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陽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洛陽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申請人需具有洛陽市城鎮常住戶口,且滿一年;申請人家庭需為中低收入家庭,即家庭年收入不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申請人需為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即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小於一定標准;此外,還有其他由市政府規定的相關條件,如單身人員申請時需年滿26周歲等。
申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首先,申請人需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領取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然後,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會對申請進行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接著,市住房保障部門會進行復核,並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將獲得有效期為一定年限的准購證明。
最後,市住房保障部門會根據房源情況和申請人的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申請人接到通知後,可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需如實填寫信息,提交真實證明材料,並遵守相關規定和流程。
2. 急求!!洛陽地區經濟適用房各種要求及購買方法、規則等
洛陽市經濟適用房申請申請條件及流程
一、購房條件
凡城市區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區常住戶口;
2、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小於18平方米)
3、年滿26周歲以上未婚大齡青年;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安庭。
二、購房程序
發布銷售公告——資格初審——抽號選房——材料復審——資格公示——核發准購證
三、提交材料
1、按要求據實填寫申請表並在蓋公章處加蓋相應公章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復印件(未婚證明、結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4、現住狀況原件、復印件(1、有產權的應提供房屋產證;2、住單位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賃契約或單位房產科出具的產權所有權證明及現住證明;3、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所租往社區出具的租賃證明;4、與家人同住的,提供所住親屬房屋房產證及所住社區出具的同住關系證明);
5、夫婦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區的,須提供其戶口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6、原住房已拆遷或出售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書》或《房屋買賣契約書》;
7、收入證明需要提供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工資發放明細(有工資卡的必須提供銀行出具的流水賬)並由財務負責人簽字並加蓋財務章;離、退休人員需要提供發退休金銀行流水明細;失業、無業人員由社區和辦事處出具相關證明。
8、個體工商戶需提供《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原件,復印件;
9、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