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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哲學家什麼是幸福

發布時間:2022-11-06 10:40:52

① 幸福觀是什麼呢

幸福觀是指人們對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態度。人生觀在幸福問題上的特殊表現,是人生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生活的價值目標不同,幸福觀也就不同。

例如:在中國宋明理學認為:人們追求物質幸福是一種邪惡的「人慾」,與「天理」不相容,主張「存天理,滅人慾」。所有這類反對追求現世幸福的幸福觀,在實踐上都要求勞動人民對於現實社會的不公平逆來順受,放棄追求自身應得的利益。

(1)法國哲學家什麼是幸福擴展閱讀:

哲學家的幸福觀:

1、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亞里士多德關於幸福的學說在《尼各馬可倫理學》參見[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譯:《尼各馬可倫理學》,商務印書館,2003。一書中有專門的論述。其主要的觀點為:幸福是終極目的。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最後的目的就是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2、伊壁鳩魯的幸福觀:伊壁鳩魯(公元前341~公元前270年),古希臘偉大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伊壁鳩魯闡述了他的幸福觀,概括起來有:肉體的健康和靈魂的平靜乃是幸福生活的目的;快樂是指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紛擾;遵循理性和美德是幸福的保障。

3、馬斯洛的幸福觀:馬斯洛說,基本需要必須得到滿足,否則我們將要得病。基本需要的滿足會導致各種各樣的後果:產生有益的、良好的、健康的、自我實現的效應。

馬斯洛認為,所有的需要都可以歸結為五個層次,即基本需求、安全需求、歸屬與愛的需要、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基本需要雖然是低級需要,但是優勢需要,是滿足其他需要的基礎,也是推動人們行動的強大動力。安全需要是比生理需要較高一級的需要。

② 什麼是柏拉圖的幸福啊

柏拉圖式戀愛,也稱為柏拉圖式愛情,以西方哲學家柏拉圖命名的一種異性間的精神戀愛,追求心靈溝通,排斥肉慾。最早由Marsilio Ficino於15世紀提出,作為蘇格拉底式愛情的同義詞,用來指代蘇格拉底和他學生之間的愛慕關系。

柏拉圖認為:當心靈摒絕肉體而嚮往著真理的時候,這時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當靈魂被肉體的罪惡所感染時,人們追求真理的願望就不會得到滿足。當人類沒有對肉慾的強烈需求時,心境是平和的,肉慾是人性中獸性的表現,是每個生物體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謂的高等動物,是因為人的本性中,人性強於獸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柏拉圖式的愛情有以下的意義:

1. 理想式的愛情觀 (比喻極為浪漫或根本無法實現的愛情觀)

2. 純精神的而非肉體的愛情

3. 男女平等的愛情觀

4. 在這世上有, 且僅有一個人, 對你(你)而言, 她(他)是完美的, 而且僅對你(你)而言是完美的。也就是說, 任何一個人, 都有其完美的對象, 而且只有一個。

第一個意義最常被使用, 但其實是一個誤解。不過既然大家都這樣用, 也就算是另一個意義了。這誤解來自於柏拉圖的一個有名的著作"理想國"。該書探討如何建構一個理想的國度, 因其或許過於理想化而難以實現, 故有人以此來詮釋何謂柏拉圖式的愛情。

第二個意義也經常被使用, 但基本上也是誤解。這誤解來自柏拉圖的形上學, 他認為思想的東西才是真實的而我們看見的所謂的」真實世界」的東西反而不是真實的。

第三和第四個意義才真的是柏拉圖的愛情觀或兩性觀

柏拉圖認為人們生前和死後都在最真實的觀念世界, 在那裡, 每個人都是男女合體的完整的人, 到了這世界我們都分裂為二。所以人們總覺得若有所失, 企圖找回自己的"另一半"(這個詞也來自柏拉圖的理論)。柏拉圖也用此解釋為什麼人們會有」戀情」。

