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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靈魂比自由更幸福

發布時間:2022-07-03 08:26:24

㈠ 該選擇溫暖的家庭還是自由的靈魂

如果是我的話,我選擇自由的靈魂。我很喜歡一句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一個人生活,或許是有那麼一些些孤獨,自己一個人住著空盪盪的房間,自己一個人吃飯,自己一個人睡覺,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到家沒有一個可以依靠的肩膀,沒有孩子的吵鬧,也沒有婆婆的嘮叨,只有無限的巨大的安靜。

想到這種孤獨,我也過有一絲絲的動搖,想想那些溫暖的家庭,我也有過一絲絲的嚮往。但是,看似溫暖的家庭,卻隱藏著一個又一個巨大的矛盾,比如丈夫冷漠,比如婆婆的挑剔,比如七大姑八大姨不停的嘮叨,比如無休止的家庭瑣事,夫妻爭吵,孩子吵鬧,和自己的另一半,從最初的甜蜜,到最後就相看生厭,想擺脫也擺脫不掉。

我想那種家庭生活,自己雖然是生活在一個集體中,雖然感覺不到孤獨,但是卻徹徹底底的失去了自我,我們忙忙碌碌,活的越來越像一個標準的中國式大媽,從原來討厭媽媽的嘮叨,漸漸變得和媽媽一樣嘮叨,在中國式的關系裡,一生被禁錮。

每次想到這里,我都會更加的堅定,堅定不移地選擇單身一輩子,我可以優雅的老去,雖然是一個沒有生過孩子的不完整的女人,但是對於我來說,我並不會有什麼遺憾,因為我的人生並不是寄託在下一代上,我切切實實地活出了自己,我的一生因為沒有在家庭上過多地浪費時間,我可以加倍的精彩自己。

我熱愛自由,哪怕孤獨。我不需要家庭的溫暖,因為我自己就是太陽。

㈡ 沒有什麼比自由更可貴的作文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自由」,多麼誘人的兩個字,有多少人要自由、盼自由、愛自由.對於監獄里的牢犯,自由是重生的希望,但對於我們這些剛邁入青春期的孩子們,「自由」,又是什麼呢?
老一輩人常常把這些話掛在嘴邊:「你們這些孩子真是太幸福了,我們那年頭,只求三餐溫飽,哪像你們,天天都講名牌」,也許這句話有道理,但是經過歷史與歲月無情的洗禮我們卻不這樣認為了.
每當夜晚,我總會凝望天空中那閃爍的星晨,它們看起來好自由,如果我有一雙翅膀我會……「咔嚓」開門聲打斷了我所謂的叛逆的思想,望著那如山的作業與媽媽炯炯地探測目光,我不禁鼻頭發酸,呵!這就是現代人所謂的幸福.
我不屑這種幸福,我更希望自己能成為草原上狂奔的野馬,那種天然、野性、不受拘束的美深深震撼著我.一想到明天7:30的輔導班,我咽了口苦水,看了看那在旁監視著我的媽媽,我有一種想把自己的想法說出的感覺,但我知道,這樣做只會換來媽媽的責備……
我走上了那輛通往老師家的公交車,車里人山人海,我被擠在人群中希望探出一口氣,這時我覺得自已好像是被關進籠子的小鳥,那樣的絕望,那樣的無助,眼巴巴地望著外面的世界,盡管這種被擠壓的環境我早已熟悉.好像那首歌中所唱到的一樣:「我是一隻小小小小鳥,想要飛卻飛都飛不高……」
面對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上的人才也越來越多,家長們為了孩子適應社會,於是人人都得「強化教育」,但是有句俗話說「望子成龍子成蟲」,讓孩子學到眼冒金星也未必是件好事啊?「我要飛得更高!飛得更高……」
自由,意味著解脫了束縛;自由,意味著可能翱翔於天穹!自由!我渴望得到自由!

㈢ 沒有什麼比自由的生活更為可貴。這句話理解。

就是不用有任何人任何事的束服,自己想干什麼就干什麼,比如犯罪的人在監獄內呆著,他就更理解你這句話的含意深刻。

雲彩飄逸,因為它是自由的。藍天下幾點淡淡的雲彩,春和景明,這是意境;落日邊幾縷殷紅,這是殘陽似血,這是藝術;夜幕上幾片輕柔的薄紗,這是月色朦朧,這是境界。自由使雲彩飄逸,飄逸的雲彩又使它更加自由。

自由,就像華貴的舞台,讓你自由地跳舞;自由,就像一對雙翼,讓你自由地翱翔;自由,就像一棵參天大樹,讓你乘涼。

人其實很難真正自由,鎖著的,往往就是我們自己。我們不會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情感的奴隸,事業的僕人。

自由是一種力量,深埋於深邃的海洋中,為生命的奮斗而激盪波濤;自由是一種夢想,孕育在廣闊的天空中,為生活的真諦譜寫著風雲變幻的篇章;自由是一種責任,蘊藏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為自己的人生尋找方向和夢想。

自由舞蹈中的散文,散文就是生活,我喜歡有靈魂的散文。

不要讓物質生活無形中帶來的壓力壓彎了那原本挺直的腰板,不要讓在一片冷淡中藏在角落的自由無聲地哭泣。

我嚮往自由,因此厭倦了一排排扣子的正式服裝,即使它能讓我看起來成熟,不那麼幼稚;我嚮往自由,因此畏懼7厘米的高跟鞋,即使它能使我變得更高167 cm,也不那麼矮;我嚮往自由,因此厭惡將長發梳成麻花,即使它能使我看起來精神,也不那麼頹廢;我嚮往自由,因此畏懼看到雜技,覺得那是對人性的摧殘;我嚮往自由,因此不喜歡太多的規則束縛自己。

