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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最大的幸福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09-05 15:49:42

Ⅰ 什麼是幸福(哲學觀點)用哲學的觀點論述幸

一、明確幸福的含義

幸福觀是人們對幸福的根本看法。幸福觀是人生觀的一部分,與世界觀、價值觀密不可分。用形式邏輯的歐拉圖來表示:世界觀是最大的圓圈,包括人生觀和價值觀兩個圓圈,人生觀和價值觀是交叉的;幸福觀是人生觀的一部分,幸福觀和價值觀是交叉的。

單純追求某一方面的幸福,都可能導致人生的不幸;獲得幸福的重要方法是學會「三樂」:自得其樂(側重創造幸福),助人為樂(側重傳遞幸福),知足常樂(側重平衡幸福)。

Ⅱ 問一個哲學問題,幸福的定義是什麼有沒有哪個哲學家對於幸福下過定義

幸福是心理慾望得到滿足時的狀態。

幸福來自於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覺。當六覺捕獲到符合自己願望的信息時,腦電波快速提升又快速回落,會產生像快樂,又不僅僅是快樂的綜合感受。

幸福跟快樂有聯系又有區別。幸福被人類賦予了群體人格,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其本質是群體的快樂。所以,當我們的想法得到群體的認可時,都會產生一種很有「面子」的幸福感。所以,王船山才說「人們追求幸福的過程即義與利的均衡過程,義利均衡的結果即人們實現的幸福,幸福的評價標准即義利相通的倫理精神原則。」 因此,「真正的幸福」,是指既符合人的合理的自然屬性、又遵循人的一定社會屬性的幸福,特別是在人的理性支配下,符合人類社會進步要求的幸福。這是對「真正的幸福」的性質界定。

要獲得幸福,根本途徑還是要加強修養,努力構建自己的群體人格,通過不斷的學習、創新和教導,讓智慧得以延續,讓幸福之光普照人類。

Ⅲ 幸福的定義神什麼,用哲學的角度說

幸福是一種心態,有錢未必是幸福,無錢未必不幸福。幸福是一種豁達的心態,幸福來源於生活的輕松與滿足,以及對於未來充滿無限的憧憬和希望。對於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而言,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窮有窮的幸福,富有富的幸福。正所謂「隨富隨貧且歡樂,不開口笑是痴人」。窮的幸福就是知足常樂,富的幸福就是樂善好施。富有並不一定都幸福。生活中許多東西遠比金錢重要,許多東西是用錢買不來的,其中就包括幸福。幸福其實很簡單,人的幸福感覺是和生命的需要、精神的需要、社會的需要息息相關的。心靈上有了滿足的感覺,便是最大的幸福。
幸福是一種感受,名人未必就幸福,凡人未必不幸福。羨慕同齡人有房有車有好職業,覺得出人頭地是幸福的要領;風燭殘年,羨慕別人的腳步鏗鏘有力,覺得一切都不再重要,唯有健康才是最可靠的幸福。就這樣,從小到大,我們總是一邊查閱幸福的定義,一邊揮手將面前的幸福趕開,等到所有的繽紛都變成懷念,才發現已錯過生命中最美的季節,但見來路迤邐,處處開過幸福的花朵。
幸福是一種責任,婚姻未必是幸福,獨身未必不幸福。幸福的婚姻在於忠誠,是一份責任。吃好穿好住好,就是幸福婚姻。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物質財富固然是家庭幸福生活的保證,但絕不是唯一。如果對婚姻不負責任,那麼再富麗堂皇的婚姻,也遠不如獨身幸福。
幸福是一種信念,健全未必是幸福,殘疾未必不幸福。幸福是人生的一種精神,一種追求,一種常人無法理解和去實踐的醒悟。坐在輪椅上的張海迪說:「即使翅膀折斷了,我的心也要飛翔。」直面生活的勇氣、堅強的意志和頑強的信念,能戰勝身體的殘缺,缺陷對人常常有意外的幫助。苦難鑄就了他們不屈不撓的性格,他們比健全人更渴望得到尊嚴,他們身上具有一種所向披靡的精神,也許在別人歧視的目光下壓抑太久,隨時可能迸發出驚天動地的力量,創造出一番令人驚嘆絕頂的成功!幸福無限,只存心間。只要我們自愛、自尊、自強、自信,我們就會常常體驗到幸福。讓別人得到和擁有幸福,往往就是自己的最大、最長久的幸福。