在他的理論中, 沒有那一半是比較重要的, 所以, 男女是平等的。而且, 在觀念世界的你(你)的原本的另一半就是你(你)最完美的對象。他/她 就在世界的某個角落, 也正在尋找著 你

③ 哲學家認為幸福是什麼

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

亞里士多德說:「幸福取決於我們自己」,並認為幸福是人類生存的最終目標。

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是衡量你整個人生的標准,是衡量你生活得有多好,而不是把幸福僅僅看作是你通過考試或與朋友出去玩時所經歷的樂趣。

他認為幸福是一個最終目標,而不僅僅是一種短暫的感覺。

亞里斯多德認為,在努力獲得幸福的過程中,以下的所有因素都很重要:

健康
金錢
友誼
關系
知識
亞里士多德認為,你所做的決定是極其重要的。

因此,他認為,與其選擇能帶來即時滿足感的選擇,還不如以能帶來長期利益的方式去做事。例如,整晚不坐在沙發上而是去散步或慢跑。

康德的幸福觀

康德說:「幸福就是滿足了我們所有的傾向」。

但是這些傾向究竟是什麼呢?

康德也承認,我們並不總是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最好的,他說:

無法完全確定…什麼能讓我們真正的快樂起來

這聽起來可能有點自相矛盾,但康德認為當你越想快樂時,你就會越不快樂。

想想你有沒有試過努力地去享受一些讓你感到失望的事情呢?

如果有,你就會明白這個理論。

康德說,我們應該專注於以我們認為正確的方式去做事,而不是不斷努力去實現我們認為會讓我們快樂的事情。

這可能涉及:

去幫助別人
出於責任感
盡量做到理性和符合道德
但它不包括:

金錢慾望
為物質財富努力
過於專注於自私的目標
所以,基本的信息是不要沉迷與幸福之中,而是要努力成為一個好人。

當我們做正確的事情時,幸福自然會隨之而來。

④ 如何理解幸福是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統一

何謂「主觀」?主觀,是人的一種主體活動,屬於自我意識方面的,是精神。何謂「客觀」?客觀,是外在的不依賴主體意識的真實的存在,是物質。
歷史上曾有兩種對立的說法:一種是把幸福歸結為禁慾主義,認為人的物質慾望即為邪念,肉體的需要即為罪惡,必須加以壓抑和禁止。在中國古代,程朱理學提倡的「存天理,滅人慾」就是這個意思。另一種則把幸福歸納為純粹感官享樂,強調人的物慾享受,否定精神生活。在我看來,這兩種說法都失之偏頗。我們不能否定人對物質的正常渴求,但單純的追求物質享受也絕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首先是一種感覺,是一種主觀的體驗與感受,是主體價值得以實現的一種心理體現,是人的一種主動的精神追求行為。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就說過:「人生的本性就是渴求幸福,其方法是求知、修德行善,然後是一位幸福之人。」馬克思也說過,人類有三大需求,即要生存、要發展、要享受。我們每個人都喜歡幸福的感覺,也會通過各種努力去追求這種感覺,這就是一種主觀的能動行為。在這種行為中,主體本身是載體,而內心的沖動則是原動力,是人類一種自內向外的主動探求行為。法國哲學家盧梭說,「經驗告訴我們,追求幸福乃是人類活動的唯一動力。」
但「幸福」也不僅僅局限於此,因為任何主觀的行為在沒有客觀的支持下,由於缺少根基,只能是空中樓閣。獲得幸福感的客觀條件是人類基本需求的滿足,包括獲得生存、安全、自由、健康等條件。人,必須先是一個活著的生命體,在生命體存在的基礎上,才談得上去獲取「幸福」,這是最最基本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幸福的主觀性與客觀性是相輔相成的。幸福就是在物質追求的基礎上得到的精神快樂。物質和精神兩者是統一的、不可割裂的。物質是精神的基石,而精神又是物質的外化。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首先是最崇高的理想,其次才是金錢;光有金錢而沒有最崇高理想的社會是會崩潰的。」馬克思也說過:「憂心忡忡的窮人,甚至對美麗的景色都沒有什麼感覺。」由此可見,物質需要的盡可能滿足是實現幸福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我們不能說物質條件優越,就一定幸福;物質條件不優越,就一定不幸福。實際上,因物質需要的滿足而產生的愉悅感,是人與動物所共有的,但精神幸福則為人類所獨享。物質幸福是初級、短暫、淺層次的,精神幸福才是深刻、持久、永恆、高級的。西方古代哲學家德謨克利特曾說過,「幸福與否,乃靈魂之事,幸福不在於眾多的家畜與黃金,而在於神聖的靈魂上。」

