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區分網路詐騙
在現在的生活中,我們面臨著網路的便捷,幾乎足不出戶就可以生存下去。那麼對於一些犯罪分子來說,在網路的時代,他們也只需要操控著網路便可以使人們被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網路詐騙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利用盜號和網路游戲交易進行詐騙
(1)、冒充即時通訊好友借錢。騙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戶密碼,然後冒名頂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錢。特別要當心的是犯罪分子通過盜取圖像的方式用「視頻」聊天詐騙,遇上這種情況,最好先與朋友通過打電話等途徑取得聯系,防止被騙。
(2)、網路游戲裝備及游戲幣交易進行詐騙。一是低價銷售游戲裝備,讓玩家通過線下銀行匯款;二是在游戲論壇上發表提供代練信息,代練一兩天後連同賬號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賬號時,雖提供了比較詳細的資料,待玩家交易結束玩了幾天後,賬號就被盜了過去,造成經濟損失。
(3)、交友詐騙。犯罪分子利用網站以交友的名義與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後以缺錢等名義讓事主為其匯款,最終失去聯系。
二、網路購物詐騙
(1)、多次匯款——騙子以未收到貨款或提出要匯款到一定數目方能將以前款項退還等各種理由迫使事主多次匯款。
(2)、假鏈接、假網頁——騙子提供虛假鏈接或網頁,交易往往顯示不成功,讓事主多次往裡匯錢。
(3)、拒絕安全支付法——騙子以種種理由拒絕使用網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4)、收取訂金騙錢法——騙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數額的訂金或保證金,然後才發貨。利用事主急於拿到貨物的迫切心理以種種看似合理的理由,誘使事主追加訂金。
(5)、約見匯款——網上購買二手車、火車票等詐騙的常見手法,騙子一方面約見事主在某地見面驗車或給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電話就馬上匯款,騙子利用「來電任意顯軟體」冒充事主給其朋友打電話讓其匯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質、低廉的山寨產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貨後連呼上當,叫苦不堪。
三、網上中獎詐騙
(1)犯罪分子利用傳播軟體隨意向郵箱用戶、網路游戲用戶、即時通訊用戶等發布中獎提示信息,當事主按照指定的「電話」或「網頁」進行咨詢查證時,犯罪分子以中獎繳稅等各種理由讓事主一次次匯款,直到失去聯系事主才發覺被騙。
四、「網路釣魚」詐騙,作案手法有以下兩種:
(1)、不法分子大量發送欺詐性電子郵件,郵件多以中獎、顧問、對賬等內容引誘用戶在郵件中填入金融賬號和密碼。
(2)、不法分子通過設立假冒銀行網站,當用戶輸入錯誤網址後,就會被引入這個假冒網站。竊取用戶銀行賬號、密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