Ⅳ 哲學家認為幸福是什麼

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

亞里士多德說:「幸福取決於我們自己」,並認為幸福是人類生存的最終目標。

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是衡量你整個人生的標准,是衡量你生活得有多好,而不是把幸福僅僅看作是你通過考試或與朋友出去玩時所經歷的樂趣。

他認為幸福是一個最終目標,而不僅僅是一種短暫的感覺。

亞里斯多德認為,在努力獲得幸福的過程中,以下的所有因素都很重要:

健康
金錢
友誼
關系
知識
亞里士多德認為,你所做的決定是極其重要的。

因此,他認為,與其選擇能帶來即時滿足感的選擇,還不如以能帶來長期利益的方式去做事。例如,整晚不坐在沙發上而是去散步或慢跑。

康德的幸福觀

康德說:「幸福就是滿足了我們所有的傾向」。

但是這些傾向究竟是什麼呢?

康德也承認,我們並不總是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最好的,他說:

無法完全確定…什麼能讓我們真正的快樂起來

這聽起來可能有點自相矛盾,但康德認為當你越想快樂時,你就會越不快樂。

想想你有沒有試過努力地去享受一些讓你感到失望的事情呢?

如果有,你就會明白這個理論。

康德說,我們應該專注於以我們認為正確的方式去做事,而不是不斷努力去實現我們認為會讓我們快樂的事情。

這可能涉及:

去幫助別人
出於責任感
盡量做到理性和符合道德
但它不包括:

金錢慾望
為物質財富努力
過於專注於自私的目標
所以,基本的信息是不要沉迷與幸福之中,而是要努力成為一個好人。

當我們做正確的事情時,幸福自然會隨之而來。

Ⅳ 請以哲學角度分析什麼是幸福

儒家幸福觀儒家提倡積極進取、奮發有為的人生,向內修身養性,形成仁、義、禮、智良好的道德品質。向外要齊家、治國、平天下,求取功名,行中庸之道,不走極端,處理好人際關系等,這樣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道家的幸福觀 道家主張清靜無為,順其自然,崇尚返歸自然,逃避塵世,過原始質朴和自由自在的田園生活。 佛家幸福觀苦、集、滅、道四聖諦 人生本無幸福可言,有的只是生老病死各種各樣的痛苦,而這些痛苦的根本來源在於「愛」與「痴」,即人的貪求慾望,對佛理、佛性的無知,要擺脫痛苦的「生死輪回」,達到幸福的彼岸即「涅盤」,只有滅除貪愛慾望,修行念佛。由此可見,佛教基本教義與其說是一種關於人生幸福根源和如何獲得幸福的理論與方法,不如說是一種說明人生痛苦根源和如何擺脫痛苦的理論與方法。 西方理性主義的幸福觀理性主義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一大傳統,古代以蘇格拉底、柏拉圖、斯葛特學派等為代表,而近代以笛卡兒、康德、黑格爾等人為代表。理性主義強調理性作用,貶低感性與情感的作用,主張抑制慾望,而追求道德的完善或精神上的幸福。他們認為人生目的和幸福在於按理性命令行事,而感官的享受和快樂只會玷污理性,荒廢人生。理性主義的幸福觀有兩種:一種是以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和諧說,一種是以犬儒學派和斯多葛學派為代表的禁慾主義。 基督教神學的幸福觀基督教神學家認為人要達到幸福的境界,不是對財富、名譽、權力和肉慾的享受,而是在宗教德行中,在對上帝的熱愛和追求中。只有對上帝的沉思、崇拜,才能返歸天國,獲得真正的幸福。因而,在神學家看來,塵世生活不過趨向上帝天國的旅途,德行是達到幸福的手段。因此,只有在修道院中擺脫塵世的誘惑和紛擾,達到聖潔狀態,才最能獲得幸福。 後現代心理學的幸福解讀 隨著心理學的不斷社會化,人們已經開始關注精神品質的時代已經到來,越來越關注和諧、幸福,那麼幸福到底怎麼理解呢?幸福又到底怎麼獲得呢?這成為人類一個全新的問題,探索人們幸福是人們本性的追求,在物質世界不斷發展的時代,人們隱約的意識中感知幸福度正在下降,這是一個時代變遷的副作用,還是一個人類必經的道路呢!於是,後現代人文學者們有了自己的一些觀點,他們認為幸福是一種感覺,它不是物品也不是文化,可以直觀到視覺化、聽覺化。幸福也是一種流動在任何一個生命里的能量,當你靜下心來就可以被感知到,在繁雜的時代不是沒有了幸福,而是人們丟棄了幸福。國內後現代心靈導師林仕錕曾經這樣比喻過幸福:「幸福一直都在,如同道路一樣,幸福不是終點站,幸福一直在路的兩旁」!是啊!幸福本身就一直在我們生活之中,只是我們忽略了幸福的存在,只想著那個遙遠的目標,於是把幸福遺忘在路的兩旁。獲得幸福的關鍵在於人們需要活在當下,享受當下。