⑤ 什麼是幸福

幸福,那就是:我餓了,看到別人手裡拿著個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見別人穿了件厚棉襖,那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個坑,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這是電影《求求你,表揚我》里范偉飾演的楊紅旗的一段經典台詞。之所以經典,也許是因為,再沒有比這更樸素的幸福觀了。張潮在《幽夢影》里認為:有工夫讀書,謂之福;有力量濟人,謂之福;有學問著述,謂之福;無是非到耳,謂之福;有多聞、直、諒之友,謂之福。有人說:小時候,幸福是一件東西,擁有就幸福;長大後,幸福是一個目標,達到就幸福;成熟後,發現幸福原來是一種心態,領悟就幸福。心理學中,有個著名的幸福遞減定律。是說,我們從物質中獲得的幸福和滿足感會隨著所獲物質享受的增多而減少。當我們貧窮時,一頓豐盛的大餐就能滿足我們對幸福的期待。當我們漸漸變得富裕,越來越多的物質生活,都不能讓我們覺得幸福。當我們孤單時,有人給予關心和陪伴,我們就會覺得特別溫馨。當我們漸漸習慣了親情友誼的溫暖,就對它視而不見,覺得自己不夠幸福了。幸福遞減定律告訴我們:我們的狀態不同,體驗到的幸福感也是不一樣的。幸福與否,在於我們的心態。林肯曾說過:「對於每個人來說,我們認定自己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台灣作家張曉風有一段話:人只有兩種,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能因不幸的事變成不幸福,不幸福的人也不能因幸運的事變成幸福。法國哲學家豐特奈爾說過:「幸福的最大障礙就是期待過多的幸福。」周國平曾說:「幸福是一種能力。」亞里士多德也說過:一個人的幸福就在於他可以自由地運用自己最擅長的各項能力。因此,對於我來說,當下能在知乎回答「所謂幸福是什麼?」就是幸福。而你能在當下看到「所謂幸福是什麼」的提問和回答,也是幸福。

⑥ 古羅馬關於幸福的定義

古羅馬關於幸福的定義:

1、亞里士多德有個說法:行為所能達到的全部善的頂點,就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這個最終的自然目的就是至善。他認為幸福無須外求,只能依靠我們自己。

在亞里士多德的定義中,幸福是有層次的,最低級的是追求財富和滿足慾望,它只能帶給人短暫的幸福;第二層級是參與公共事務、政治生活;第三層級也是最高級是「思辨的生活」,如若一個人終生都可以這樣生活,這就是完滿幸福。

2、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則稱,「幸福的生活存在於心緒的寧靜之中」。

3、快樂主義創始人、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認為,幸福就是快樂,而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煩惱——所以,為了幸福,你不要做損害健康的事,不要做擾亂靈魂的事。

4、康德說,「幸福是對我們一切偏好的滿足」,在他看來,真正的幸福並不存在——「我們的幸福觀念終其一生都在變化之中,當我們改變自身需求的意念時,就會產生新的欲求,因此,真正的幸福,即完全的滿足,總是無法達到的。」

5、叔本華乾脆就否定了幸福這件事——人生的一切幸福都是縹緲的,而唯有痛苦才是真實的存在。他強調,「一切幸福的來源,本質上都是不確定的,不安全的,短暫的,偶然的。」

