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集體經濟收入如何分配
村集體經濟收入按照以下原則分配:
1、堅持民主決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堅持分配與積累並重,充分尊重成員意見;
2、堅持效益優先。依據當年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凈收入,確定分配額度和比例;
3、堅持同股同權。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中有關收益分配的約定,按照成員享有的份額進行年度收益分配,實行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4、堅守底線紅線。嚴禁私分集體資產,嚴禁舉債分配、虧空分配、清空分配,嚴禁因區劃調整、班子換屆等因素搞突擊分紅。
收益分配程序如下:
1、財務核算。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核算;
2、制定方案。村集體經濟組織理事會負責核實年度收入、開支,根據章程制定年度收益分配初步方案;
3、審議公示。將徵求意見、鎮辦審核後修改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成員(代表)會議討論、表決,實到會成員占應到會成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會議有效,實到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形成書面決議;
4、組織實施。方案公示無異議後,製作收益分配表,由成員戶代表簽字確認後,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銀行發放給成員戶代表,成員戶代表收到款項後負責向戶內成員分配;
5、結果備案。分配完成後,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收益分配方案、會議決議等書面材料、收益分配表,報各鎮辦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㈡ 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怎麼分紅
法律分析: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