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化改新,這次改革在經濟方面的內容是什麼
經濟
在經濟方面,廢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與租庸調制。「罷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處處屯倉及別臣、連、伴造、國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處處田莊。 」廢除了皇室的屯倉,貴族的田莊以及部民,收歸國有,成為「公地、公民」。在此基礎上實行了班田收授法與租庸調制。班田六年一班,即政府每隔6年,班給6歲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女子為男子的2/3,私奴婢為公民的1/3,公奴婢同公民數。受田人死後,口分田歸公。班田農民擔負租庸調。租,即實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納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納物,凡50戶充仕丁1人,50戶負擔仕丁1人之糧,1戶交納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調,徵收的地方特產,分為田調、戶調、付調。田調按土地面積徵收。田1町徵收絹1丈、絁2丈、布4丈。戶調按戶徵收,其數量為「1 戶貲布1丈2尺」。付調隨各鄉土特產徵收。
⑵ 日本大化改新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主要內容
經濟 在經濟方面,廢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與租庸調制。「罷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處處屯倉及別臣、連、伴造、國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處處田莊。 」廢除了皇室的屯倉,貴族的田莊以及部民,收歸國有,成為「公地、公民」。在此基礎上實行了班田收授法與租庸調制。班田六年一班,即政府每隔6年,班給6歲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女子為男子的2/3,私奴婢為公民的1/3,公奴婢同公民數。受田人死後,口分田歸公。班田農民擔負租庸調。租,即實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納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納物,凡50戶充仕丁1人,50戶負擔仕丁1人之糧,1戶交納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調,徵收的地方特產,分為田調、戶調、付調。田調按土地面積徵收。田1町徵收絹1丈、絁2丈、布4丈。戶調按戶徵收,其數量為「1 戶貲布1丈2尺」。付調隨各鄉土特產徵收。 政治 在政治方面,建立中央集權天皇制封建國家。新政權建立不久,為樹立了中央集權的指導思想,天皇在大槻樹下召集群臣盟誓,「天覆地載,帝道唯一」。649年下詔,令國博士高向玄理與僧旻「置八省百官」,建立中央機構。地方設國、郡、里,分別由國司、郡司、里長治理。 「八省百官」制和國郡里制均受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縣制的影響。兩者雖在形式上有差異,但其性質都是中央集權的行政體制。647年,制定七色十三階冠位。兩年後又制定十九階冠位。對於大夫以上的貴族賜予食封,以下的給予布帛,作為俸祿。
影響
大化革新解放了部分生產力,完善了日本的統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國家發展方向。大化改新為日本確立了一套在當時頗為先進的管理體制,使日本社會環境穩定,社會經濟得到發展,為以後的繁榮奠定了基礎,是日本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標志。
評價
關於大化改新後的社會性質,史學界主張不一。日本學者大都認為改新後的律令社會是奴隸社會的繼續。因為大化改新後階級關系沒有沒生變化,公民的沉重徭役負擔,其性質與部民的負擔並無不同。中國學者除少數人贊成日本學者的觀點者外,大多認為大化改新是確立封建制度的改革。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與租庸調制是參照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調制而制定的。性質基本一致,都是封建國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製度和租稅制度。改新後國家對農民的關系是土地所有者對農民的剝削關系。國家佔有生產資料——土地,並以租庸調的形式向公民徵收國稅和課以徭役,公民被束縛在口分田上,以臣屬關系依附於國家。這種生產者對土地所有者的依附關系是封建生產關系的重要特徵,是有別於奴隸制的關鍵所在。班田農民除了有終身使用權的口分田外,還擁有對山林池沼的使用權,每年除了交納固定的租稅和徭役外,交租後剩餘的產品可以占為己有。由此及見他們在生產關系中所處的地位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大化改新後,雖然奴婢仍然存在,但其數量占當時人口的1/10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內。奴婢在社會生產中已不起主導作用,多數從事非生產性的家庭雜務。當時社會生產者的主要擔當者是班田農民。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歷史上發生的一次重大變革運動。它促進了新的生產關系,即封建制生產關系的發展;它為日本歷史開創了不發動大規模流血事件而進行社會改革的先例;它維護了主權,防止了社會的分裂;它使日本從東亞的後發展國家,迅速成為東亞強國。
改新後的發展
大化改新後,大和正式改名日本國,意為「日出之處的國家」。它仿照唐朝教育制度,在中央設太學,地方設國學;佛教經中國、朝鮮傳入日本後,發展很快;日本積極汲取中國文化,中國的唐詩和書法在日本很受歡迎。後來,由於地方雜稅和徭役過重,農民不堪重負,有的棄地逃亡,有的依附於豪強地主、貴族和寺院,成為依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