作為一名悲觀主義哲學家,在看待幸福這件事上,叔本華態度悲觀得有點可愛——他說,「幸福的生活」實際上應該解釋為「避免了很多不幸的生活」,也就是可以勉強忍受的生活。叔本華強調,真正的、最大的幸福就是沒有痛苦的狀態,對所謂確定的幸福的幻想的追求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干擾越少,我們獲得的益處就越多。

按叔本華的邏輯,既然這世界上的幸福並不真實,那就不必要追求幸福,不過,察其言觀其行,他個人的所作所為恐怕相反,他一樣追求漂亮姑娘,一樣求取名利,一樣想過幸福的生活——追求幸福造成的煩惱也怕是一樣沒少。

6、羅素說,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平靜安逸的生活,因為只有在平靜的環境里,真正的快樂才得以存在。


幸福主張

幸福,是在一定溫飽和安全條件基礎上,在社會生態環境下,擁有能產生幸福感的要素、機制、動力的生活和生活狀態。幸福定義為在生存基礎上存在,在良好社會生態環境下發展,在各幸福體內實現的相互滿足和相互認同(同等的尊重信任)的生活。

人總是在接近幸福時倍感幸福,在幸福進行時卻患得患失。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但是又與客觀因素密切相關,它的發展變化表現為個體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會成長中遵循著普遍的客觀規律,它既受內部因素影響,又受外部因素制約,涉及自然、社會、心理等方方面面。

⑦ 幸福是什麼

有人說:小時候,幸福是一件東西,擁有就幸福;長大後,幸福是一個目標,達到就幸福;成熟後,發現幸福原來是一種心態,領悟就幸福。

心理學中,有個著名的幸福遞減定律。

是說,我們從物質中獲得的幸福和滿足感會隨著所獲物質享受的增多而減少。

當我們貧窮時,一頓豐盛的大餐就能滿足我們對幸福的期待。

當我們漸漸變得富裕,越來越多的物質生活,都不能讓我們覺得幸福。

當我們孤單時,有人給予關心和陪伴,我們就會覺得特別溫馨。

當我們漸漸習慣了親情友誼的溫暖,就對它視而不見,覺得自己不夠幸福了。

幸福遞減定律告訴我們:我們的狀態不同,體驗到的幸福感也是不一樣的。幸福與否,在於我們的心態。

林肯曾說過:「對於每個人來說,我們認定自己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台灣作家張曉風有一段話:人只有兩種,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能因不幸的事變成不幸福,不幸福的人也不能因幸運的事變成幸福。

法國哲學家豐特奈爾說過:「幸福的最大障礙就是期待過多的幸福。」

周國平曾說:「幸福是一種能力。」

亞里士多德也說過:一個人的幸福就在於他可以自由地運用自己最擅長的各項能力。

因此,對於我來說,當下能在知乎回答「所謂幸福是什麼?」就是幸福。

而你能在當下看到「所謂幸福是什麼」的提問和回答,也是幸福。
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不一樣,過得開心那就是幸福。

⑧ 所謂的幸福到底其含義是什麼

什麼是幸福?

孔子後人孔鮒,在其所作的《小爾雅》中說,幸:非分而得謂之幸。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福:佑也,富貴壽考等齊備為福。

從以上古人對幸福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以下有關幸福的內在特徵。



第一個特徵,幸福是離不開物質的。

財富包括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但物質財富是我們生活的基礎,是我們延續生命的根本。一個物質上極度缺乏,只為生存下去苦苦掙扎的人,一定是不幸福的。我們自古就有"民以食為天″的諺語,更有管仲的名句"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但是當今的許多人迷失在物質里,對物質金錢權力等的追求不擇手段又極盡貪婪,更有許多人為了不必要的過度奢靡享樂,而付出了肉體與精神甚至自由與生命的慘重代價,最終反而遠離了幸福。



