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哪個監獄
江蘇經濟犯罪一般去江蘇本地監獄。比如南京監獄等等。
監獄的作用如下:
1、懲罰功能。是指國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於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而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2、改造功能。是指監獄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應的總和;
3、防衛功能。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防止其再犯罪,同時警戒、威懾、教育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們不至於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應的總和;
4、特殊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剝奪其人身自由,使他們與社會隔離,失去再犯罪的條件,以防止服刑期間重新違法犯罪;
5、一般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的懲處以震懾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三條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第四條 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
❷ 經濟糾紛派出所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不屬公納指安機關管轄,一般不予受洞伍配理。除非出現因經濟糾紛產生斗毆等情節,公安局應對糾紛中的肇事方或過錯方視情節給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罰款的處罰;糾紛雙方均有錯且又均符合治安處罰條件的,必須視情節分別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橘雀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第二十八條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律師對公安機關立案提出異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認真核查。 有證據證明公安機關可能存在違法介入經濟糾紛,或者利用立案實施報復陷害、敲詐勒索以及謀取其他非法利益等違法立案情形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書面說明立案的理由。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書面說明立案的依據和理由,連同有關證據材料回復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❸ 怎樣判斷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
判斷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方法:
1、 二者的內涵不同 :
(1)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而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它的實施主要是通過制定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引起經濟活動主體的利益關系變動來完成的。
(2)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行政機構,採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標、規定等行政措施來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它的實施主要是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通過行政系統、行政層次及行政區域中的一些主管單位極其所屬職能部門進行調節來完成的,這種調節是通過縱向性的逐級下達而實現的。
2、二者的外延不同 :
經濟手段包括經濟計劃和經濟政策。經濟政策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區域政策、匯率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產品購銷政策等;經濟計劃在我國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計劃、五年規劃、年度規劃等。政府制定了經濟計劃以後,便可以選擇相應的經濟參數來具體實施經濟政策。在現實生活中經濟參數是和商品、貨幣、價值范疇相聯系的,如價格、稅率、利率、匯率,等等。
拓展資料:
經濟手段:這是指政府在自覺依據和運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藉助於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濟杠桿是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價值形式和價值工具,主要包括價格、稅收、信貸、工資等。
也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來影響和調節經濟活動的措施。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國家在宏觀調控中最常用的經濟手段。國家還可以通過制定和實施經濟發展規劃、計劃等。對經濟活動參與者進行引導,以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不同分類
1、按照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和授權性規范;
2、按照法律規范內容的確定性程度可以分為確定規范和非確定規范;
3、按照法律規范機關、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為法律、法令、條例、決議、命令、守則、合同、標准、規章制度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在市場經濟下的行政手段,同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行政手段相比,無論在機制、運用界限和條件等方面,都存在這顯著的差異。現階段,行政手段主要表現為四種方式,改變了過去單一的縱向的情況,其機制與功能也隨之改變。
行政命令方式
這是憑借國家政權的權威和權力,主要通過發布命令、指示等形式,由上級按縱向垂直的上下級隸屬關系,直接調節和控制下級的經濟活動,帶有強制性。
行政引導方式
行政引導方式是指上級對下級的經濟活動的控制,不採用命令的方式,而是採用指明方向、加以引導,進行說服規勸。這種引導手段在一定條件下將取代行政命令手段,並日益顯示出其在行政手段中的重要性。
行政信息方式
這一方式的主要特徵是,上級對下級的經濟活動,存在需要加以調控的必要,但既不採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也不採取說服、引導的方式,而是通過各種信息渠道和工具,提示下級在經濟活動中應該照上級意圖自行抉擇,從而起到宏觀調控的某種作用,這種方式將突破行政手段縱向聯系的典型運用方式,而向橫向聯系方面發展。
行政咨詢服務方式
這是指行政系統的上下級之間或地方政府之間,就經濟活動的某些疑難問題提供咨詢服務,如提出可行性論證的建議,對重大工程提出關鍵的個性意見,從而提高某些經濟活動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實際上就是達到了行政咨詢的預期目的。這也是值得提倡和發展的行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