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照經濟規律發揮作用的社會經濟條件不同,經濟規律可以區分為哪些類型
可分為三種類型:
①存在並在一切社會形態中發揮作用的規律是普遍規律。比如,生產關系必須適應生產力規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節約勞動時間。
②在某些社會形態中存在並發揮作用的規律是普遍規律,如價值規律。
③只在一定社會形態中存在和發揮作用的規律是特殊規律,如剩餘價值規律、按資本分配規律、按勞動力價值分配規律和按勞分配規律。
拓展資料:
經濟法也叫「經濟法」。它是社會和經濟現象之間普遍的、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聯系。它顯示了社會和經濟發展過程的本質。包括生產力運動規律、生產關系運動規律,以及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互作用的規律。 經濟法從屬於自然法。
按照其歷史時期的長短,可分為:
(1)在一切社會經濟形態中發揮作用的共同經濟規律。它們是經濟運動過程的共同本質在所有人類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例如,生產關系必須適合生產力的本質規律。
(2)在某些社會經濟形態中起作用的共同經濟規律是經濟運動過程的共同本質在某些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如價值規律。
(3)在特定社會經濟形態中發揮作用的經濟規律,是經濟運動過程的特殊本質在一定社會經濟形態中的體現,如資本主義社會的剩餘價值規律。
(4)在一定社會形態的一定階段起作用的獨特的經濟規律。例如,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第一階段即共產主義社會特有的經濟規律。
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經濟現象。在社會經濟現象的各種聯系中,既有偶然的聯系,也有客觀的規律性聯系。 客觀規律性的聯系對經濟現象的發展變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種內在的、本質的聯系就是經濟法。經濟規律的作用具有必然性。經濟學家將這種必然性描述為「強行為自己開辟一條道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頁)。在同樣的經濟條件下,經濟規律將繼續再現。
⑵ 試述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政府的經濟職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後,必須嚴格按照 WTO通行規則辦事,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我國政府面臨很多新情況和新挑戰,如何適應新的形勢發展需要,及時改革和調整政府職能,從而在市場化進程中趨利避害,這是當前我國政府面臨的課題,也是我國各省市地方政府面臨的課題。因此,如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政府管理創新,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發揮好政府的作用,已成為各級政府的當務之急。
一、地方政府職能轉變面臨新問題和新挑戰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各級政府對經濟管理的職能經歷了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從逐步放開政府對經濟的直接控制,到逐步實行政府的間接手段為主的宏觀調控,再到"加快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這樣一個不斷探索和創新的過程。地方政府職能也正向著科學化、合理化的方向邁進。特別是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取得了顯著成績,以間接手段為主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和方法有了較大的轉變,決策民主化有了很大提高,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職能不斷加加強。但是,由於長期以來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思想觀念束縛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制約,地方政府職能定位明顯滯後,政府管理職能並未得到根本性的轉變。
從地方政府面臨的現實情況看,當前政府在經濟管理中普遍存在著許多弊端。歸結起來,比較突出地反映在:一是政府職能的設定與履行過程中,還存在著"越位"、"錯位"和"缺位" 的現象;二是存在著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仍未能理順;三是經濟社會發展出現失衡,產業結構面臨重大調整。特別是"三位現象"的存在,一方面影響了市場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職能作用的發揮。現在有不少事情,名義上由政府管著,實際上根本沒有管住;有的管住了守法的,卻沒有管住膽大的;有的該管的沒能管,不該管的卻花費了不少力氣,政府的整個經濟管理看上去架式不小,事實上又顯得軟弱無力。很明顯,政府尚未能通過合理的職能定位,使越位的回歸原位,錯位的糾正過來,缺位的加入進去,總之,政府未能有效地發揮應有的職能。
從挑戰方面看,當前地方政府面臨的挑戰,比較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經濟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深入發展。伴隨著區域集團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際貿易日趨廣泛活躍,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國際資本大規模的快速流動,跨國公司的全球化投資經營,使世界各國的經貿開放程度普遍提高,經濟貿易聯系更加緊密,這就對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經濟的體制、職能和管理的方法必須要與之相適應。二是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與網路化、信息化的普及發展。當今時代,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人們的工作方式、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加上交通運輸業的普遍發展、生產效率的不斷提高,國與國之間的距離正在變小,傳統的生產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費模式都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使政府傳統的管理與服務,在方式方法上受到了比較大的沖擊,網路化和信息化發展的社會現實對政府的管理與服務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三是市場取向改革與市場化的全面、迅速發展。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在經濟社會生活中,市場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一方面與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市場體系還很不完善,需要政府在建立健全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推動市場體系的建設上積極主動地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市場的培育與發展,又要求政府改革傳統的管理模式,以適應市場化發展的需要。這些都是新形勢下政府面臨的新的挑戰。四是我國加入WTO面臨更大的對外開放。在全國范圍內,開放型經濟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這就要求我國的各級政府,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建立起與開放型經濟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法律體系;認真研究如何調整產業結構和國有經濟布局,及時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從微觀活動中有序退出;認真研究如何建立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內資和外資企業、為不同所有制的經濟主體提供平等競爭的市場條件,把行政性審批降到最低限度;認真研究如何為社會提供應有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提高政府的行政運轉效率;認真研究如何在全球化趨勢下加強和改善政府的宏觀調控,規避經濟風險,維護自身的經濟安全和經濟發展。
二、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成為當務之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方政府的職能可以概括為兩個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糾正市場失靈,另一方面超越市場、引導市場。在市場經濟體制比較成熟的條件下,政府一般無須干預,政府的職能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無事可做了。一般來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作用還是相當重要的。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糾正市場的固有缺陷。這是因為,社會實踐已經證明,市場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消極方面:一是市場難以控制總量失衡;二是市場難以完全做到產業結構的合理化;三是市場配置資源難以做到完全到位;四是市場難以控制微觀經濟主體的市場競爭,容易造成經濟秩序上的混亂;五是市場自發運行的結果必然帶來壟斷,使競爭不充分、不完善。為了彌補市場的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擔負起糾正市場的經濟職能。政府通過對市場的糾正,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對經濟發展的消極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場、引導市場。政府幹預市場不僅僅是為了糾正市場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場和引導市場。超越市場就是要求政府能夠站在市場之上,控制市場的總體運行,防止其自發發展造成的危害;引導市場就是要求政府在培養市場和發展市場的同時,協調有關方面,推動市場順利健康發展。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市場缺陷的存在,是政府幹預社會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政府幹預社會經濟活動應確定在什麼樣的規模和范圍之內,就難以准確地做出回答。一般認為,政府幹預市場應該適度。即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尤其是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具體的說,一是政府幹預的范圍應是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是對市場機制的"拾遺補缺"。在市場機制能夠發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領域才需要政府幹預,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二是政府幹預市場的目的應是促使市場機制恢復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場。一般來講,政府幹預市場的方式和力度就不應該是固定不變的,而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在市場經濟不夠發達、市場調節力量還不夠強、或者市場發生失衡時,應適當加大政府幹預的力度;而當市場體系比較完善、市場調節力量增強或市場處於均衡狀態時,就應當緩和政府幹預的力度,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三是政府幹預市場的結果必須要比干預前的情況有所改善和好轉,否則,就不要干預。即政府在准備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之前,必須准確地看清"看得見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增加干預的有效性和准確性。
