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損失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通稱為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間接經濟損失是因為某種原因影響到本應該能夠得到的收入及由開采沉陷使環境資源的某些功能退化等影響其他生產和消費系統造成的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和停工工資等。 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由直接經濟損失引起和牽連的其他損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的利益和為恢復正常的管理活動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損失所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等。就是將會產生的孳息、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Ⅱ 如何計算挽回經濟損失
=_=、經濟損失?損失了就損失了唄。難道你還能跑到街上去大喊:誰看見我掉錢了、我謝謝他?
沒了就沒了。別去想那些有的沒的。就算有人看見了也給撿走了。下回注意點、、=_=。
Ⅲ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 )
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間接損失是指由於開采沉陷使環境資源的某些功能退化影響其他生產和消費系統造成的損失。
(3)如何計算挽回經濟損失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糾正。對於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理的黨員,經調查確屬其實施違紀行為獲得的利益,依照本條規定處理。
Ⅳ 挽回經濟損失和收繳涉案金額的區別
這能算挽回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挽回經濟損失包括 1沒收違法所得和財產的;或責令退還違法所得和財產的。 2核減工程造價的。 3責令上繳財政的款項;或責令歸還原渠道資金的。 4建議減少或停撥財政撥款或補貼的。
Ⅳ 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如何挽回
法律分析:1.瀆職行為人及其親友在立案前採取合法手段積極主動挽回損失,在立案前或立案後判決前實際追回的款物,在計算損失後果時,應當從總體經濟損失後果中扣減。扣減後達不到追訴標準的,可視具體情節作撤案、不訴或無罪處理。
2.瀆職行為人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在立案前挽回的經濟損失,可折抵行為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但有關單位在立案後挽回的經濟損失或者保險公司賠償的損失費,不能折抵直接經濟損失,可作為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予以從輕處理的情節考慮。
3.司法機關在立案前或立案後判決前追回的贓款、贓物,或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配合參與下由司法機關追回的經濟損失,在認定案件損失後果時不予扣減,仍計算為行為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但在處理時可作為從輕情節考慮。
4.在對外貿易和購銷活動中,涉及合同糾紛,屬於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通過調解、仲裁或者經人民法院裁決違約方賠償損失的財物,可折抵直接經濟損失。
5.立案前,當事人所在單位通過各種方式合法取得的債權,在立案後審判前得到履行的,應視為當事人挽回損失行為的繼續和實現,在認定案件損失後果時應當予以扣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Ⅵ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經濟損失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 其統計范圍包括三項,一是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和誤工費等;二是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三是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
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但由於間接經濟損失是由直接經濟損失引起和牽連的其他損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的利益和為恢復正常的管理活動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損失所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等,因為這部分經濟損失難以量化,因此,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不含任何中間環節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Ⅶ 紀委查辦案件中收繳受賄資金算挽回經濟損失嗎
這能算挽回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挽回經濟損失包括
1沒收違法所得和財產的;或責令退還違法所得和財產的。
2核減工程造價的。
3責令上繳財政的款項;或責令歸還原渠道資金的。
4建議減少或停撥財政撥款或補貼的。
Ⅷ 刑法挽回經濟損失怎樣理解
挽回經濟損失是對受害人的,是國家機關及時做一些措施,使其他人財產免受損害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挽回經濟損失包括:沒收違法所得和財產的。或責令退還違法所得和財產的。核減工程造價的。責令上繳財政的款項。或責令歸還原渠道資金的。建議減少或停撥財政撥款或補貼的。
Ⅸ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
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量紀的重要情節。
直接經濟損失是《中國共產黨黨紀處分條例》中有關條款「情節較輕」、「情節嚴重」以及「造成巨大損失」的重要衡量標准。按照有關規定,如果違紀者在違紀過程中或者違紀行為後主動挽回損失的,對違紀者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但對組織通過辦案挽回的損失除外。
(9)如何計算挽回經濟損失擴展閱讀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
第三十九條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
第四十條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糾正。
第四十一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
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工作及其他有關待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Ⅹ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經濟損失有兩種計算方法,即權利人的所失與侵權人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侵害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權利人的損失難以計算的,其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這里的賠償額計算方法即是權利人的所失與侵權人的所得。
"間接損失是違法行為對處於增值狀態中的財產損害的結果"。處於增值狀態的財物是指正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以生產、 經營資料的面目出現的財物。沒有處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財物不會發生增值。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資料並不創造價值,同樣,處於增值狀態的財物本身也並不會增值。增值狀態的財物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只把原有的價值轉移到生產、經營的成果當中。創造增值的人,是與該財物結成一定的生產、經營關系的人。因此,間接損失產生的機制,是不法行為破壞了生產者、經營者與作為生產、經營資料的財物構成的生產、經營關系中的物質條件,使生產、經營者(即受害人)不能正常地利用這一生產、經營資料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可得利益的減少和喪失。對財物損害的間接損失的賠償,不是對該財物價值損失的賠償,而是對該財物的所有者利用該財物在經營中應創造出但因遭受損害而未創造出的新價值這種損失的賠償。對間接損失的賠償,賠償的是人的損失,而不是物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