瀑布唱著:「我得到自由,也就有了歌聲。」嚮往自由的夢想,是歌唱生命之歌的樂符。自由之殿下,人生亦是失敗之所在,因為自由是心靈的聲音,是靈魂,是超越自我的動力。

因為有了適度的自由,風箏才能在琴弦的牽引力下平穩地飛翔;因為有了適度的自由,溪流才能流淌在山谷之中,還因為有了適度的自由,才能在法律的保護下快樂地生活。適中的自由,為我們的生命撐起一片藍天。但願自由如和煦的微風,似潺潺的溪水,因為只有適度的自由,才能使我們擁有真正的自由。

自由的風,從她面前吹過。她呼吸自如,向著自由前進。那種堅定的表情,健壯的步伐,讓她沒有遺憾。

無拘無束的生活,不是一種自由的生活。

自由的喪失不僅僅是因為濫用權力,更是因為濫用自由。

有一個人,教你如何去愛,可是,他卻不愛你。你一直在等的那個人,他卻忘了你。有的人,他想走,你卻一點挽留也沒有,因為你漸漸懂得,挽留無濟於事,你能給予的,只有自由。



㈣ 精神豐盈,靈魂自由是一個人最好的生活狀態嗎

是。生活上過得充實,就會覺得有意義,靈魂自由就是說雖然比較忙,但是自己喜歡,這樣的生活是美好的。

㈤ 親!心靈自由與靈魂自由有什麼區別嗎謝謝了!

個人覺得兩者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想要表達的意思意境基本上相同,只不過用詞不同而已,心靈給人的感覺更加的積極陽光正能量,靈魂則比較隨意散漫。

㈥ 時刻保持靈魂自由與干凈有多重要

保持靈魂的干凈與自由,這對我們的人生有著非常大的正向的影響,因為同樣是一輩子,有的人過得很是恬淡自在,有的人忙忙碌碌一生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義,甚至覺得自己就是多餘的,這就是沒有找准自己的定位,他的靈魂不足夠干凈。

面對人際關系的紛繁復雜,人生的坎坷多難,我們總是會有思維情緒上的變化,清楚自己要做哪些事情,哪些事情是重要的,哪些事情是不重要的,有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沉浸在過去的失敗無法自拔,就是因為他注意到了太多他不應該注意到的事情,這件事情做的失敗了,那隻能證明我們有某些方面做的不好總結經驗,繼續努力就足夠了。

㈦ 對它們來說,沒有什麼比自由的生活更為可貴的」這句話什麼意思

自由的觀念在當前世界較為流行。有觀點認為自由是促進人類進步的最偉大的原動力之一。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自由的底線和原則,是保護每一個個體的自由。所以,公民的財產和人權不應該受到侵犯,並由構成人民之間契約而起草的法律來保障。而遊行集會權、著作出版權、新聞知情監督權等等是基本的人權。關於國家和個人的關系,則認為早在國家出現之前的人的權利比國家的權利更為珍貴和不可剝奪。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權利去限制人民的幸福及追求幸福的權利。那種限制公民應有自由的觀念來自不合法的「君權神授」、「家天下」等舊思想的沿襲。因為不侵害他人自由的行為都應該是自由和合法的。這就是現代「人權高於主權」的普遍觀念。國家應該保護人民的人權,並以營建人民的幸福、保障人權為自己的責任,也是一個國家存在的合理前提。堅持人文主義,以人為本,現在已經是世界最主流的思潮。

㈧ 范曉婷愛獨自旅行,還說嚮往單身的自由生活,自由和愛情,哪個更幸福

自由和愛情都是我想要的,如果必須二選一的話,那麼我選擇自由,愛情其實並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我記得有一本書中有一句話說:你們想戀愛的就去戀愛,想單身的就去單身,反正最後你們都會後悔,所以我也能夠猜到,如果我為了自由選擇單身,那麼再若干年後也許會嚮往其他人的合家歡樂,這兩件事是沒有一個固定的結果的,可以說怎樣選擇都會後悔。

《紅樓夢》中有一首詩歌”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正嘆他人命不長,哪知自己歸來喪“這首詩雖然很短,但是足夠看出人生的悲歡離合,人生其實都是無常的,一味地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可能在後來會忽然發現,自己想要的早就已經得到了,然而自己沒有去珍惜,所以我認為,自由就是最珍貴的,我現在擁有自由,並且永遠熱愛自由。

㈨ 人又沒有靈魂

佛教、道教、印度東方的宗教都認為無論是人或動物都有靈魂!

禪定就是最好的辦法,佛教的修行,道教的修行,外道印度教的修行都離不開禪定的。禪定九次第的七次第列出如下:

「初住」——心只有些許穩定。只一回兒,心便想到別處去了,你注意到心的漂浮,可將心找回來。注意心念,又散失,又注意,又散失,如此反覆。(初住的現象,人人一樣,不算是過失。)

「續住」——反覆練習注意心念,把散失的心拉回來,能夠達七分鍾之久,便算續住。

「回住」——能夠注意心十四分鍾之久,穩定度增長,心偶然散失,但很快能找回。

「近住」——專注的目標不散失,覺照的力量已呈現完整。

「伏住」——高度的穩定,但,恐落入昏沉(如睡著一般),須有「內省的機警」。(很多行者以為,這即是最高的三摩地)

「寂住」——產生了心的能量,但,勿亢奮,要內省警覺勿使亢奮。

「最寂住」——心的能量愈來愈強,但,穩定度也愈來愈高,無昏沉,也無亢奮,心很細很細,如線如針。(禪定時間達二小時以上)

