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糾紛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如果訴訟中敗訴,需要承擔對方的訴訟費用,如對方的立案費用、郵寄費用等,如果對方主張賠償相關損失,就會把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計算在內;所以,被告敗訴是否承擔對方的律師費,關鍵是看對方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2. 打官司贏了多久可以拿到錢,如果還是拿不到怎麼辦
如果是一審,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後就生效;如果二審,收到判決書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日期支付款項,否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您這種情況要在有效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要多久需要看您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法院的辦理進度。
3. 經濟糾紛勝訴後:錢是交到法院嗎:還是交給本人
經濟糾紛勝訴後,敗訴方的錢一般是打到勝訴方指定賬戶,或者交到法院的指定賬戶,是不允許直接交給本人的,當然如果是和解撤訴,打錢到對方賬戶或者現金支付都可以。
4. 經濟糾紛敗訴需支付哪些費用
訴訟費由敗訴方支付。
訴訟費用按訴訟標的額計算,具體有法院的收費標准。
案件受理費標准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標准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5. 打一場民事經濟糾紛官司一般要多久
簡易程序三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六個月內結案。
6. 如果判決書下來。我會多久拿到錢
判決書下來會多久拿到錢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
判決書下來,說明有法律效力的權利,至於多少天可以拿到錢,要看對方有無賠付能力和誠意,因為不是朝法院要錢,而是向被告要錢,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沒有賠付能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判決書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民事判決書有:一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二審程序的判決書和審判監督程序的民事判決書等幾種類型,具體如下:
1、一審判決書,第一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一審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對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一審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審理終結後,依照國家的民事法律、法規或經濟法律、法規,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書處理決定。
2、二審判決書,第二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二審民事判決書,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對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案件或經濟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後,依法作出維持或者改變一審民事判決的書面處理決定。
3、再審判決書,審判監督程序的的民事判決書,亦稱再審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本院或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調解協議,發現確有錯誤,或者根據當事人符合法定條件的再申請,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後,就訴訟那個當事人之間的權力義務關系,作出重新確認處理的書面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7. 經濟糾紛判決書發了對方沒意見,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判決書下來多久能拿到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還要取決於對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執行情況而定,如果對拒不執行判決書的決議的,則是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分析
法院判決書下來後,僅是從法律上確定了自身的權利,至於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金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法院的執行情況等具體情況的,如果是自動履行比較快,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一般需要3個月。1.可以要求對方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收到民事判決書後,15日內未上訴即生效,具體來講,比如你今天拿到判決書,從明天算起第1天,過完15日上訴期後,判決即生效。可以問下發判決的法官或書記員,對方的判決書何時送達的,送達後也是經過15日生效;3.判決書一般要簽字,但如果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後,拒絕簽收,法院會留置送達(即把判決書留下,走人)留置送達的,送達人員會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的,這個你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郵寄送達的,以郵件回執為准。4.如果對方不簽字,參見第3條關於留置送達的說明,如果對方跑了,和法院都找不到人,則法院會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判決書,也就是登報,但需要預付公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8. 經濟糾紛法院起訴啥時候能要回錢
按照1%交納.5%交納,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按照0,不另行交納。申請保全措施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調解書,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6%交納按照0、裁定,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5%交納侵害姓名權、專利,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榮譽權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四)行政賠償案件。第九條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第十一條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開庭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法院審結期限參考如下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寫好訴狀,帶著身份證,到對方住所地 法院起訴解決。1、債務糾紛起訴後,有可能無法要回錢。2、債務糾紛到法院起訴的,法院經審理查明借款事實存在的,會判決予以支持。但是否能夠獲得償還,前提是債務人是否有財產可以償還。3、如果經法院調查,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者收入的,法院將無法執行,債務也無法討回。4、當然,如果申請法院執行後,債務人暫時無償還能力的,可以待之後有能力時,再申請法院恢復執行。且恢復執行的時間不受限制。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多少錢法院都可以受理,沒有數額限制。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立案時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如申請鑒定需交納鑒定費,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暫墊交執行費,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9. 經濟糾紛法院判決後多久執行
法律分析:要根據案件的流程情況而定,因為刑事案件會經過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五個程序,與民事案件比較而言會復雜一點。在一般情況下,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法院判決下來,要經五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第一百九十四條 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