生的全部歸宿。他認為快樂遵守了感覺主義的准則,符合了快樂為善、痛苦為惡的感覺常識。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都不願意接受苦難和痛苦,而希望得到滿足和快樂。這符合了我們的感官認識。伊壁鳩魯認為快樂是有層次的,動態的幸福是強烈但不能持久的,靜態的幸福好似平靜而長久的,前者是慾望的要求和滿足,如娛樂和高興,後者是痛苦的消除和心靈的寧靜,如無飢無渴、無欲無求的輕松狀態。而最高的快樂就是靜態快樂即身體免遭痛苦和心靈不受干擾,或者說是健康和心靈寧靜,而二者之中尤其以「心靈寧靜」為重要。伊壁鳩魯承認滿足低層次的快樂,但這不代表要無限度的追求,他並不主張享樂,但常常有人將享樂主義或者縱欲主義的帽子強加在他的頭上。實際上是,他認為享樂是無止境的,慾望對快樂的追求和民族是貪得無厭的。他說:「你需要快樂的時候,正是你因缺乏快樂而痛苦的時候。」慾望的追求好滿足總是擺脫不了痛苦,過度的享樂最終導致痛苦。伊壁鳩魯是從肉體和精神兩個方面來說明人生的快樂,比昔蘭尼派只承認肉體的幸福觀更全面,引導人們既要追求肉體的快樂,又要追求身體的快樂。 二.幸福就是有德行。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在幸福問題上均是德行論者,古希臘的犬儒派、斯多葛派也是德行論幸福觀的重要代表。蘇格拉底呼籲雅典公民,人不僅僅追求活著,還要活得好。這里的「好」指的是「美好」、「正當」,與「善」是相同的。他以「善」為最高目的,以「美德」的實現為獲得幸福的手段。他認為德性就是幸福,一切符合德性的活動都可為人生增添快樂、減少痛苦。因此,提出了「善人是幸福的,惡人是不幸的。」的道德命題。另一方面,知識即是德性,他堅信沒有人會有意作惡或無意為善。「德行就是知識」與「認識你自己」相對應。一個人對他自己的認識,就是關於德行的知識。他說明:一個人知道善才能做到善,不能做到善事因為他沒有真正的理解善。對於人來說,即使根本不知道善是什麼,但卻不能因為不知道而放棄對善的追求,因為追求善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標志,是人獲得真正幸福的保證。也就是,追求幸福是一個過程,人追求善也是由不完整的善到逐漸完整的善,由不完善的善到完善的善的。蘇格拉底把「認識自己」為人生幸福的重要條件。此外,他還認為只有節制才能使人擁有健康的身體與健全的心靈從而獲得人生幸福。這便為後來犬儒派、斯多葛派等的禁慾主義幸福論開了先河。犬儒派完全繼承了蘇格拉底的「靈魂安樂」思想,並將其推向極端,提出「無欲是神聖的」。他們主張最簡單的生活才是合乎自然本性的。自然本性就是無求無欲。一切權勢、財富、榮譽等,都是人自己套在脖子上的枷鎖,這些東西束縛人的心靈,使人的靈魂不能自由。他們要求人們過艱苦的生活,甚至折磨自己的肉體,以鍛煉抵制誘惑的精神能力,並認為這種艱苦的道德上的努力就是善。「即使對快樂的蔑視本身也是極快樂的」。斯多葛派接受了犬儒派的精神,把順從自然、棄絕一切情慾,作為人們追求幸福的最高目標。他們提出「幸福寓於德性」,順從自然(本性)的生活,就是道德的行為,也就是幸福的。而「最高的幸福在於精神上的無動於衷」。要達到精神上的無動衷,則需要進行節制、忍耐、寬恕等修養。 三.幸福是最高的善。亞里士多德將幸福和至善作為人類生活的根本目的和倫理學研究的核心問題。故他的倫理學通常被稱為完善論。至善,就是由各個具體善積累而成,並在現實生活中通過德行的活動而達到的善,是終極的、完滿的善,因而是「自足」的。柏拉圖也認為「善」就是幸福,但他所說的「善」是一種絕對抽象的「善」,即善理念。亞氏反對柏拉圖關於善理念是人生最高追求從而引導人們放棄現實生活的禁慾主義觀點。亞氏不贊同將快樂直接等同於幸福。因為幸福具有自足性,而快樂是不自足的,它只是幸福的手段。快樂必須由理性加以控制和指導,否則便是低級的。它伴隨著人的美德和相應行為的完善共同構成幸福。亞氏也並沒有把「幸福」等同於「德性」。如果有德性的活動伴隨著痛苦,或最終導致不幸的火鍋,那麼它只能在正常的意義上被認為是悲慘,而不是幸福。相反,他認為幸福包括德性和快樂。一方面,德性是幸福的本質,另一方面,快樂是幸福的外在條件。