到了第七個次第時,運心的力量,就可以到「地獄道」及「諸天」,能夠到地獄道及諸天,全是「心的能量」的緣故。

禪定到了第七個次第鬼神與諸天眾無所不見,一般的靈魂境界最多是世間鬼神眾而已,所以禪定到此見靈魂便如探囊取物般容易。不過,在網路里觀察了無數個月,一般人的心態還僅僅是介乎信與不信之間,你叫一般人對宗教生起信心去修,去內證求真相,難阿!
從五個研究領域來介紹:

1.靈魂存在的研究
2.對能記憶前生者的立案調查研究
3.催眠法回憶前世的研究
4.對不同維次空間生命的研究
5.特異功能者對輪回的促進研究

這套片子無論修行者還是非修行者看了都會大有收獲。修行者看了會更加堅定信心,勇猛精進。非修行者看了也會大受啟發,步入正道。

靈魂的確存在,人死後不是煙消雲散一無所有了,靈魂不滅,還要輪回。你造了因,就有後果,就得承擔,要麼今生要麼來世。知道了這個後,那麼我們該怎麼做?這個是重點。

現代人相信科學,凡事都講證據才肯相信,由於獲取過多的現代資訊,反而疏忽了古聖先賢對我們的諄諄教誨。因果輪回的道理,儒釋道三教聖賢早在數千年前就已經講清楚說明白了,可惜直到近代,西方科學家,醫學界才發現東方聖人經典所載因果輪回的事理,就是宇宙人生的真相,因而紛紛投入研究盼能透澈了解。

中國偉大的歷史學家司馬遷所做的史記夏本紀上就記載著:『大禹的父親鯀,因為治水失敗而被舜王在羽山處死,鯀死之後,化為三足鰲』,漢書上載有:『趙王如意死後,化為蒼犬撲殺呂後以報仇』,隋書上記載:『大將韓擒虎,死做閻羅王。』感應篇匯編,安士全書和佛經說的就更詳細清楚了;所以古今聖賢都勸世人要深信因果,種善因,必得善果;造惡因,定得惡報,因果報應,絕對是絲毫不爽啊!俗話講: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佛門也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因為因果是通三世,不是只有這一世而已!

