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案件訴訟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訴的訴訟費根據案件性質不同而不同: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㈡ 經濟補償金糾紛如何收取訴訟費
法律分析:經濟補償金糾紛訴訟費要看案件性質。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2、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五百元至一千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3、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十萬元;4、撤訴的案件,其受理費減半,由原告負擔。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5、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6、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上訴案件,其一、二審的全部訴訟費用負擔問題,也按此辦法解決;7、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拒不自覺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書的被申請當事人負擔;8、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人如果敗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還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㈢ 經濟案件訴訟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經濟案件的訴訟費標準是分段累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等。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鉛鏈梁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槐運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法院對每個經濟案件的受理所收取的費用都是不一樣的,因為計算的時候都是根據實際可能涉及到的金額來衡量的,所以對於那些數額非常大的案件說訴訟費也將成為非常高的訴訟成本之一。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喚亂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