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狀態 > 再婚人員如何確定集體經濟

再婚人員如何確定集體經濟

發布時間:2025-01-08 19:29:57

A. 集體組織經濟成員認定條件

法律分析:1、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結婚的嫁入、贅入的婚嫁人員,自領取結婚證之日起一年內將戶籍遷入本集體的,當然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超出一年將戶籍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必須自遷入之日算起滿七年方可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戶籍遷入前已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群團組織、民主團體在職在編人員的除外;

2、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喪偶後再婚,其配偶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按照上條執行;

3、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離婚後再婚,婚姻關系維系滿七年及以上的,其配偶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婚姻關系維系不滿七年,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依法宣告死亡的,其配偶自願留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並履行居民義務的,自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之日即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離婚後,原配偶已將戶口遷出或確定喪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除外。

4、再婚後,配偶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由其直接撫養的隨遷子女(戶口遷入本集體時不滿十八周歲)同時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原有子女為二人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況,隨遷子女是否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應通過本辦法的認定程序確定;

5、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合法婚姻關系嫁出、贅出的,戶籍未遷出本集體經濟組織,未取得配偶方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應當認定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6、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合法婚姻嫁出、贅出,離異或喪偶後將戶籍遷回本集體居住生活,依據本辦法規定的認定程序確定是否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7、根據第5項認定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如果其婚姻關系是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形成的,其配偶及子女如將戶籍遷入本集體且符合認定條件的,須自遷入之日起滿七年方可啟動認定程序確認是否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村規民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復制相關資料。

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閱讀全文

與再婚人員如何確定集體經濟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司馬遷史記有哪些故事編入課文 瀏覽:410
什麼是愛情沒有規章可循 瀏覽:412
距離遠的婚姻怎麼相處 瀏覽:805
大阿福的故事有哪些 瀏覽:16
女人為愛情什麼都豁得出去 瀏覽:632
為什麼愛情里有這么多遺憾 瀏覽:649
七台河經濟開發區金沙農場在哪裡 瀏覽:825
口袋妖怪386幸福蛋怎麼獲得 瀏覽:33
幸福里附近有什麼好吃的地方 瀏覽:665
錢掙得多少關鍵看你會不會講故事 瀏覽:875
金立手機如何設置健康使用手機 瀏覽:442
中國人掙多少錢才幸福 瀏覽:392
為什麼男人婚姻會失敗 瀏覽:744
別問為什麼因為愛情 瀏覽:940
老師如何收獲幸福 瀏覽:98
柳真言有哪些故事 瀏覽:841
沒有證明的婚姻怎麼辦 瀏覽:383
當函數遇上愛情什麼意思 瀏覽:911
為什麼人們都願意接近幸福的家庭 瀏覽:38
王耀慶下一站幸福什麼時候播放 瀏覽: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