演講所搜集的是現代發生因果輪回的實例,而且多經過媒體的報導,科學家的研究與證實,容易啟信,非常適合現代人觀看,故歡迎廣泛流通弘揚,唯有讓世人相信因果不空,輪回真有,斷惡修善,才能夠消除災難,天下太平!
《列王記上》 17:17 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列王記上》 17:18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里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列王記上》 17:19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列王記上》 17:20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列王記上》 17:21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列王記上》 17:22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列王記上》 17:23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列王記上》 17: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有些人領略了一點科學知識,就認為科學統帥一切,科學觸及不到的,就是不存在的。他們認為在理化王國里,無非是物質。在解剖人體時,無論在心臟里,在大腦中或無論什麼部位,都解剖不出個靈魂來,由此可見——他們說——靈魂是沒有的。
但是說看不見,就沒有,這是一種「唯直觀論」。心理學上說:人的感官所感知的(這還不是認識)不過是事物的現象;只有理智對已感知的材料進行分析思考,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許多看不見的東西由實踐和推理證明,他們是絕對存在的。
無論什麼樣的無神論者,口說不信神、不信靈魂,但總承認人是有精神生活的。我們要問:這種精神生活是從哪裡來的呢?比如:人會說話、會思維、會欣賞藝術、會創造文明、會計劃未來、認識真、善、美,有善惡道德觀念……這種能力不但在無生物里找不到,就是在人以外其他任何高等動物身上也找不到。這種力量與物質本身所固有的物理化學力是有著天壤之別的。這不就很清楚地看出來,在人身上除物質之處,還有某種別的東西嗎?
我們聽見他們爭論說:物質是第一性的,精神(或意識)是第二性的。又說,精神來自物質。這里我們分析一下,既然說有二性存在,也就等於說:物質與精神屬於兩個范疇,也就是說,物質以外,另有精神存在,精神不是物質。同時也應當說:物質生成的東西仍然是物質,而不是什麼別的。氫和氧相遇,生成的是水,水也是物質。人造衛星,雖然進入了太空,但那也是運用了物理本身的性能。電子計算機縱然一秒計算幾億次,那也只是核子能。如果你說物質產生非物質的東西(精神),那不僅是違反科學的,而且自身也是矛盾的,可笑的。精神來自物質的說法顯然是謬誤的。
人和其它動物也有根本性的差別。一般人認為猴子是最聰明的,進化論者認為人和動物只有程度的差別,沒有根本的差別。有人甚至說:「黑猩猩的智力大致和三歲和四歲的幼兒相等。」(見一本介紹北京動物園的小冊子)說這話的人,大概忘記了普通常識,他們只是見到了猩猩靈敏的動作,如穿衣戴帽、拿壺斟茶等等(這些都是在模仿人的動作),而忘記了他家中的小孩能有的那些什麼黑猩猩、白猩猩也做不來的行為。在《農村醫生手冊》里有一份兒童智力發育表,這里摘錄幾點,以資對照:
——新生兒兩個月:「能微笑」。
——四個月:「能放聲大笑」。
——九個月:「能了解成人的語言」,能有意識叫媽媽、爸爸,能復述成人的簡單音節。
——一歲:「能用簡單的詞來表達意見」。如說:「再見。」
——一歲至一歲半:「有自己的主意,會用四五個字表達自己的意見」。
——一歲半至兩歲,「能約束大小便」。
——二至三歲:「能拆疊紙張……認識畫上的東西」,「能唱短歌,能和人交談」。
——三至四歲:「能剪紙,能畫簡單的圖形。」初步思考問題,能把字組成詞,語言較有意義,好發問。
請聰明的先生們拿來和黑猩猩對比一下,上邊列舉幼兒的行為,有哪一樣是黑猩猩能做到的呢?它們不但沒有畫過圖、發過問、思考過問題,就是連二三個月嬰兒的發笑它們也不曾有過。不到一歲的幼兒就已經喜歡穿花衣、愛美、喜歡別人誇獎,討厭別人的斥責。他會裝哭,會引逗人。十一個月,會拿他的玩具假裝送給你,當你去拿時,他又把小手縮回來戲弄你,又報以得意的訕笑。你見過猩猩有這樣的動作嗎?哪裡能說猩猩和三四歲的兒童相等?它們也並非缺乏相應的器官,它們本來有手可以寫字畫畫,卻從來也沒有做過,他們有耳能聽,有口能發音,但卻沒有真正的語言。而聾啞人可以用手勢說話,沒手的人可以用腳寫字。這是什麼問題呢?與動物之間的根本不同在哪裡呢?
心理學家分析,歸納人和動物行動的性質不同,在於動物的行為是本能的,是無意識的,而人的行為(不是單純的行動!)則是有意識的、自發的、自主的,他能控制物質、改造物質。很明顯,這種能力是超物質的,那就是來自精神實體的,這個精神實體有個別稱,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靈魂」。
當你否認人有靈魂時,這也正表現你是有靈魂的,因為無論是牛馬或猿猴,既不會否認什麼,也不會承認什麼,因為「否認」或「承認」,都是理性行為,只有人才有這種理性行為。