第二個特徵,幸福是必須有對比的。

因為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不同的社會環境下,幸福的標準是完全不一樣的。在當下具體的環境下,通過橫向縱向全方位與周圍人對比中的優越感,就能直接產生幸福感。

比如當下深陷戰火中的烏克蘭民眾會認為,只要不被炮彈擊中,還能活著就是幸福。而逃出國境的烏克蘭難民們會認為,比起那些未能及時撤出還在國內戰火中,可能隨時面臨喪命的同胞們幸福,即使自己當下面臨著寄人籬下居無定所的種種極端困境,實際這種幸福只是一種自我安慰。



第三個特徵,幸福是理性參與後的自我滿足。

幸福是精神的感知,是意識的滿足。幸福與快樂不同,快樂是感覺器官的愉悅,是感官直接短暫淺層的滿足,其中沒有也無需理性地參與。而幸福是在理性參與下,精神上穩定深層的愉悅。

例如我們刷手機時很快樂,但我們不會去思考刷手機是否幸福,也不會感覺到幸福。在理性簡單參與進來後,想到了自己某個同學此刻正頂著炎炎烈日在工地搬磚時,才會感覺到自己躺在空調間刷著手機是多麼的幸福。

但這種幸福只是理性地簡單參與,而非深度介入。


第四個特徵,幸福是主觀的感知。

我們每一個人是否幸福,有多幸福,雖然與客觀環境有一定關系,但其實卻是我們自己的主觀感知,因受自我認知的局限,所以大多是盲目的。

相同的環境,相同的時間,相同的事,不同人的幸福感是不一樣的。比如兩個人同時從相同的職位晉升到同級更高的職位,由於期待值不同,所以給各自帶來的幸福程度是不一樣的。

同一個人,同樣的環境,同樣的事,不同的時間下,幸福感也是不一樣的。經濟學的邊際效用遞減原理,同樣在這里適用。



第五個特徵,幸福是與認知層次有關的。

在沒有實證終極真相前,一個人的幸福程度與其個人的認知層次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說對於我們絕大多數的人來說,我們通過各種學習實踐,懂得越多認識越深入,就會越難感覺到幸福。

反而是懂得越少,認知層次越低的人,更容易感覺到幸福。這也是為什麼有些貧窮落後的國家,國民幸福指數反而比富裕先進的國家更高的原因。

第六個特徵,幸福是相對的暫時的。

我們絕大多數人獲得的幸福感,都是暫時的相對的。或者說幸福只是在一段時間內出現,是一種暫時的狀態。因為就算是最簡單的幸福,都不會是一直連續持久的。

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說,幸福就是身體無痛苦,靈魂無紛擾。這種表面看起來簡單的幸福,實際上也是不長久的。

就拿身體無痛苦來說,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會有個頭疼腦熱磕磕碰碰的時候,到老了身體機能老化,必定會有各種各樣的病痛,一旦病痛來臨,幸福感就會立刻消失。而無論是誰,一旦得了無法治癒的病,則終生都會受痛苦的折磨。



至於說靈魂無紛擾則就更是偶爾才會有的狀態,我們一般人都是妄想不斷,實際經常受各種煩心事所困擾,為過去的事後悔,為現在的事煩躁,為將來的事擔心……等等,心安的時刻很少,靈魂的寧靜無紛擾,也許只會出現在其專注做自己感興趣的事上的短暫時刻。

⑨ 西方哲學家談幸福觀

幸福觀是指人們對幸福問題的總的看法和基本觀點,基於對幸福的不同理解,西方哲學史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幸福觀,即理性主義幸福觀和感性主義幸福觀。

理性主義幸福觀強調理性的作用,主張抑制慾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精神上的幸福。代表人物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笛卡爾,康德和黑格爾等人。

