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村集體公司村民入股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在當前市場經濟快速發展逐步完善的形勢下,土地的正常快速流轉,是土地作為財產性權利能夠快速升值的唯一出路。隨著大城市、小城鎮模式的城鎮化建設加快,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流向城鎮,農村土地閑置量加大,加之國家鼓勵適合企業經營的工商資本進駐農村,使得農村土地的利用問題凸顯,與此相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問題已成為多數學者乃至整個學術界研究「三農」等農村問題的熱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已成大勢所趨,其中,入股這一流轉方式逐漸被土地承包權人和企業所接受並呈發展之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② 農村哪些人有分紅
農村分紅的主要人群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東以及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農民。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年終可能會有集體收益,這些收益往往來源於土地出租、集體企業利潤等。經過一系列決策程序後,這些收益會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規則,分配給組織內的成員,也就是所謂的「分紅」。誰是這個組織中的成員,誰就有資格享受這種分紅。
二、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東
在農村,有些地區會成立股份合作制企業,這些企業吸收農民投資入股,形成股東群體。企業盈利後,股東根據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分紅權益。因此,持有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的農民,在分紅時能夠獲取相應的收益。
三、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農民
隨著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部分農民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獲取相應的租金或股權。這些農民除了獲取固定的租金外,還可能通過參與土地流轉後形成的農業企業或合作社的分紅機制,獲得額外的分紅收益。因此,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民也有可能獲得分紅。
綜上所述,農村的分紅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農村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東以及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農民。這些人群通過不同的方式參與到農村的經濟活動中,從而有機會享受到分紅帶來的收益。
③ 村委會可以入股成立公司嗎
法律分析:可以。村民委員會可以作為投資主體投資設立公司。村民委員會投資設立公司,應當由村民委員會作出決議。具有投資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員會可以投資設立公司。農村中由集體經濟組織履行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投資主體;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由村民委員會代行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④ 農村土地改革,哪些人可以分得集體經濟股權
就是集體經濟組織裡面的員工,有本地戶口,家庭很貧困,以及一些沒有土地的人,還有一些村幹部,比如會計都可以分得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