Ⅵ 哲學方面什麽是幸福,不能從文學方面回答

有的人說:幸福的特徵其實就是圖個人們心靈的平靜。人的心靈怎樣才會平靜呢?無非是滿足自己的心靈需求。因此,幸福是內心的一種需求,世間萬物都有可能給人帶來幸福,即使是剛剛從眼前拂過的一陣春風。幸福確實是心靈的深切感悟,是一種不經意間的微妙領悟,一種突然發現了美麗、時那種欣喜,那種感動的心裡體驗。

幸福問題是論理學的一大難題。古今中外,它吸引過眾多哲學家和倫理學家的關注,至今關於幸福的一些基本問題仍然眾說紛紜。個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對問題本身缺乏經驗和思辨相統一的把握,則是通病。孫英博士精心收集和輸理了前人對幸福問題的觀點和今人對幸福論的疑問,經過多年思考和整理,提出了什麼是幸福?為什麼追求幸福?如何實現幸福?她以這三個問題為框架,在與歷史和現實、理論和經驗的對話中,力求批判繼承,綜合創新,論證了幸福概念、幸福本性、幸福價值、幸福規律、幸福規范等基本問題,對幸福的本質和類型,幸福的主觀性與客觀性、虛幻性與真實性、相對性與絕對性等理論難題,作了深入、系統的思考和論證,闡前人所未發,提出了許多新穎的觀點和論斷,構建了獨具特色的幸福論體系。
理論來自生活經驗並說明生活經驗。來自生活經驗固然不易,但要說明生活經驗更不容易。
為人聰慧善良,嚴謹認真,幸福論,不僅使人得到豐富的知識和嚴謹的邏輯熏陶,也會感受到追求真理的真摯熱誠和實現人類幸福的善良願望。

依據幸福的道德本性,幸福可分為德性幸福與非德性幸福兩類。德性幸福包括實現善待他人美德之目的的無私利他幸福和顯示善待自我美德之目的的單純利己幸福,非德性幸福包括不以善待他人美德為目的的利他幸福和不以善待自我美德為目的的利己幸福。
幸福還可以分為過程幸福和結果幸福。前者是一個人在追求某種幸福的過程中,每一次較小目的、較小預期結果得到實現時所體驗到的快樂之和;後者則是經過一定的努力過程從而實現了重大目的、預期結果的快樂體驗。結果幸福強大而短暫、純粹而空虛,過程幸福弱小而漫長、不純而充實,二者利弊互補、相反相成而成為幸福人生不可偏廢之兩翼。

幸福的源頭是需要與慾望。慾望直接引發每個行為;而需要直接引發慾望。幸福是人生重大的持續的長久的快樂。快樂未必利於生存和發展,幸福則必定利於生存和發展。

幸福的概念:幸福是個深刻而復雜的多元概念。全面地看幸福是享有人生重大快樂和免除人生重大的痛苦;是人生重大需要、慾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實現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體驗;是生存發展達到某種完滿和免除嚴重損害的心理體驗。快樂的心理體驗是幸福的主觀形式;生存和發展之完滿是幸福的客觀實質;介於二者之間的人生重大需要、慾望、目的得到滿足或實現,是幸福的客觀標准。
物質幸福是人的物質性需要、慾望、目的得到實現的幸福,也就是一個人的生理需要、肉體慾望得到滿足的幸福,其表現是生活富裕和軀體健康等。
人際幸福是人的人際需要、慾望、目的得到實現的幸福,也就是人的人際關系方面的需要、慾望、目的得到實現的幸福,其表現是達官顯貴和愛情美滿等。
精神幸福是精神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慾望、目的得到實現的幸福,其表現是自我實現、實現自我的創造潛能,特別是實現精神領域的創造潛能。
就這三種幸福的關系來說,物質幸福是低級幸福,人際幸福是中級幸福,精神幸福是高級幸福。創造性幸福,是具有創造性的或有所創造的生活的幸福,也就是取得了創造性成就的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慾望,是人生的真意,幸福是創造時的愉悅,幸福是超越自我的狂喜,幸福是豐衣足食,幸福是理想伴侶,幸福是純凈的精神園地,幸福是他人快樂的根基。

