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 )
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間接損失是指由於開采沉陷使環境資源的某些功能退化影響其他生產和消費系統造成的損失。
(1)如何計算經濟損失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糾正。對於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理的黨員,經調查確屬其實施違紀行為獲得的利益,依照本條規定處理。
Ⅱ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什麼方式計算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侵權財產損失的計算方式如下:
1、侵害他人物權的財產損失計算。因侵權行為導致財產損失的,要按照財產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計算。侵害他人財產除了財產本身的損失外,還可能產生間接損失、純經濟損失;
2、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財產損失計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3、侵害他人股權等財產權的損失計算。侵害股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Ⅲ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經濟損失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
其統計范圍包括三項,一是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和誤工費等;二是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三是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
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但由於間接經濟損失是由直接經濟損失引起和牽連的其他損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的利益和為恢復正常的管理活動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損失所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等,因為這部分經濟損失難以量化,因此,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不含任何中間環節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Ⅳ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經濟損失有兩種計算方法,即權利人的所失與侵權人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侵害商業秘密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權利人的損失難以計算的,其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這里的賠償額計算方法即是權利人的所失與侵權人的所得。
"間接損失是違法行為對處於增值狀態中的財產損害的結果"。處於增值狀態的財物是指正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以生產、 經營資料的面目出現的財物。沒有處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財物不會發生增值。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資料並不創造價值,同樣,處於增值狀態的財物本身也並不會增值。增值狀態的財物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只把原有的價值轉移到生產、經營的成果當中。創造增值的人,是與該財物結成一定的生產、經營關系的人。因此,間接損失產生的機制,是不法行為破壞了生產者、經營者與作為生產、經營資料的財物構成的生產、經營關系中的物質條件,使生產、經營者(即受害人)不能正常地利用這一生產、經營資料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可得利益的減少和喪失。對財物損害的間接損失的賠償,不是對該財物價值損失的賠償,而是對該財物的所有者利用該財物在經營中應創造出但因遭受損害而未創造出的新價值這種損失的賠償。對間接損失的賠償,賠償的是人的損失,而不是物的損失。
Ⅳ 經濟損失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通稱為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間接經濟損失是因為某種原因影響到本應該能夠得到的收入及由開采沉陷使環境資源的某些功能退化等影響其他生產和消費系統造成的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和停工工資等。 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由直接經濟損失引起和牽連的其他損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況下可以獲得的利益和為恢復正常的管理活動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損失所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等。就是將會產生的孳息、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Ⅵ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經濟損失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Ⅶ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有什麼區別
一、含義不同:
直接經濟損失是直接造成設施的破壞、產量或質量下降所引起的損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場價格來計算的;間接經濟損失是因為某種原因影響到本應該能夠得到的收入及由於開采沉陷使環境資源的某些功能退化等影響其他生產和消費系統造成的損失。
二、形式不同;
間接損失不是現有財產的減少,不表現為受害人現實擁有的財產價值量的實際減少,而是受害人應該得到的財產利益因侵權行為的實施而沒有得到;間接損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損失不具有依附性;
直接損失是直觀的、現實的財產價值的損失,間接損失雖然也是客觀的損失,但不是直觀現實的,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計算才能得出實際的間接損失的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雖然有債權存在,但已無法實現債權的,可以認定為已經造成了經濟損失:
(1)債務人已經法定程序被宣告破產,且無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潛逃,去向不明;
(3)因行為人責任,致使超過訴訟時效;
(4)有證據證明債權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Ⅷ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
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量紀的重要情節。
直接經濟損失是《中國共產黨黨紀處分條例》中有關條款「情節較輕」、「情節嚴重」以及「造成巨大損失」的重要衡量標准。按照有關規定,如果違紀者在違紀過程中或者違紀行為後主動挽回損失的,對違紀者可以從輕或減輕處分,但對組織通過辦案挽回的損失除外。
(8)如何計算經濟損失擴展閱讀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
第三十九條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
第四十條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糾正。
第四十一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
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工作及其他有關待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Ⅸ 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Ⅹ 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怎樣計算的
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善後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其統計范圍有: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恤費;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其統計范圍有: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