感性主義幸福觀強調人的自然慾望,貶低理性的作用,主張在感官的快樂體驗中享受生活。代表人物有德莫克利特,伊壁鳩魯,盧克來修,霍布斯,愛爾維修,邊沁等人。

馬斯洛在兩大派別之間尋求第三條道路的努力,也受到了很大的關注。

在《理想國》中,蘇格拉底表述了一個理想國家中的幸福觀,「我們建立這個國家的目標並不是為了某一個階級的單獨突出的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在理想城邦的建造中,教育和培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人有了正義的品質。才能夠獲得心靈的健康狀態。

他認為最善良的人和最正義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最惡的和最不正義的人是最不幸的人。

柏拉圖認為幸福是可以賦予人的終極完美。他研究了四種讓人羨慕的事情。就是理論的美德,審慎的美德,德行和實踐的技藝。這些事情之所以讓人羨慕,就在於它構成了人的完美性。這些事情本身不是幸福的,但是我們在做這件事的時候感到幸福。柏拉圖繼承了蘇格拉底的觀點,也認為幸福的人是有德性的人,幸福的人是至善的追求者,幸福的人是正義的人,幸福的人是能夠節制的人,當然,幸福也需要靈魂的轉向。雖然真正的幸福只有少數人才能得到,但是呢,我們要在追求幸福的路上。

因為幸福是靈魂的一種和諧狀態。

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文化的集大成者,他認為幸福是終極目標。他說:每種記憶、每種學科或者每個經過思考的行為和志趣,都是以善為目的的。只有幸福才有資格被稱為絕對最後的,我們永遠只為了它本身而選擇它。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最後的目的就是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亞里士多德認為要搞清楚幸福的性質,必須首先回答人的功能。世間萬物都有功能,只有理性是人獨有的。當然,理性也有被動和主動兩種情況,人類的善應該是心靈合乎德行的活動。假如德行不止一種,那麼人類的善就應該是合於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動,因為至善就是幸福,所以幸福就是心靈和與完全德行的現實活動。

幸福既然是合於德行的活動,那麼什麼是德行呢?德行包括理智的德行和道德的德行。比如智慧,理解,明智是理智的德行,寬大和節制是道德的德行。要獲得幸福,必須讓自己的德行合乎正義。德行可以用來調適情感和行為。

我們在做事的時候要避免過度和過猶不及兩個極端,要奉行中庸之道,才容易獲得幸福。在這一點上和中國古代先賢的看法是一致的。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所以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的把握,也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所以要想獲得幸福,還需要親自實踐,付出行動。只有在德行指引下的理性行為,才能讓我們獲得幸福。我們只是躺在那裡做白日夢,幸福應該不會降臨。

當然,幸福還需要我們做許多高尚的事情,需要有朋友的幫忙,需要一定的財富,一定的權利才能夠做到。用時下流行的話來說就是「有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幸福指數在一定程度和財富成正相關,只有超過一定的數額之後才沒有關聯。

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點有崇高的道德性,也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有利於讓人們通過學習和訓練來增強智慧,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當然現實生活中可能有些幸福和德行是沒有關系的。亞里士多德曾經說,幸福對於兒童來說不是現實的東西,只是一種希望。但我們說飢餓的嬰兒和媽媽的乳汁難道不是幸福?把麵包給一個飢餓的人,他會體會到幸福,無論這個人是不是有德行。

所以亞里士多德是教人們奉行什麼原則做人做事才能成為終生獲得最大幸福的人。

伊壁鳩魯,古希臘唯物主義哲學家,曾在雅典創辦學園。他主張人應該按是否有利於肉體健康和靈魂平靜而自由的去尋找和享受人間的快樂,所以趨樂避苦是人的本性。他說幸福生活是我們的天生最高的善,我們的一切取捨都從快樂出發,我們的最高目標是得到快樂,判斷善的標准就是感覺。

