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青島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二)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按規定優先出售給符合前款條件的無房戶、危房戶、住房困難戶以及烈軍屬、教師和政府公務員。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和引進的專業人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批准可不受本條規定的條件限制。
(1)經濟適用房關系戶什麼時候交錢擴展閱讀: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核定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並按照登記順序等條件進行排序,分批開據購房證明;
(三)購房人持購房證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經濟適用住房。
第十五條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規定的居住標准內的面積,按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價購買。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以上的價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專戶儲存,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