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五年計劃從哪年開始
法律分析:中國從1953年開始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從「十一五」起,「五年計劃」改為「五年規劃」。五年規劃(原稱五年計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歷年五年規劃時間如下: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第二個五年計劃:1958-1962;第三個五年計劃:1966-1970;第四個五年計劃:1971-1975;第五個五年計劃:1976-1980;第六個五年計劃:1981-1985;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第八個五年計劃:1991-1995;第九個五年計劃:1996-2000;第十個五年計劃:2001-2005;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2010;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第十四個五年規劃:2021-202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2021-2025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
⑵ 從什麼開始五年計劃開始改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六五」計劃
「六五」計劃是繼「一五」計劃後的一個比較完備的五年計劃,是在調整中使國民經濟走上穩步發展的健康軌道的五年計劃。
「六五」計劃簡介:
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
第六個五年計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1981~1985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劃」,簡稱「六五」計劃。1980年2月,國務院決定重新制定中長期計劃,醞釀編制「六五」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