幸福概念深刻而復雜,它主要有三層含義:1.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樂;2.幸福是人生重大的需要和慾望得到滿足的心理體驗,是人生重大目的得到實現的心理體驗。與之相對,不幸也有三層含義:1.不幸是人生重大的痛苦;2.不幸是人生重大的需要和慾望得不到滿足的心理體驗,是人生重大目的得不到實現的心理體驗;3.不幸是生存和發展受到嚴重損害的心理體驗。
構成幸福的元素有兩個;1.快樂的心理體驗;
2.人生重大需要、慾望、目的之實現和生存發展之完滿。

幸福的類型:1.物質幸福、人際幸福與精神幸福
2.創造性幸福與消費性幸福
3.德性幸福與非德性幸福
4.過程幸福與結果幸福

幸福既具有主觀性有具有客觀性。主觀性是幸福所具有的極度快樂的心理體驗本性,是幸福所具有的主觀形式之本性;客觀性則是人的重大需求的滿足和生存發展的完滿之本性,是幸福所具有的客觀內容之本性。

幸福與至善
除了幸福,任何快樂,任何善都可以是獲得其他快樂、其他善的手段,惟有幸福不可能是用來達到其他快樂、其他善的手段。因此,只有幸福是絕對目的善,是至善。追求快樂,僅僅是一種善,卻未必是道德善;僅僅是一種應該,卻未必是道德應該。其中只有無私利他的快樂、為己利他的快樂和單純利己的快樂是道德善;而純粹害己的快樂、純粹害他的快樂和損人利己的快樂則是道德惡。幸福是至善,卻不是道德之至善。道德之至善是無私利他的幸福和快樂、無私利他的痛苦和不幸。與之相對,一切痛苦都是惡,卻不都是道德惡。只有純粹害己的痛苦、純粹害他的痛苦和損人利己的痛苦是道德惡;而無私利他的痛苦、為己利他的痛苦和單純利己的痛苦則是道德善。不幸是至惡,卻不是道德之至惡。道德之至惡是純粹害人的痛苦、不幸和快樂。

