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超出兩年可以起訴嗎,商業合同
1、合同如果沒有自己約定有效期限則一直有效,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2、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准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3、商業合同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一方違約或產生實際損失時開始計算兩年,且受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影響。超出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勝訴權,而非請求權,即你隨時可以起訴但如被告依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法院可能支持。
(1)經濟糾紛一年合同有效期最長多久擴展閱讀: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
② 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
1、合同的有效期分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終止。
2、合同生效時間
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
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2、合同終止時間
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那麼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准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③ 合同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最多幾年
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④ 合同上有效期是一年,請問訴訟時效是多長
你們約定的應該不是合同有效期,而是合同履行期限,因為合同本身效力非法定事由一直是有效的;
因此,此債的訴訟時效從2010年5月2日開始計算兩年,如果期間又有寬限期限(也就是將履行期限延長了),那就從寬限期間屆滿時起計算兩年!!如果在兩年訴訟時效內,有要求對方履行、起訴或對方承諾履行,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在此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兩年;
沒有約定賣方什麼時候發貨,不是約定了履行期限么,在此期間內履行即可,如果此期限不是賣方的發貨期限,又沒有約定,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發貨義務,但應當給一定合理的期限!!
⑤ 合同法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
合同生效時間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
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