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糾紛起訴一般要多久
經濟糾紛起訴一般要30天左右。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經濟糾紛的流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迴避申請,需要說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並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綜上所述,經濟糾紛的案件,只要在審限內開庭都是符合規定的。經濟糾紛適用簡易程序的,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貳』 經濟糾紛被告不出庭反而更好
1. 法律分析:如果被告不出庭,他們不會自動履行法院的判決。因此,原告會請求法院執行強制措施。
2. 被告的財產可能會被查封、凍結或扣押,這會導致更大的損失。
3. 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拍賣費、鑒定費等,也將由被告承擔。
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如果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訴,可以缺席判決。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如果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