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糾紛在法院勝訴了,錢能要回來嗎
經濟糾紛在法院勝訴的太多了,可要回錢來的太少了。如果你的錢少,債務人可能迫於壓力會還你。但數額大了,他是不肯還的,而且幾乎是一點兒都不想還。而名了財產早就轉移了,而執行庭也不會認真去幫你追。
『貳』 經濟糾紛判決書發了對方沒意見,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判決書下來多久能拿到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還要取決於對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執行情況而定,如果對拒不執行判決書的決議的,則是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分析
法院判決書下來後,僅是從法律上確定了自身的權利,至於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金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法院的執行情況等具體情況的,如果是自動履行比較快,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一般需要3個月。1.可以要求對方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收到民事判決書後,15日內未上訴即生效,具體來講,比如你今天拿到判決書,從明天算起第1天,過完15日上訴期後,判決即生效。可以問下發判決的法官或書記員,對方的判決書何時送達的,送達後也是經過15日生效;3.判決書一般要簽字,但如果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後,拒絕簽收,法院會留置送達(即把判決書留下,走人)留置送達的,送達人員會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的,這個你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郵寄送達的,以郵件回執為准。4.如果對方不簽字,參見第3條關於留置送達的說明,如果對方跑了,和法院都找不到人,則法院會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判決書,也就是登報,但需要預付公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叄』 別人欠我一萬元錢,我去法院起訴他,給多少起訴費,法院幾天能給我把錢收回給我
10,000的經濟案件案件受理費很少的,應該是幾十塊錢。那什麼時候能把錢收回來可能就不好說了,幾天時間肯定是不可能,除非你起訴之後會自動把錢付給你,那就很快可能十幾天一個月,如果被告一直拖的話,最長可以拖一年兩年都可能的。
『肆』 打官司贏了多久可以拿到錢,如果還是拿不到怎麼辦
如果是一審,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後就生效;如果二審,收到判決書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日期支付款項,否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您這種情況要在有效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要多久需要看您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和法院的辦理進度。
『伍』 經濟糾紛,法院已經判決,執行期限是多久
您好!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
1)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
2)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
3)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的;
4)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
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陸』 打官司經濟糾紛一般最快多久能結案追回十萬塊錢債務法院怎麼收費的
在訴狀中可以要求法院判處對方支付相應的訴訟費,法院會支持的。
『柒』 我被騙了10萬元錢,時間以過了一年,我的錢能要回來嗎
對於經濟糾紛的普通有效保護時效是三年,特殊情況的可以追溯20年。
所以建議你盡快確定是否要起訴,因為經濟糾紛最大的問題不是起訴階段,而是最後的追償階段,最怕就是官司打贏了,但是對方沒有錢或者錢轉移了,贏了官司還是拿不到錢。
『捌』 經濟糾紛法院起訴啥時候能要回錢
按照1%交納.5%交納,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按照0,不另行交納。申請保全措施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調解書,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6%交納按照0、裁定,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5%交納侵害姓名權、專利,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榮譽權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四)行政賠償案件。第九條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第十一條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開庭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法院審結期限參考如下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寫好訴狀,帶著身份證,到對方住所地 法院起訴解決。1、債務糾紛起訴後,有可能無法要回錢。2、債務糾紛到法院起訴的,法院經審理查明借款事實存在的,會判決予以支持。但是否能夠獲得償還,前提是債務人是否有財產可以償還。3、如果經法院調查,債務人沒有財產或者收入的,法院將無法執行,債務也無法討回。4、當然,如果申請法院執行後,債務人暫時無償還能力的,可以待之後有能力時,再申請法院恢復執行。且恢復執行的時間不受限制。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多少錢法院都可以受理,沒有數額限制。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立案時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如申請鑒定需交納鑒定費,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暫墊交執行費,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