你曾注意過你的「想像力」嗎?我們的腦袋只有一個哈密瓜那麼大,但是當我們合上眼睛默想的時候,那就到了一個無邊無際的「大千世界」,那裡真正是海闊天空,任你馳騁,無半點阻礙。你可以想身邊的東西,也可以一下子跑到萬里之外的南極去巡禮;你可以想像微觀世界的原子核電子,也可以想像宏觀世界的銀河星系,連整個宇宙都被囊括在我們小小的頭顱中,我們通常說的「腦海」,就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雨果在《悲慘世界》里說:「世界有一種比海洋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天空;還有一種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內心的活動。」我們的頭腦還能設想出來不存在的東西,可以構思計劃未來的東西,可以將已知的東西離解後重新組合成新的東西……這就是那些發明家、建築家、畫家、小說家發明創造的源泉,是人類改造世界、改造社會秩序的原動力。但是改造的對象是物質世界,那麼能改造世界的原動力自然就是非物質高於物質的人。誰能說我們的想像力這樣偉大力量是物理化學的力呢?
人有靈魂最明顯的證據表現在人的理智和意志上,人之所以為人,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總起來說,就在於人是有理智的,而禽獸是無理智的;人是有自由意志的,而禽獸只是本能地為沖動所驅使。這里要插入一句:動物的生命活動,也不是單純物理化學的力,而是較高的能力,我們稱之為「覺魂」,但和靈魂有著本質的差別。人是有理智的,動物就沒有,人能由已知推未知,能計劃未來的事,動物就不能。特別是人具有抽象的能力,哲學上叫「抽繹作用」。說個簡單的比方,人們說的「圓」和「方」就是抽象的概念,我們見到圓的方的東西,都是具體的物品,銅的、木的、泥的……但能把它們抽出一個共同點來,而去掉所有具體的材料,成為一個單純的概念,這種概念只存在於人的悟性中,這種由具體而變成抽象的作用是純粹的精神作用。這種精神作用,只能來自精神實體,那就是「靈魂」。你可以想一想,我們時常說到的什麼智慧、能力、愛情、道德、罪惡……這一類的東西你看得見摸得著嗎?這些就是抽象概念。
如果理性證明人有靈魂,你還覺不清楚的話,那麼人的自由意志證明人是有靈魂的,則是十分清楚、完全確定的了。對於人的自由意志你可能在理論上說不明白,但是在實際上完全能掌握運用。我們前面說的一歲多幼兒能約束大小便,就是他在運用自由意志了,這就是自由意志的表現方式。再比如你什麼時候吃飯,吃什麼飯,什麼時候睡覺,選擇什麼色的衣服,想到什麼地方去,等等,你都任意選擇,不像動物那樣被動,完全受環境所驅使。聖奧斯定說:「決定做與決定不做,是同一個我。」自由意志表現的最清楚的,莫過於人能相反自己本性的傾向而行事。絕食的人,雖然有強烈的食慾牽引和飢餓之苦,而對擺在面前的食物,仍然毫不為動。(你見過牛、羊絕食嗎?)高尚的道德志士,能戰勝各種私慾誘惑,而潔身自好。連《淮南子》書中還提到:「節欲之本,在於反性」。更有那為真理正義而犧牲自己最寶貴生命的無數英烈都表現了堅強的意志,那種反乎本性的能力,超物質的力量,和事物的本性能力,(更不用說物理上的力學!)是完全不相稱的,是絕對相反的,只有承認有靈魂,才會有合理的解釋。
人有靈魂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證據:就是每個人有一個統一的意識,哲學上稱為「神我」。如果你感到這些名詞不好理解,那就請你自己問問自己,你時時不斷的說;我吃飯、我睡覺、我看、我聽、我愛、我思想……究竟這個「我」在那兒?你解剖你的任何一部分,都解剖不出個「我」來。可是這個「我」卻是全身的主人,「我」支配整個人的行為。生理學家說主管思想的是大腦,但是大腦也不能說是「我」,因為人的大腦是由一百多億細胞組成的,它們之中並沒有一個「領袖細胞」來指揮和協調大腦的行動。大腦至多可以說是身體的司令部,但那個「司令」在哪裡呢?而這個「司令」(也就是那個「我」)看來他本身沒有輕重大小,也沒顏色形態,也沒有駐扎某個定居點,因此哲學家稱它為「神我」。人的一生經過嬰兒期、兒童期、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有的細胞,經過新陳代謝,不知更換了多少次,但是「我」始終不變。這個無形的「神我」控制著有形的各個器官。也控制著心靈活動,正像一個人駕駛著一部汽車一樣。如果不承認人有個無形的而具體的,單純的而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靈魂,則這些現象就無從解釋了。只要你以真理為依歸,只要你有勇氣,你必然會追認這一古老的真理——人有靈魂。
我國古代莊子就曾指出:「百骸、九竅、六臟、賅而存焉。」但是指揮它們的是誰呢?他得出結論說:「其有真君存焉。」「真君」就是靈魂。
因為人具有理智的靈魂,才能掌握世界,改造世界,創造燦爛的文化,他用巧妙方法來種植莊稼,來捕獲野獸,他建起了精確復雜的摩天高樓,幾十萬噸的大海輪,製造了精密儀器、汽車、飛機、電子計算機、宇宙火箭、人造衛星,因為人有理智,人類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意見,聾啞人有手語,瞎子有盲文;人類對過去有回憶的歷史,對未來有預計的藍圖(這些在現實中都是不存在的!)這只是幾個例子,別的你自己觀察好了。
除此以外,還有許多證據,證明人有靈魂。
