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適用房契稅怎麼交
2016年2月22日以後正式簽訂的購房合同起執行(有些地方以申報時間為執行日)。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米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Ⅱ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究竟是怎麼收的呢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居民購房需要交納一定的稅費,購買經濟適用房則需要出具年收入證明、戶口、身份證等才能辦理購房手續。經濟適用房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契稅、買賣手續費、印花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那麼經濟適用房的契稅究竟是怎麼收的呢?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收取問題
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事實上各地的契稅政策是不一樣的,經濟適用房所要繳納的契稅也不盡相同。國家規定的契稅稅率是3%,經濟適用房契稅減半也就是按1.5%的比例交納,還要特別說明一下,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總的來說,經濟適用房滿足首次購房的條件則契稅減半,而在90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則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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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買經濟適用房要交契稅嗎
根據契稅的定義可知,只要產權發生了轉移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並且由承受方進行繳納。 所以,交房時必須交辦房產證的契稅。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Ⅳ 經濟適用房產權什麼時間能交易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產權年限70年,
經濟適用房交易的條件:
首先,經濟適用房滿足條件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各城市的政策略有不同,詳情請咨詢當地房管部門。
根據《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不滿5年的,不能以市場價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購;
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之前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經適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後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其他手續和商品房交易一樣。
Ⅳ 經濟適用房購買多長時間後可以過戶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一、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產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5年內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離婚析產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適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應按照不低於計征單價(實際成交價高於計征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於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征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公布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標准中,同一環域范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四、曾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產後不再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適用住房。但該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產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適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適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1、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2、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經濟適用房買賣提醒1、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2、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Ⅵ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賣方交納:①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①契稅:普通住宅按銷售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4500 元普通住宅按照銷售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9000 元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250 元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Ⅶ 經濟適用房契稅怎麼算以及辦理具體繳納流程詳解
經濟適用房契稅怎麼算?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有些迷惑,我們不妨通過幾個案例來具體分析一下經濟適用房的契稅標准,以及關於契稅的具體辦理流程。經濟適用住房(在本市又稱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按照有關標准建設,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向本市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凡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均可減按1.5%繳納契稅。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符合普通住房標准),且為購房者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減按1%稅率繳納契稅。是否屬於家庭唯一住房根據房管部門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確定。經濟適用房契稅怎麼算以及繳納流程案例1 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經濟適用住房,且為家庭唯一住房甲家庭按規定購買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價為58萬元。房管部門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表明該家庭成員沒有其他產權住房。甲家庭應如何繳納契稅?答:甲家庭購買的住房,既是經濟適用住房,又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且甲家庭無其他產權住房,故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系該家庭唯一住房,可以減按1%稅率繳納契稅,應繳納契稅0.58萬元。案例2 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經濟適用住房,該住房不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甲家庭按規定購買一套為90平方米以下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價58萬元。房管部門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表明該家庭成員另有產權住房。甲家庭應如何繳納契稅?答:甲家庭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雖然也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但並非家庭唯一住房,應按1.5%稅率繳納契稅,應繳納契稅0.87萬元。案例3 購買90平方米以上經濟適用住房甲家庭按規定購買一套為90平方米以上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價63萬元。甲家庭應如何繳納契稅?答:甲家庭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應按1.5%稅率繳納契稅,應繳納契稅0.945萬元。註:購買90平方米以上經濟適用住房,無需查詢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均可以減按1.5%稅率繳納契稅。辦稅流程標題: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減免契稅的辦稅流程。業務概述: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關於本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耕地佔用稅契稅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契稅徵收管理等有關問題的公告》。辦理部門:區縣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除房地產登記由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的)。納稅申報環節: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前。辦理地點:區縣稅務局駐房地產交易中心服務窗口(除房地產登記由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的)。應提供資料: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個人承受房屋辦理契稅業務所需提交資料目錄(試行)〉的通知》規定,應提供:契稅納稅申報表、個人身份證明、購房發票(核對原件)。委託他人辦理納稅申報的,需提交委託書(原件)、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原件,申請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繳納契稅的提交)。辦結時限:受理後當場辦結。申報人未按照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夠全面的,應一次性告知申報人應補正的資料。對於不符合減免規定的,應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相關閱讀:新房進戶費都有哪些 不同開發商要求不同上海經濟適用房稅費和經濟適用房的"5年之限"經濟適用房營業稅相關政策及減免辦理指南上海經濟適用房付款方式和經濟適用房定義購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購房所交稅費有哪些
Ⅷ 經濟適用房的維修基金和契稅晚可以什麼時候交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Ⅸ 經濟適用房交易過戶按哪個規定交稅
1、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例如: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若按現市場3600元、平方米進行出售,則需按3600×95×10%計算,補交34200元的綜合地價款。
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2、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例如同樣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在未住滿5年的情況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於2650元、平方米的價格進行出售。並且,購買此套房屋的購房者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方可購買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規定,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持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手續,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Ⅹ 經濟適用房的怎麼買賣 稅費怎麼算
一、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徵收—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購入價格)×5.6%
購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5.6%
3、個人所得稅
自行申報
應納稅額=(合同價-購買成本-合理費用) ,按照差額20%的個稅徵收。目前朝陽成本價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價的全額1%徵收個稅;
免稅條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2)對出售自有住房與購買價無差額的,可根據原購買房產發票免除徵收。
4、土地增值稅(國土局)
應納稅額=成交價的1%
免稅條件:(1)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2)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3)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4)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5、城市維護建設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費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6、教育附加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優惠價補足為成本價
以優惠價(標准價)購買房產的,需要補足房產價款後,改成房屋成本價: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價上市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成本價購房或轉為成本價的優惠價購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後成商品房
8、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70%繳納土地收益金。
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並非經濟適用房,並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遷房、綠化隔離地區)合同價×3%徵收稅費即可。
9、測繪費
各區規定不同。
二、買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契稅
(1)普通住宅
個人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價×3%徵收;
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徵收,即合同價×1%;90-140平米合同價×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徵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價(合同價)×3%(超過140平米或50年商業辦公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