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1. 法律分析: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的賠償標准,通常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以及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金。
2. 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給員工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七條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是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來確定的。
4.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應按一年計算;如果不滿六個月,則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 如果員工的月工資高於所在城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那麼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6. 本條所指的月工資,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㈡ 經濟補償金應當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1)計算基數:按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合同法規定有社平工資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2)計算年限:按本單位工作年限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3、經濟補償中的、1、2(1)為工作年限的代稱(2)正常情況下的經濟補償為(3)因醫療期滿不能工作、不能勝任工作、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三種情況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為1(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為2(5)、1、2分別適用不同情形,不能兼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㈢ 經濟補償金應該如何計算
一、經濟補償金應該如何計算
1、工作年限乘上月工資。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則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進行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進行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的工資標准進行支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
1、兩者支付條件不同;
2、兩者計算標准;
3、主觀過錯不同。經濟補償不考慮主觀過錯,而賠償金是強調過錯責任的;
4、單向或雙向不同。經濟補償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
5、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6、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2)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職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