•人的道德觀念和良心證明人是有靈魂的。誰都知道。人是有道德和良心的,人都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知道善當做,惡當戒。無論什麼民族,無論什麼時代,都講良心和道德,就是無神論者不是也講剝削窮人、欺負孤兒寡婦是罪惡嗎?這種思想是從哪裡來的?你能說它是來自人身體的細胞嗎?它和分子運動或血液循環,或人腦皮質的活動毫無關系。它是來自靈魂處的警鍾,與物理無緣。我們欽佩一個人的偉大,欽佩他的高尚人格,絕不是尊敬佩服他那一百斤肉,而是敬佩他的高尚偉大的靈魂,你說不是嗎?
•人有永福的願望證明人有靈魂。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希望,而且人所要求的幸福越大越好,一直到圓滿無缺。人也都想活得長久,到什麼時候呢?——長生不死,萬壽無疆。但這二者在現世是找不到的,俗話說:「欲壑難填」,你的幸福越提高,你的慾望也越大,人生的苦惱也有增無減,只有來世的永遠幸福才是圓滿的。這便是不死不滅的靈魂所享的天福。這種希求是合理的,出自人本性的。如果說人追求永遠的幸福是虛妄,就整個否定了人性,人生就是漆黑一團,陷入混沌之中,什麼也談不上了。(千萬別自暴自棄!)
•人類對靈魂的信念,證明了人有靈魂。古今中外普遍地堅信人有靈魂,《禮:郊特牲》上說:「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所以要祭祖。明末清初著名學者和思想家黃宗羲曾糾正舊醫家的說法,「腎藏精與志,非也……神與意與志,皆魂之所為也……」昭昭靈靈者是魂;運動作為者,是魄……死而不亡。」(破邪論)。中國人的燒紙、送寒衣,是承認人的靈魂不死。古埃及人的木乃伊,更說明他們相信不死的靈魂將來和肉體復活起來。不但所有宗教教徒信有靈魂,就是自稱不信神的人也隱隱約約地承認人有個靈魂,如他們說:「臟污的靈魂,觸及人的靈魂」……又說心靈,靈明,建設人心,精神不死等等,那是指什麼?難道是指人的骨骼和肌肉嗎?人的這種靈魂不死的信念是不可能虛構的,如果在這上邊錯了,那人什麼真理也不能認識了。
•許多大科學家都相信人有靈魂,更可以使你放心大膽地去信從。前面提到了許多有宗教信仰的科學家都相信有靈魂,近代著名的生理學家,英國的謝靈頓、德國的繆勒和費留格等,只承認動物的非隨意動作是反射,而隨意運動則是由靈魂主宰的。現代的腦神經生理解剖學的專家中,像澳大利亞的艾克爾司(J.Eccles)、英國的哲學家波普爾(K.Popper)都宣揚二元論,認為精神還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和物質不一樣,認為精神或意識不能用物質來解釋。前蘇聯的一個心理學家抱怨說:英美的心理學家越來越後退了,因為他們說,人的許多心理活動,沒有靈魂便無法解釋。
•善惡報應須要有個靈魂,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歐陽修也說:「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瀧岡阡表》)。立功受賞,犯罪受罰,不但理所當然,也是制裁人行為的有效方法。你說國家法律給了人制裁,用不著死後再用賞罰了。請看以下事實:歷史上有無數冤死的好人,又有許多作惡多端而壽終正寢,他們在哪裡得到了應有的報應?俗話說:「好人不常壽,壞人活千年」。《鏡花緣》的作者李汝珍借小春之口說:「世上每每有許多好人倒得不到善終,那些壞人倒得好結果。」(第九十回)。而且世上的事如此顛倒,常使人抱怨上天不公,比如有人說:「清廉的命窮,貪圖的運通,方正的行不動」(見薛論道《朝天子;不平》)。這可以說是普遍現象。又有人說:「越是高尚,就越不幸福」(契訶夫)。古語也說:「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你也許說:他們已名留千古,這就是賞報。可是那沒留下名的又如何呢?所以吳漁山作詩說:「若非死後權衡在(賞罰),取義成仁枉聖賢」(冤枉了行善的)。比如像岳飛、文天祥等,為國家民族鞠躬盡瘁,最後落了個酷刑冤死,公理正義在那裡去找呢?再有世間的賞罰,多有不稱其功過,殺了一個人被判死刑,殺了一百個人的,也是一死了之。因此必須有賞罰公平合理的地方才能服人之心。而且為矯正人心,安定社會,講來世的賞罰也是必要的。 否定人有靈魂,不但荒謬悖理,而且降低了人的身份與地位,毀滅了人的前途、理想和希望,喪失了道德標准,根除了社會秩序的基礎,減弱了人類進步的動力,便人感到前途茫然,漆黑一團,失去了社會指南和奮斗目標。人既和豬狗一樣,活個幾十年,一死百了,那就吃點喝點,「今朝有酒今朝醉」,還干什麼自找苦吃,去發展文化呢?現代社會的紊亂,不能不說是自私自立,損人利已的「享樂主義」造成的,而享樂主義又是否認或漠視靈魂存在的結果。
不!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獨立於物質,高於物質不死不滅的靈魂。因此每個人都有著無限遠大的理想和希望,縱使到人被人遺棄的地步,到了年老體衰或絕症不治的地步,還是有所作為,還是有奮斗目標,還是有光明前途等待著我們。這樣的生活才有意義,而且每個行為都有它永久的價值!
最後我們引證一位對「北京猿人」頗有研究的古生物學專家、天主教神父德日進對世界進化的最終目標的言論。他說:「一種在完全的死亡上斷然停止的進化,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完全的死亡並不存在。進化要求精靈不死。人類的前進,只能通過愛情而終止於天主。」(見他著的《地質學概論》)