在我國,由於有著幾十年計劃經濟的傳統歷史,因而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政府起作用的領域多一些。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的職能:一是要堅決從那些不該管的領域退出,強化那些本該屬於政府管理范圍的職能;特別是要強化政府對宏觀管理能力和培育和完善市場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考慮和統籌安排政府部門退出的這些領域,其相應的職能由誰來行使?假如某種職能是由某一行業協會來行使,那麼如何去規范行業協會的行為,使其朝著行為規范、公正、合理、的方向健康發展。三是要形成並確立政府職能轉變的長效機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隨著市場化的不斷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政府職能轉變無疑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模式選擇,它應是隨著市場形勢發展的需要而變化,這就在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健全一種長效的運作機制來適應這種轉變。同時還特別需要制定與其相適應的有關法律法規。四是要不斷提高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素質。隨著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的精簡和政府的職能轉變,逐步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和廉潔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架構,並逐步通過電子政務等手段,實現政務公開,政情公開,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這勢必對政府部門行政工作人員的素質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必須看到,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承諾的兌現,我國的對外開放將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任務尤其艱巨,並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一)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我國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不斷地對政府行政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精簡機構和轉變職能,改革與發展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必須看到,我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的職能仍然未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明顯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進展,政府職能的轉變明顯滯後於政府機構改革的總體進程。
(二)市場取向改革的任務遠未完成
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但市場取向的改革任務遠未完成。雖然,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框架已經初步建立,但是必須看到,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國內市場必然快速開放,這就不可避免地對我國各地市場帶來短期的巨大沖擊,因而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市場開放過程中統籌規劃,建立完善市場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同時順利完成市場開放帶來的結構性調整。
(三)政府職能定位不明確
政府職能問題即政府的職能定位問題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雖然,我國經過20 多年的改革開放,政府機構改革和行政職能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成績和進展。但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至今還未從根本上得到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至今也未能真正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也還沒有很好理順,中央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遠遠未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四)政府職能轉變未能適應市場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
從全球范圍看,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特殊的國情要求我國的各級政府必須適應市場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及時轉變政府的職能。政府的這種職能轉變,既要求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發展要求,又要兼顧參與國際經濟分工與建設國內統一大市場的要求,既要發揮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的比較優勢,又要力爭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最大限度的取得參與國際分工的權益。
三、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重點
在現階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職能,是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當前我國經濟轉軌的新時期,政府的作用與市場經濟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區別。應當看到,我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涉及的問題很多,也比較復雜,從培養和維護有效率的市場的角度來看,當前地方政府的職能,其應著力轉變的重點,主要應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地方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服務的控制者轉變成為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二)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此,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三)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由於"十年文革",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業績,"以GDP為中心",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地方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經濟的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地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的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四)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從我國2003 年發生的SARS危機的教訓可以表明,由於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對疫情信息的不公開,以及有的政府部門中的某些官員的不負責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積擴散傳播,對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安全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政府必須接受這個慘痛的教訓,徹底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向現代的公開型行政體制轉變,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五)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相互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能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⑶ 財政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