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的本質和功能是什麼
1、經濟法的本質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階級性;二是指它與相鄰法律部門相區別的法律屬性。2、經濟法是綜合系統調整法;經濟法是平衡協調法;經濟法是經濟集中與經濟民主對立統一的法;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