㈩ 世界上有沒有靈魂

八 你沒有靈魂嗎?
——神體是不滅的

有些人領略了一點科學知識,就認為科學統帥一切,科學觸及不到的,就是不存在的。他們認為在理化王國里,無非是物質。在解剖人體時,無論在心臟里,在大腦中或無論什麼部位,都解剖不出個靈魂來,由此可見——他們說——靈魂是沒有的。
但是說看不見,就沒有,這是一種「唯直觀論」。心理學上說:人的感官所感知的(這還不是認識)不過是事物的現象;只有理智對已感知的材料進行分析思考,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許多看不見的東西由實踐和推理證明,他們是絕對存在的。
無論什麼樣的無神論者,口說不信神、不信靈魂,但總承認人是有精神生活的。我們要問:這種精神生活是從哪裡來的呢?比如:人會說話、會思維、會欣賞藝術、會創造文明、會計劃未來、認識真、善、美,有善惡道德觀念……這種能力不但在無生物里找不到,就是在人以外其他任何高等動物身上也找不到。這種力量與物質本身所固有的物理化學力是有著天壤之別的。這不就很清楚地看出來,在人身上除物質之處,還有某種別的東西嗎?
我們聽見他們爭論說:物質是第一性的,精神(或意識)是第二性的。又說,精神來自物質。這里我們分析一下,既然說有二性存在,也就等於說:物質與精神屬於兩個范疇,也就是說,物質以外,另有精神存在,精神不是物質。同時也應當說:物質生成的東西仍然是物質,而不是什麼別的。氫和氧相遇,生成的是水,水也是物質。人造衛星,雖然進入了太空,但那也是運用了物理本身的性能。電子計算機縱然一秒計算幾億次,那也只是核子能。如果你說物質產生非物質的東西(精神),那不僅是違反科學的,而且自身也是矛盾的,可笑的。精神來自物質的說法顯然是謬誤的。
人和其它動物也有根本性的差別。一般人認為猴子是最聰明的,進化論者認為人和動物只有程度的差別,沒有根本的差別。有人甚至說:「黑猩猩的智力大致和三歲和四歲的幼兒相等。」(見一本介紹北京動物園的小冊子)說這話的人,大概忘記了普通常識,他們只是見到了猩猩靈敏的動作,如穿衣戴帽、拿壺斟茶等等(這些都是在模仿人的動作),而忘記了他家中的小孩能有的那些什麼黑猩猩、白猩猩也做不來的行為。在《農村醫生手冊》里有一份兒童智力發育表,這里摘錄幾點,以資對照:
——新生兒兩個月:「能微笑」。
——四個月:「能放聲大笑」。
——九個月:「能了解成人的語言」,能有意識叫媽媽、爸爸,能復述成人的簡單音節。
——一歲:「能用簡單的詞來表達意見」。如說:「再見。」
——一歲至一歲半:「有自己的主意,會用四五個字表達自己的意見」。
——一歲半至兩歲,「能約束大小便」。
——二至三歲:「能拆疊紙張……認識畫上的東西」,「能唱短歌,能和人交談」。
——三至四歲:「能剪紙,能畫簡單的圖形。」初步思考問題,能把字組成詞,語言較有意義,好發問。
請聰明的先生們拿來和黑猩猩對比一下,上邊列舉幼兒的行為,有哪一樣是黑猩猩能做到的呢?它們不但沒有畫過圖、發過問、思考過問題,就是連二三個月嬰兒的發笑它們也不曾有過。不到一歲的幼兒就已經喜歡穿花衣、愛美、喜歡別人誇獎,討厭別人的斥責。他會裝哭,會引逗人。十一個月,會拿他的玩具假裝送給你,當你去拿時,他又把小手縮回來戲弄你,又報以得意的訕笑。你見過猩猩有這樣的動作嗎?哪裡能說猩猩和三四歲的兒童相等?它們也並非缺乏相應的器官,它們本來有手可以寫字畫畫,卻從來也沒有做過,他們有耳能聽,有口能發音,但卻沒有真正的語言。而聾啞人可以用手勢說話,沒手的人可以用腳寫字。這是什麼問題呢?與動物之間的根本不同在哪裡呢?
心理學家分析,歸納人和動物行動的性質不同,在於動物的行為是本能的,是無意識的,而人的行為(不是單純的行動!)則是有意識的、自發的、自主的,他能控制物質、改造物質。很明顯,這種能力是超物質的,那就是來自精神實體的,這個精神實體有個別稱,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靈魂」。
當你否認人有靈魂時,這也正表現你是有靈魂的,因為無論是牛馬或猿猴,既不會否認什麼,也不會承認什麼,因為「否認」或「承認」,都是理性行為,只有人才有這種理性行為。
你曾注意過你的「想像力」嗎?我們的腦袋只有一個哈密瓜那麼大,但是當我們合上眼睛默想的時候,那就到了一個無邊無際的「大千世界」,那裡真正是海闊天空,任你馳騁,無半點阻礙。你可以想身邊的東西,也可以一下子跑到萬里之外的南極去巡禮;你可以想像微觀世界的原子核電子,也可以想像宏觀世界的銀河星系,連整個宇宙都被囊括在我們小小的頭顱中,我們通常說的「腦海」,就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雨果在《悲慘世界》里說:「世界有一種比海洋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天空;還有一種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便是內心的活動。」我們的頭腦還能設想出來不存在的東西,可以構思計劃未來的東西,可以將已知的東西離解後重新組合成新的東西……這就是那些發明家、建築家、畫家、小說家發明創造的源泉,是人類改造世界、改造社會秩序的原動力。但是改造的對象是物質世界,那麼能改造世界的原動力自然就是非物質高於物質的人。誰能說我們的想像力這樣偉大力量是物理化學的力呢?
人有靈魂最明顯的證據表現在人的理智和意志上,人之所以為人,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總起來說,就在於人是有理智的,而禽獸是無理智的;人是有自由意志的,而禽獸只是本能地為沖動所驅使。這里要插入一句:動物的生命活動,也不是單純物理化學的力,而是較高的能力,我們稱之為「覺魂」,但和靈魂有著本質的差別。人是有理智的,動物就沒有,人能由已知推未知,能計劃未來的事,動物就不能。特別是人具有抽象的能力,哲學上叫「抽繹作用」。說個簡單的比方,人們說的「圓」和「方」就是抽象的概念,我們見到圓的方的東西,都是具體的物品,銅的、木的、泥的……但能把它們抽出一個共同點來,而去掉所有具體的材料,成為一個單純的概念,這種概念只存在於人的悟性中,這種由具體而變成抽象的作用是純粹的精神作用。這種精神作用,只能來自精神實體,那就是「靈魂」。你可以想一想,我們時常說到的什麼智慧、能力、愛情、道德、罪惡……這一類的東西你看得見摸得著嗎?這些就是抽象概念。
如果理性證明人有靈魂,你還覺不清楚的話,那麼人的自由意志證明人是有靈魂的,則是十分清楚、完全確定的了。對於人的自由意志你可能在理論上說不明白,但是在實際上完全能掌握運用。我們前面說的一歲多幼兒能約束大小便,就是他在運用自由意志了,這就是自由意志的表現方式。再比如你什麼時候吃飯,吃什麼飯,什麼時候睡覺,選擇什麼色的衣服,想到什麼地方去,等等,你都任意選擇,不像動物那樣被動,完全受環境所驅使。聖奧斯定說:「決定做與決定不做,是同一個我。」自由意志表現的最清楚的,莫過於人能相反自己本性的傾向而行事。絕食的人,雖然有強烈的食慾牽引和飢餓之苦,而對擺在面前的食物,仍然毫不為動。(你見過牛、羊絕食嗎?)高尚的道德志士,能戰勝各種私慾誘惑,而潔身自好。連《淮南子》書中還提到:「節欲之本,在於反性」。更有那為真理正義而犧牲自己最寶貴生命的無數英烈都表現了堅強的意志,那種反乎本性的能力,超物質的力量,和事物的本性能力,(更不用說物理上的力學!)是完全不相稱的,是絕對相反的,只有承認有靈魂,才會有合理的解釋。
