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加班被辭退如何賠償
不加班被辭退,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勞動者。賠償金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發放。經濟補償計算依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不滿半年則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若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須依照上述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