沒有德性的快樂和沒有快樂的德性都不是幸福,但相比之下,前者比後者離幸福更遠些。德性,是與理性相伴隨的,他區分了「自然德性」和「嚴格意義上的德性」,認為前者只是一種潛在的傾向,後者才是實現道德活動中的德性。要注意的是,德性由潛在到現實的過程與物理運動的自發性或必然性不同:一個人可能永遠實現不了他的自然德性,甚至成為違反德性的惡人。那麼,妨礙自然德性成為現實德性的原因何在?蘇格拉底認為是無人有意作惡,無知是邪惡的原因。亞氏則提出了有意和無意的區分來表示意志的能力或狀態的區分,有意行為是受意志支配的行為,無意行為不受意志支配,但受理性之外的力量支配。無意行為沒有倫理價值,既不善,也不惡。只有有意的行為才有善惡之分。善良行為是理性的有節制的行為;邪惡行為則是相反,是有意讓非理性慾望駕馭理性行為。而實現有理性的德性就需要中道。中道的兩個相反面分別是「過度」與「不及」,就跟我們平常所說的「過猶不及」是相類似的道理。如自信,過度了就會變成驕傲,不及就會變成自卑。 四.幸福是個人與上帝的統一。托馬斯把與亞里士多德一樣把幸福作為至善和人的最終目的,但他並沒有像亞里士多德那樣把幸福作為最終目的本身,人類的至善是以上帝的至善作為原因的結果,幸福只是最終目的的達到、擁有或使用,因此道德活動的終極目的不是幸福而是上帝。幸福與上帝分別代表了共有的善和最高的善。這是托馬斯的雙重幸福觀。托馬斯認為人所追求的道德的直接目的是幸福,而不是上帝。他說,具體的幸福有四等之善:物理至善、倫理之善、時宜之善與終極之善。只有終極之善才是上帝的恩典,其他方面都是屬於人類的幸福。托馬斯認為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最高幸福只是可以在現世中獲得的不完滿的幸福。托馬斯把幸福分為完滿的幸福和不完滿的幸福。完滿的幸福在於在彼岸看到神性本質,完全存在於沉思活動中;不完滿的幸福首先和主要存在於沉思中,其次存在於人的行為和感情的實踐理智活動中。由於把完滿的幸福歸結為在彼岸對神性本質的洞見,所以人僅憑自己的能力無法達到至善,必需依靠神的恩典以及它所帶來的神學德性。托馬斯將德性區分為基本德性和神學德性。基本德性由謹慎、注意、節制和堅韌四種,它們是由理性為標準的意志的習慣,而神學德性又叫賦予的德性或灌注的德性,是意志遵循上帝其實和使徒教導而培養出的好習慣,包括使徒保羅所宣傳的信、望、愛。亞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人性的自我完善,托馬斯的幸福也是人性的完善,但這種完善非人力所及,必須依賴神助。托馬斯認為現世的幸福只是不完滿的幸福,只有對神性本質的洞見才是完滿的幸福,現世幸福不管怎樣吸引人,相對於天國的幸福來說總是不足道的。現世只是旅程,來世才是目的。托馬斯區分了完滿的幸福和不完滿幸福以及與此相對應的賦予的德性和後天獲得的德性,首先,對於完滿幸福和不完滿幸福而言,後者是對前者的分有;其次,塵世的幸福生活對於天堂的幸福也不是毫無意義的。塵世的幸福生活是彼岸幸福生活的前提。總而言之,托馬斯在神學目的論的框架下把幸福分為由現世的沉思的活動和合於德性的活動而獲得的不完滿幸福和在天國中由於對上帝本質的洞見而獲得的完滿的幸福。他的幸福觀是一種目的論的客觀的神學幸福觀。五.個人看法我認為,追求幸福是人生而有之的慾望,就是這種慾望推動著我們去行動以獲得更好的生存狀態。追求幸福既是一個目的,也是一個過程。追求幸福不可一蹴而就。那麼,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又需要向哪些方面努力呢?既要尊重基本的慾望,以獲得生存,又要節制自己不必要的慾望,而這兩個問題伊壁鳩魯等哲學家早已論證過了,這里就不細說了。在不幸福的時候要懂得調節自己,回憶動態快樂或者獲得動態快樂以達到靜態的快樂。還有,追求幸福就必然要追求道德以達到自我完善。可以說,道德是實現自我完善的一種途徑和方法。而道德是有意識的精神狀態下進行的自由選擇,並且是自覺選擇符合我們人類所認同的、人人應該遵守的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