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欠款追訴期是多久,過了這個期限還能要回錢嗎
欠款追訴期是三年,能不能要回錢要看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就原借條可達成還款協議。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期限。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若法律另有規定按照法律的規定計算。但是當事人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是不予保護的。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區別,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後,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之時為事由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㈡ 經濟糾紛勝訴後多久強制執行
經濟糾紛勝訴後,強制執行時間有以下兩種:
1、如果是一審,判決書送達被告後,被告在法定的上訴期15天內不上訴,判決書即生效,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如果是第二審,判決書送達即生效,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㈢ 經濟糾紛敗訴後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敗訴後6個月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㈣ 經濟糾紛敗訴無力償還怎麼辦
法律分析: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1、申請強制執行是一定要做的,不能因為對方可能沒錢就放棄自己的權利。
2、可執行的前提是法院判決勝訴,且判決生效。法院會去查明對方名下的財產,如果是公司的話就是公司賬戶、實物出資等等人的話財產會廣一些,包括房產、賬戶、股票、車輛等等。
3、不能執行的話,看各個法院法官的執行情況,可能會有區別。有些法院終止執行,被執行人可能沒有後果,如果是個人,有些可能涉及個人信用、限制消費、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話,可能會處理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條 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㈤ 打官司經濟糾紛一般最快多久能結案追回十萬塊錢債務法院怎麼收費的
在訴狀中可以要求法院判處對方支付相應的訴訟費,法院會支持的。
㈥ 債務糾紛從起訴到法院強制執行最後還錢要多久
債務糾紛,從起訴到法院強制執行,最後還錢,
如果債務糾紛已經起訴到法院,敗訴以後法院會限定時間讓還錢,
如果拒絕還錢,法院就會強制執行,這個過程大概只需要三個月的時間。
㈦ 欠款糾紛到法院需要多久才能把錢給要回來
債務已經到期的情況下,你可以要求對方立即歸還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對方一並賠償。民間借貸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約定利息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對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麼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支持.對於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做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委託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公告送達缺席判決,你取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財產線索,如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用來償還你的債務。有欠條的可以使用欠條作為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2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㈧ 經濟糾紛在法院立案後被告有能力償還下多久可以結案
民事案件起訴之後,如果被告願意承擔責任,與原告能夠協商一致的,可以直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結案。法院辦事效率高的話,當場即可下達調解書結案。
㈨ 經濟糾紛訴訟時效一般是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