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被辭退得經濟補償金一般需要多久能拿到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工資等,應在十五日內辦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也就是用人單位應在十五日之內,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結算工資,並按規定辦結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7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Ⅱ 拿了公司的離職補償金,對以後找工作有影響嗎
怎麼會。你可以在簡歷上不寫。這個沒人知道的。他們只會問你為什麼離開那家公司?離開的理由是什麼。他們只關注你在上一家公司表現是怎樣的,能否匹配這家公司的職位,而不會關注什麼離職補償金的問題
Ⅲ 新勞動法中員工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問題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來看,回答如下:
針對第一點:有補償,但不叫補償金叫工齡買斷的錢。工齡買斷後就沒有退休金了,要另外買社保,買了社保後根據社保規定領取養老金。
第二點:不管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可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但要給予員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的三年期合同到了,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單位要補償13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點:如果工齡只有五年,合同到期後,單位不與你簽定勞動合同,單位要給你五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通知你續簽合同,你本人不與單位續簽,單位不用給予你經濟補償金。
第四點:單位也要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拿到經濟補償金後,員工與企業就等於解除了勞動合同。不存在有勞務關系。員工可以自行另找工作。
Ⅳ 現在公司裁人是等拿賠償金走人,還是先找到工作,在和公司談賠償金走人呢要是找到的工作不願意等你很長
公司在裁員了,說明業務情況不好,即使不一定馬上裁到你,你也應該做找工作的准備了。
好工作不是你找馬上就有的。所以還是行動起來吧。
另外,找到理想的工作,如果公司不裁你,或者還沒談好賠償金,那你還是應該走人,去新公司。因為一般人員離職需要一個月離職期,新公司可以等你一個月,但不可能等你超過一個多月的。
Ⅳ 在企業領取經濟補償金後,一年後,又回原企業上班,請問工齡應如何計算,如再辭職,如何計發經濟補償金
重新回到企業工作以後,如果再次離職,已經計發過的經濟補償金年限不能重復計算,應該從第二次進入企業開始計發經濟補償金。如果辦理退休,或者計算工齡津貼,應該累計計算。
Ⅵ 被公司辭退,拿了賠償金,會否影響以後找工作,是否檔案中或者勞動手冊有記錄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
被公司辭退,得到賠償金的例子,在現在的求職市場上很多見,不會影響找工作的。樓主安心。
Ⅶ 勞動仲裁申請經濟補償金已經受理接到通知,是否還要回原單位上班
你好你如果已經離職了,所以是不需要再回去公司上班的。如果你仍未離職,但是你的仲裁請求已經有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則也可以視為你已經離職。
Ⅷ 如果領取了經濟補償金,再換工作,以前的工齡還能繼續算嗎
企業員工的所謂工齡,其實就是社會保險繳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