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論十大關系】關於經濟方面的內容
論十大關系有關經濟方面的內容主要體現在:重工業和輕工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這四個方面:(1) 在重工業和輕工業的關繫上,毛澤東結合當時中國的社會的真實情況以及蘇聯的發展經驗,認為要在建國初期優先發展重工業,並適當地調整中國輕重工業的佔比,吸取蘇聯重工業一邊倒的經驗,認為工農應該並重,但要以農為本,發展輕工業,在此基礎上大力建設重工業。(2) 在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繫上,毛澤東認為要做到因地制宜,協調發展,由於歷史因素,建國初期我國工業布局存在著沿海工業發展遠超內地的局面,針對這個問題,毛澤東指出,要做到內地與沿海並重,依託地方優勢,發展特色工業,加快腳步,提上我國的總體工業實力。(3)在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繫上,毛澤東強調沒有重工業的發展,就沒有國防實力的進步,只有經濟建設地好,國防工業才能有更大進步。可以考慮暫時削減國防開支,用於支持國內經濟建設,繼而帶動國防事業的發展。(4)在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繫上,毛澤東認為要同時協調好國家與合作社,工廠、生產者和個人之間的多重關系。要做到「軍民兼顧」、「公私兼顧」,在這個方面,要積極吸取蘇聯在農業和工業生產集體化道路上的慘痛教訓,既要發展,又要關注民眾的生活水平,提高民眾的勞動積極性和自主性。中國是個農業大國,更是個人口大國,不協調好這個問題,其後果不堪設想。總的來說,經濟建設方面的內容在十大關繫上佔了很大一部分,可見,毛澤東對於新中國建國初期經濟建設方面的思考和規劃有著頗為獨到,一針見血的見解。拓展資料:《論十大關系》是毛澤東於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5月2日,毛澤東在第七次最高國務院會議上進一步闡述了十大關系 . 然後傳達給黨的高級幹部。並在 1976年12月26日發布於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