快樂和幸福的強弱與其等級的高低成反比:快樂和幸福越高級,其強度就越小而淡泊;快樂和幸福越低級,其強度就越大而急迫。這是快樂和幸福的強弱規律。快樂和幸福的久暫與其等級的高低成正比:快樂和幸福越低級,其心理體驗就越短暫;快樂和幸福越高級,其心理體驗就越持久。這是快樂和幸福的久暫規律。需要的先後與等級成反比:需要越 越優先,月高級越後置。並且,高級需要是低級需要得到最低滿足的結果。但是,低級幸福並不優先於高級幸福,高級幸福只是低級需要相對的、最低的滿足結果,而不是低級需要理想滿足的結果,不是低級幸福實現的結果;高級幸福後置於低級需要的最低滿足,但並不後置於低級幸福,高級幸福與低級幸福是相對獨立的。這是幸福先後規律。
一方面,我們可以根據各種快樂和幸福的某種量的不同來計算其價值大小:快樂和幸福越強烈、越持久、越迫近、越確定、越純粹、越具有增殖性、增進社會和每個人利益越多,其價值就越大。另一方面,我們可以根據各種快樂的某中性質的不同來計算其價值大小:快樂和幸福越高級,對於生存的價值就越小而對於發展的價值就越大;快樂和幸福越低級,對於生存的價值就越大而對於發展的價值就越小。這就是計算幸福的價值大小的規律。最後,慾望、才能、力、命、德是幸福實現的充足且必要的五要素。慾望是幸福實現的動力要素、負相關要素:有慾望,才可能有幸福,但慾望越大,幸福越難以實現;才、力、名、德是幸福實現的非動力要素、正相關要素:才越高、力越大、命越好、德越優,幸福越容易實現;只有慾望,才能、力量、品德相一致,幸福才能完美實現。這就是幸福的實現的規律。
幸福的普遍原則和特殊原則以及基本原則,三者構成實現幸福的規范。一個人要獲得幸福,並且要獲得他可能得到的最有價值的幸福,首先應該遵循幸福的普遍原則:他必須正確地認識,是自己對幸福的主觀認識與幸福的客觀本性相符;必須正確選擇使自己對幸福的選擇的才、力、命、德相一致;必須正確行動,使自己求幸福的努力和修自己的品德相結合。其次,就某一特定領域來說,除了遵循普遍原則還應該遵循 原則:一個人要獲得創造性幸福,他必須培養和發掘自身的創造性,必須熱愛自由、爭取自由。最後應該遵循幸福的基本規則:他必須明確人生目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追求幸福而避免不幸;他應該彌補腐敗,總的說來,他的人生快樂和幸福必定多於痛苦和不幸,其凈余額必定為快樂和幸福,因而他總能找到自己的生活意義,從而認識他的人生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人生,是值得過的人生;在各正幸福不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他應該追求享有全面幸福;在各種幸福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他應該學會計算各種幸福的價值大小和等級的高低,然後根據計算結果科學地取捨。我們只要謹慎遵循這三類規范,就能獲得幸福,就能獲得可能得到的最有價值的幸福,我們也就都能成為真正幸福的人。

Ⅶ 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哪種哲學理論的原則

一是功利原理和最大幸福原理,二是自利選擇原理。
基於這種基礎,他以功利原則的價值判斷為基石,認為:快樂就是好的,痛苦就是壞的,因為人的行為都趨利避害。所以任何正確的行動和政治方針都必須做到產生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並且將痛苦縮減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況下可以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這就是著名的「最大的幸福原則」。
功利主義

Ⅷ 哲學家如何理解幸福

幸福是來自心靈深處的滿足和愉悅。

哲學家柏拉圖認為,幸福除了身體上的滿足以外,必須包括積極性、責任感、成就感以及愛。

尼采把幸福理解為一種愉悅和滿足的狀態。他認為,幸福就是快樂或者滿足的答案過於淺顯。

蘇格拉底認為,想要更好地把握幸福,應該以實踐為基礎。幸福是指人們自身主體對客體的一種反應。

弗蘭克爾認為,      幸福不僅是實現生命意義的結果,同時也是自我超越的一個意想不到的附屬物。幸福不是追求而來的,而是自然產生的。

亞里士多德從「目的理論」出發,推出幸福是最高的善。

羅素認為:「基本的幸福最重要的立足點是對人對物的友善的關切」。從心出發,關切(或者說愛)很多人是人們最主要的幸福之源。羅素認為「幸福即為善」是繼承了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

Ⅸ 從哲學的角度分析什麼 是幸福

從哲學來分析就是,幸福是需要(慾望)的滿足或消除。但要深刻的理解還要明白需要是什麼的這個更深層的問題。
而需要(慾望)的本質又是人體身心不平衡狀態在心靈(大腦意識)中的反映。
也即使說,幸福最終是指人身心的平衡狀態!

Ⅹ 什麼是幸福(哲學觀點)

什麼 叫幸福,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不同,對幸福的要求也不同。幸福是一種抽象的東西,他來的快,去的也快。也許只在一瞬間,你擁有了你最心愛的東西,你就會感到幸福。也許在一剎那,你失去了非常珍愛的東西,就會感到失去了幸福。有的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幸福,他就會感到幸福。而有的人是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就會感到幸福。幸福只是一種感覺而已。你對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都很滿意,就會感到幸福。有的人對生活工作家庭要求過高,就會得不到滿足,也就感覺不到幸福。有的人生活一輩子,過著單調乏味,甚至愁苦的日子,平平淡淡的度過一生他認為這就 是幸福 。由 http://www.csmayi.cn 提供! 有的人一生只有過短暫的幸福,但卻很滿足。得到不需永久,只需曾經擁有。我對幸福的要求就是這樣,被自己所愛的人愛,愛自己所愛的人。哪怕他只是一瞬間,我也會感到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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