當然說快樂是終極目標,不是指放盪的快樂和肉體享受的快樂,而是指身體沒有痛苦,也沒有靈魂的紛擾。

他認為一個人要獲得快樂,必須擺脫偏見,學習自然規律,學習哲學。哲學的目標是追求人的幸福,青年人,老年人都應該學哲學。

當然,人們對於神鬼和死亡的恐懼可能會減少真正的快樂。伊壁鳩魯認為神不管人間的具體事兒,人死後靈魂也消散了,因此人不用害怕神鬼,也就是說是死對於我們是無乾的。

伊壁鳩魯還主張把物質願望減少到最低限度,過簡朴的物質生活,才能使人感到安寧,感到幸福。而且也不要嫉妒他人,就會容易帶來內心的不平靜。他對幸福的定義奠定了人本主義幸福觀的基礎。

他明確反對極端的享樂主義和縱欲主義,承認理性和美德對於幸福生活的重要作用,這一點兒和亞里士多德是一致的。

伊壁鳩魯的幸福觀會讓我們得出一個結論:既然幸福就是沒有痛苦的活著,那麼人活著的意義就僅僅是為了活著。但我們知道,一個僅僅活著的人,如果沒有追求,沒有價值,人的創造性和潛能就發揮不出來,就很難獲得存在感,看不到自己的價值,也很難獲得幸福。

黑暗的中世紀,人們的生活完全受宗教神學思想控制,把感官快樂看成是可恥和有罪的,所以那個時候邊沁把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作為衡量一切善惡是非的標准。

笛卡爾的哲學經常就瓶裝新酒,笛卡爾提到過哲學可以「提供的獲得至高無上幸福的方法。」他認為幸福的生活是順應自身本性的生活,幸福生活建立在正確而可靠的判斷之上。

笛卡爾認為幸福不是至善,但幸福預設至善,並且幸福是至善的後果。享樂不僅僅是感官的快樂,而且應該體現為心靈的所有滿足。

笛卡爾不贊成幸福生活是德性的生活,他把幸福看作是德性的結果或獎賞。他給出幸福的定義是,生活即幸福,就是擁有完全滿足與滿意的心。他把可以帶來幸福的東西分成兩類,一類是不依賴於我們自己即依賴身體與外物的東西,比如榮譽,財富和健康。另一類是依賴於我們自己心靈的東西,比如德行和智慧。笛卡爾主張幸福就是心靈的滿足,心靈滿足是牢固的,唯一值得我們去追尋的,我們也不需要藉助外部的幫助就能達成的。

黑格爾是哲學上繞不過的一道坎,想了解哲學,不妨先看看黑格爾,這個自稱要做哲學「終結者」的人。

黑格爾首先反對了康德的物自體論,認為前人的哲學總是被後人推翻是有根本原因的,因為他們的觀點是靜的,而我要做出來的是動態的觀點,是變化的,辯證論。

這其中不是我們平時說的,一個事物有好的一面,我們也應該看到它不好的一面,這容易形成詭辯。而康德的辯證是一種看透原因結果的洞察力,舉個例子,因愛生恨,一個人還恨著,這份恨就代表著愛,是一種憤怒情緒,一種得不到渴望的愛的情緒,更可以看成恨的行為是對的不到愛的恐懼,而這是更深沉的愛。

因此生活中我們總是去追求幸福,反過來我們是害怕受到傷害,恐懼壓力,復雜多變的事物,他們會不斷的影響我們,而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同時經歷著壓力,事態萬變,以及傷害,兩者結合成一種新的生活態度,使心態平和,安靜看待事物,從過去到未來的綜合來看,就能有幸福的不同感受。

康德認為,幸福就是對自己狀態的滿足,只要人們確信幸福的存在,期待幸福與追求幸福就是人的本性不可避免的。但幸福也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雖然每個人都想得到幸福,但人類從來不能確定。

康德也認為,幸福和道德不能截然分開,是相互依存的,幸福必須以道德為前提,才有真正的價值。在康德看來,不能因為追求幸福而道德,而應該是以道德的完善而幸福,幸福必須以道德為前提,才有真正的意義和價值。

