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的過去和現在的資料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主條目: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過渡期在1997年6月30日結束,香港正式結束英國的殖民管治,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董建華為首任行政長官。然而,就在3個月後,東南亞及日、韓、台貨幣受外來沖擊。香港亦不能倖免於難,地產產值大幅下跌、失業率由2%升至6%、經濟增長率亦由正變負、恆生指數由1997年8月所創的16820點歷史新高,下跌至翌年8月的6700點、銀行同業拆息由被狙擊前的數釐升至數十厘,當中隔夜利率更於1997年10月23日高見300厘。1998年8月中,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會同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鄺其志宣布動用外匯基金入市,試圖扭轉一年多恆生指數跌勢,最後動用了1180億港元成功擊退以量子基金為首的炒家。隨著1999年因當年因香港政府於1998年入市購入的「官股」而衍生出來的盈富基金加上美國的科網熱吹至,香港股票市場再一次進入瘋狂狀態。恆生指數亦約12000點,上升至18300點歷史新高,失業率由6%下降至4.5%,經濟增長率上升10%,但隨著美國的科網熱減退,香港的科網泡沫亦隨即破滅,及後於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香港交易所繼87股災停市四天後,宣布停巿一天。香港無可避免持續衰退,加上以往香港扮演中國轉口港的優勢受到上海、廣州和深圳的挑戰,而且面對經濟轉型和全球化帶來的沖擊,令製造業北移,失業、通縮問題隨之而來。政府連串政策失誤和不擅建立良好的公關形象,令政府處於弱勢,社會不滿氣氛與日俱增,這股衰退潮一直持續至2003年尾仍未竭止。
2003年春,由於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症(SARS)爆發,香港各方面大受打擊;直至6月23日,世界衛生組織宣布將香港從「發生本地傳染地區」的名單中剔除。是次疫症中,香港有1755人感染,共299人死亡,經濟損失無法估計,失業率升上至8.7%的歷史新高。政府處理抗疫過程備受批評,市民由從前只著眼經濟發展、轉而開始關心本土政治。同年年中,政府就《香港基本法》第23條關於國家安全問題強行立法時,成為市民對政府施政不滿的導火線,引發同年7月1日的50萬人大遊行及視為親政府一方的自由黨於此時突然宣布反對,政府才只好暫時擱置立法。遊行過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的對港政策,再次變成著重經濟方面,如落實香港與中國大陸的「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以及推行「個人游」,容許中國大陸部分省市居民自由來港作短暫旅遊,並落實興建港珠澳大橋,鞏固香港作為亞洲物流中心的地位。
2004年5、6月、香港成為「泛珠三角9+2」經濟整合的成員,繼續發揮原有的優勢。另外,民企自由行令香港繼續成為大陸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外國和香港企業進軍大陸市場的「窗口」。人民幣可在香港兌換令香港成為人民幣最大的離岸中心。特區政府亦開始和中央、各級政府商討香港和內地的公路、鐵路規劃,加強兩地的陸路交通聯系,確保香港繼續成為亞洲重要的金融、航運和服務中心。同年7、8月,香港開始出現輕微通脹,正式走出持續了68個月的通縮期。
2005年3月12日,行政長官董建華突然以健康為由辭職,同時獲中央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辭職的原因,社會普遍認為他是面對各種壓力,尤其面對七年來施政效果不理想的指摘,身心俱疲。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宣布參選行政長官以替代董建華辭職的空缺,最後成為唯一獲得有效提名的候選人,於6月21日獲中央政府正式任命出任新的行政長官,並於6月24日赴京宣誓就職。曾蔭權繼任之後,給香港政壇帶來新氣象,市民對香港政府的信心和評價普遍回升。
2005年9月12日,亞洲第二個迪士尼樂園於在香港大嶼山竹篙灣開幕,為香港的旅遊和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
㈡ 香港主要是靠什麼行業賺錢的呢
香港經濟結構以服務業為主,服務業占本地生產總值的比重長期保持在90%以上。20世紀70年代初,香港推行經濟多元化方針,香港金融、房地產、貿易、旅遊業迅速發展。
從80年代始,內地因素成為推動香港經濟發展的最主要的外部因素,香港的製造業大部分轉移到內地,各類服務業得到全面高速發展,實現了從製造業轉向服務業的第二次經濟轉型。
(2)68年的香港經濟如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
1、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2、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3、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基本不變。
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中外籍公務、警務人員可以留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政府部門可以聘請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或某些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