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普查幾年一次下次該哪年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下次該2023年。
1.第四次經濟普查:第四次經濟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也就是說,調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數據情況。
2.經濟普查的時間要求: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綜上,下一次經濟普查,即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的標准時間點應該為2023年12月31日。
經濟普查的相關知識
1.經濟普查的目的: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2.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3.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統計局-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Ⅱ 我國經濟普查的頻率是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經濟普查是指為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經濟普查的對象:
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等。
Ⅲ 基本單位普查幾年一次
經濟普查每隔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是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規定統一的標准時點標准時點是指對被調查對象登記時所依據的統一時點。調查資料必須反映調查對象的這一時點上的狀況,以避免調查時因情況變動而產生重復登記或遺漏現象。
例如,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00年11月1日零時,就是要反映這一時點上我國人口的實際狀況;農業普查的標准時點定為普查年份的1月1日0時。
普查作為一種特殊的數據搜集方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普查通常是一次性的或周期性的由於普查涉及面廣、調查單位多,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通常需要間隔較長的時間,一般每隔10年進行一次。如我國的人口普查從1953年至2000年共進行了五次。
今後,我國的普查將規范化、制度化,即每逢末尾數字為「0」的年份進行人口普查,每逢「3」的年份進行第三產業普查,每逢「5」的年份進行工業普查,每逢「7」的年份進行農業普查,每逢「1」或「6」的年份進行統計基本單位普查。
Ⅳ 第六次經濟普查時間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第六次經濟普查會在2029年12月31日開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該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現在正在進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Ⅳ 經濟普查幾年一次下次該哪年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第一次進行的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以2020年為例,下次經濟普查年份為2023年。
經濟普查幾年一次下次該哪年
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
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
其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Ⅵ 經濟普查多少年一次
經濟普查每5年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經濟普查多少年一次
經濟普查是全面性調查,對象是境內從事第二、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
經濟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科技活動情況等。
經濟普查涵蓋除農業外的各行各業,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有許多重要的意義。
Ⅶ 經濟普查多少年進行一次
經濟普查5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具體規定如下: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中的第七條寫道: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為依法開展普查,2004年國務院公布實施了《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此後,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
Ⅷ 經濟普查每隔幾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是什麼時間
經濟普查每隔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是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經濟普查,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
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8)經濟普查一般多少年一次擴展閱讀: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表分為以下三類:
1、普查通用表。
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普查表、企業普查表、非企業單位普查表;
2、專業普查表。
包括規模以上工業、資質內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開發業企業的普查表;
3、部門普查表。
包括鐵路運輸業普查表、銀行業及相關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證券業、保險業財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