人有靈魂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證據:就是每個人有一個統一的意識,哲學上稱為「神我」。如果你感到這些名詞不好理解,那就請你自己問問自己,你時時不斷的說;我吃飯、我睡覺、我看、我聽、我愛、我思想……究竟這個「我」在那兒?你解剖你的任何一部分,都解剖不出個「我」來。可是這個「我」卻是全身的主人,「我」支配整個人的行為。生理學家說主管思想的是大腦,但是大腦也不能說是「我」,因為人的大腦是由一百多億細胞組成的,它們之中並沒有一個「領袖細胞」來指揮和協調大腦的行動。大腦至多可以說是身體的司令部,但那個「司令」在哪裡呢?而這個「司令」(也就是那個「我」)看來他本身沒有輕重大小,也沒顏色形態,也沒有駐扎某個定居點,因此哲學家稱它為「神我」。人的一生經過嬰兒期、兒童期、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有的細胞,經過新陳代謝,不知更換了多少次,但是「我」始終不變。這個無形的「神我」控制著有形的各個器官。也控制著心靈活動,正像一個人駕駛著一部汽車一樣。如果不承認人有個無形的而具體的,單純的而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靈魂,則這些現象就無從解釋了。只要你以真理為依歸,只要你有勇氣,你必然會追認這一古老的真理——人有靈魂。
我國古代莊子就曾指出:「百骸、九竅、六臟、賅而存焉。」但是指揮它們的是誰呢?他得出結論說:「其有真君存焉。」「真君」就是靈魂。
因為人具有理智的靈魂,才能掌握世界,改造世界,創造燦爛的文化,他用巧妙方法來種植莊稼,來捕獲野獸,他建起了精確復雜的摩天高樓,幾十萬噸的大海輪,製造了精密儀器、汽車、飛機、電子計算機、宇宙火箭、人造衛星,因為人有理智,人類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意見,聾啞人有手語,瞎子有盲文;人類對過去有回憶的歷史,對未來有預計的藍圖(這些在現實中都是不存在的!)這只是幾個例子,別的你自己觀察好了。
除此以外,還有許多證據,證明人有靈魂。
•人的道德觀念和良心證明人是有靈魂的。誰都知道。人是有道德和良心的,人都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知道善當做,惡當戒。無論什麼民族,無論什麼時代,都講良心和道德,就是無神論者不是也講剝削窮人、欺負孤兒寡婦是罪惡嗎?這種思想是從哪裡來的?你能說它是來自人身體的細胞嗎?它和分子運動或血液循環,或人腦皮質的活動毫無關系。它是來自靈魂處的警鍾,與物理無緣。我們欽佩一個人的偉大,欽佩他的高尚人格,絕不是尊敬佩服他那一百斤肉,而是敬佩他的高尚偉大的靈魂,你說不是嗎?
•人有永福的願望證明人有靈魂。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希望,而且人所要求的幸福越大越好,一直到圓滿無缺。人也都想活得長久,到什麼時候呢?——長生不死,萬壽無疆。但這二者在現世是找不到的,俗話說:「欲壑難填」,你的幸福越提高,你的慾望也越大,人生的苦惱也有增無減,只有來世的永遠幸福才是圓滿的。這便是不死不滅的靈魂所享的天福。這種希求是合理的,出自人本性的。如果說人追求永遠的幸福是虛妄,就整個否定了人性,人生就是漆黑一團,陷入混沌之中,什麼也談不上了。(千萬別自暴自棄!)
•人類對靈魂的信念,證明了人有靈魂。古今中外普遍地堅信人有靈魂,《禮:郊特牲》上說:「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所以要祭祖。明末清初著名學者和思想家黃宗羲曾糾正舊醫家的說法,「腎藏精與志,非也……神與意與志,皆魂之所為也……」昭昭靈靈者是魂;運動作為者,是魄……死而不亡。」(破邪論)。中國人的燒紙、送寒衣,是承認人的靈魂不死。古埃及人的木乃伊,更說明他們相信不死的靈魂將來和肉體復活起來。不但所有宗教教徒信有靈魂,就是自稱不信神的人也隱隱約約地承認人有個靈魂,如他們說:「臟污的靈魂,觸及人的靈魂」……又說心靈,靈明,建設人心,精神不死等等,那是指什麼?難道是指人的骨骼和肌肉嗎?人的這種靈魂不死的信念是不可能虛構的,如果在這上邊錯了,那人什麼真理也不能認識了。
•許多大科學家都相信人有靈魂,更可以使你放心大膽地去信從。前面提到了許多有宗教信仰的科學家都相信有靈魂,近代著名的生理學家,英國的謝靈頓、德國的繆勒和費留格等,只承認動物的非隨意動作是反射,而隨意運動則是由靈魂主宰的。現代的腦神經生理解剖學的專家中,像澳大利亞的艾克爾司(J.Eccles)、英國的哲學家波普爾(K.Popper)都宣揚二元論,認為精神還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和物質不一樣,認為精神或意識不能用物質來解釋。前蘇聯的一個心理學家抱怨說:英美的心理學家越來越後退了,因為他們說,人的許多心理活動,沒有靈魂便無法解釋。
•善惡報應須要有個靈魂,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歐陽修也說:「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瀧岡阡表》)。立功受賞,犯罪受罰,不但理所當然,也是制裁人行為的有效方法。你說國家法律給了人制裁,用不著死後再用賞罰了。請看以下事實:歷史上有無數冤死的好人,又有許多作惡多端而壽終正寢,他們在哪裡得到了應有的報應?俗話說:「好人不常壽,壞人活千年」。《鏡花緣》的作者李汝珍借小春之口說:「世上每每有許多好人倒得不到善終,那些壞人倒得好結果。」(第九十回)。而且世上的事如此顛倒,常使人抱怨上天不公,比如有人說:「清廉的命窮,貪圖的運通,方正的行不動」(見薛論道《朝天子;不平》)。這可以說是普遍現象。又有人說:「越是高尚,就越不幸福」(契訶夫)。古語也說:「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你也許說:他們已名留千古,這就是賞報。可是那沒留下名的又如何呢?所以吳漁山作詩說:「若非死後權衡在(賞罰),取義成仁枉聖賢」(冤枉了行善的)。比如像岳飛、文天祥等,為國家民族鞠躬盡瘁,最後落了個酷刑冤死,公理正義在那裡去找呢?再有世間的賞罰,多有不稱其功過,殺了一個人被判死刑,殺了一百個人的,也是一死了之。因此必須有賞罰公平合理的地方才能服人之心。而且為矯正人心,安定社會,講來世的賞罰也是必要的。 否定人有靈魂,不但荒謬悖理,而且降低了人的身份與地位,毀滅了人的前途、理想和希望,喪失了道德標准,根除了社會秩序的基礎,減弱了人類進步的動力,便人感到前途茫然,漆黑一團,失去了社會指南和奮斗目標。人既和豬狗一樣,活個幾十年,一死百了,那就吃點喝點,「今朝有酒今朝醉」,還干什麼自找苦吃,去發展文化呢?現代社會的紊亂,不能不說是自私自立,損人利已的「享樂主義」造成的,而享樂主義又是否認或漠視靈魂存在的結果。
不!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獨立於物質,高於物質不死不滅的靈魂。因此每個人都有著無限遠大的理想和希望,縱使到人被人遺棄的地步,到了年老體衰或絕症不治的地步,還是有所作為,還是有奮斗目標,還是有光明前途等待著我們。這樣的生活才有意義,而且每個行為都有它永久的價值!
最後我們引證一位對「北京猿人」頗有研究的古生物學專家、天主教神父德日進對世界進化的最終目標的言論。他說:「一種在完全的死亡上斷然停止的進化,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完全的死亡並不存在。進化要求精靈不死。人類的前進,只能通過愛情而終止於天主。」(見他著的《地質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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