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業和靈活就業的區別,謝謝!
1、定義不同
失業:在經濟學范疇中,一個人願意並有能力為獲取報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況,即認為是失業。失業率是勞動人口裡符合「失業條件」者所佔的比例。實際上,確定確實在找工作的失業人員數量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在找到工作前失業救濟金已經過期的那些人的數量。
失業的歷史就是工業化的歷史。在農村這並不被看作是一個問題,盡管農村勞動力的隱性失業人員幾乎沒什麼事可做。
靈活就業: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建立在工業化和現代工廠制度基礎上的傳統主流就業方式的各種就業形式的總稱。是指下崗失業人員個人或以街道、社區等組織形式,
從事社區便民服務、家政服務、企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等各種臨時性勞務人員。不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和建立勞動關系的私營企業就業人員。
具體到社保來說,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存檔職介或人才以個體身份繳費參保。很多省份對靈活就業人員採取了社保補貼的形式,來減輕其社保負擔。
2、類型不同
失業:自願性失業,摩擦性失業,結構性失業。非自願性失業,技術性失業,周期性失業;隱蔽性失業等不同類型。
靈活就業:靈活就業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非正規部門就業,即勞動標准(勞動條件、工時、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生產組織管理及勞動關系運作等均達不到一般企業標準的用工和就業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式的就業。
3、保護措施不同
失業:可以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如增加政府購買支出、增加轉移支付、減少稅收;採取擴張性貨幣政策,如降低法定準備金率、降低再貼現率、在公開市場上購買證券。
供給政策,如通過使工人對工作職位作出更積極的反應而影響勞動供給。促使僱主願意接受或僱傭現有技能的工人,以突破他們對勞動就業的限制。減少工會等壟斷組織對增加就業的制約。
靈活就業: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㈡ 勞動專業主要學什麼
勞動專業是綜合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勞動法規、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學科。其核心學習內容包括:
人力資源管理:人才招聘、選拔、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員工關系、企業文化、人力資源規劃等。
勞動法規與政策:熟悉國家與地方法規,了解勞動合同、工時、休假、社會保險等內容,關注政策動態。
勞動關系:預防和處理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研究集體協商、集體合同、職工代表大會等。
社會保障:了解社會保險種類、范圍、繳費標准、待遇,關注制度改革趨勢,提供社會保障服務。
勞動經濟學:研究勞動力市場運行、資源配置效率、供求關系,運用經濟學分析勞動市場現象,為政策制定提供理論依據。
勞動心理學:探討勞動者心理特徵、工作動機、職業興趣、工作壓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與工作滿意度,促進工作效率。
勞動安全衛生:研究工作場所安全管理、職業病預防、勞動保護,保障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工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