這就提示我們要把幸福追求寄託在道德的范圍內,既要體現人性自由,也要體現出人的尊嚴。雖然幸福是個人的事情,道德是社會的事情,但我們也要把個人和社會有機的統一起來,把自己的幸福和國家的幸福統一起來,為實現個人價值和社會發展奠定基礎。

馬斯洛是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他認為幸福是需要的滿足。每個人都有基本的需要,只有需要得到滿足,人們才會產生良好的,健康的狀態,滿足各種各樣的需要,是人一切行為的動機與幸福的源泉,人的幸福來自於需要的滿足,沒有需要的滿足,既不能有生理健康的幸福,也不可能有精神健康的幸福。

當然需要是分層次的,從低到高分為基本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實現的需要。幸福就是在需要的不斷滿足,不斷升華過程中被體會到。

對於一個飢餓的人,有一塊麵包就是幸福的。對於一個孤單的人,有幾個知心好友就是幸福的。對於一個腰纏萬貫的人,用錢幫助需要的人就是幸福……

每個人都有自我實現的需要,但是能夠完成的佔少數,我們大多數在自我實現的路上。要想自我實現,需要具備很多優秀的品質。

馬斯洛通過對林肯,傑弗遜,愛因斯坦,羅斯福,斯賓諾莎等卓越人物的研究,總結出自我實現的人具備的共同品質。

有洞察力,可預測未來。較少的受願望,慾望,焦慮,恐懼的影響,較少受性格決定,不摻雜主觀願望和成見。

對自我,他人和自然的接受。

人際交往中流露真實情感,有足夠的自信和安全感。

以問題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

具有超人獨立的特性和離群索居的需要。

具有自主性和成長性動機。

對周圍保持好奇和欣賞力。

能夠感受到一種高峰體驗。

對人充滿愛心。

有深厚的友情。

具有民主的精神,願意向值得學習的人學習。

區分手段與目的,強調目的,手段必須服從目的。

富於創造性。

富於哲理,有幽默感。

不落俗套,也不盲目遵從。

其實西方哲學史的這兩類幸福,理性的可以叫做完善主義,認為身上最高貴部分的滿足才是幸福,是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完善,但也不排斥快樂。而另一派就是快樂主義。就像伊壁鳩魯所說,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煩惱。

中國哲學史來說,幸福是個現代漢語詞彙。中國哲學家對幸福的看法,主要得看他們談論人生境界的內容。

道家比較接近快樂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護好生命的本真狀態,莊子還強調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種與造物者游,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境界。儒家比較接近完善主義,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就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貧樂道就是幸福。精神生活上是樂道,物質生活上是安貧。

其實比較一下,他們的差異並不大,共同點都是眾生命,輕功利,重精神,輕物質。

快樂主義者約翰穆勒也說過,幸福就是快樂,但快樂是有質的區別,有層次高低的。一個人只有品嘗過才知道哪種快樂質量更高。

總之,幸福就是體現人價值觀的一個話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⑩ 哲學家如何理解幸福

幸福是來自心靈深處的滿足和愉悅。

哲學家柏拉圖認為,幸福除了身體上的滿足以外,必須包括積極性、責任感、成就感以及愛。

尼采把幸福理解為一種愉悅和滿足的狀態。他認為,幸福就是快樂或者滿足的答案過於淺顯。

蘇格拉底認為,想要更好地把握幸福,應該以實踐為基礎。幸福是指人們自身主體對客體的一種反應。

弗蘭克爾認為,      幸福不僅是實現生命意義的結果,同時也是自我超越的一個意想不到的附屬物。幸福不是追求而來的,而是自然產生的。

亞里士多德從「目的理論」出發,推出幸福是最高的善。

羅素認為:「基本的幸福最重要的立足點是對人對物的友善的關切」。從心出發,關切(或者說愛)很多人是人們最主要的幸福之源。羅素認為「幸福即為善」是繼承了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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