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南建立省是哪一年
是在1988年4月,1988年4月,撤銷廣東省海南行政區,設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
歷史沿革:
1950年後,海南的建置為行政區,1951年設行政公署,駐瓊山。在島的南半部地區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駐保亭縣沖山鎮(今五指山市沖山鎮)。全省共設珠江、東江、西江、粵中、南路、興梅、潮汕、瓊崖等8專區和北江臨時行政委員。
1950年5月海南島宣告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性管制。次年4月,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稱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職權。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區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
1976年10月改稱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79年,廣東省直轄廣州、海口、汕頭、湛江、茂名、佛山、江門、深圳、珠海、韶關等10市,分設韶關、惠陽、梅州、汕頭、佛山、湛江、肇慶等7地區和海南行政區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轄14市、92縣、3自治縣。
1980年1月,改稱海南行政區公署。1984年10月撤銷海南行政區公署,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海南行政區管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並直轄瓊山、文昌、臨高、澄邁、瓊海、屯昌、儋縣、萬寧、定安9縣1市,設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
1987年,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4月,撤銷廣東省海南行政區,設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
2012年6月21日,民政部公告宣布,國務院正式批准,撤銷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建立地級三沙市,政府駐西沙永興島。
2018年6月3日,經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調研、統籌規劃,決定設立海口江東新區,將其作為建設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點先行區域。
(1)海南省在哪裡建經濟特區擴展閱讀:
海南,簡稱「瓊」,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海口。海南省位於中國最南端,北以瓊州海峽與廣東省劃界,西臨北部灣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越南相對,東瀕南海與台灣省對望, 東南和南邊在南海中與菲律賓、汶萊和馬來西亞為鄰。
省內的三沙市是中國地理位置最南、總面積最大(含海域面積)、陸地面積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級區劃。海南省下轄4個地級市,5個縣級市,4個縣,6個自治縣;截至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25.76萬人。
海南省陸地(主要包括海南島和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總面積3.54萬平方公里,海域面積約200萬平方公里。海南島是僅次於台灣島的中國第二大島,海南省是中國國土面積(含海域)第一大省。
海南別稱瓊崖、瓊州,西元前110年,中央政府在海南島設置珠崖郡、儋耳郡,屬交州刺史管轄,標志著海南正式納入中國版圖。1988年4月13日,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劃出,獨立建省,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正式成立。海南經濟特區是中國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省級經濟特區。
2018年4月13日,黨中央決定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2018年6月3日,經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調研、統籌規劃,決定設立海口江東新區,將其作為建設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重點先行區域。
㈡ 海南省是什麼時候成立獨立省
海南省是1988年4月26日成立獨立省。
海南省的發展如下:
1、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設立海南省的議案。
2、海南省,簡稱「瓊」,省人民政府駐海口市。
3、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劃定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
海南省的歷史沿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海南島的建置為行政區,1951年設行政公署,駐瓊山。
2、在島的南半部地區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駐保亭縣沖山鎮(今五指山市沖山鎮)。
3、1950年5月海南島宣告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管制。次年4月,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稱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
4、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職權。
5、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區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1976年10月改稱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80年1月,改稱海南行政區公署。1984年10月撤銷海南行政區公署,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綜上所述:隨著時間的推移,海南省經歷了行政地位的變遷,從最初的海南行政區升級為海南省,逐漸形成了現今的行政體制。如今,海南省作為中國的一個省級行政單位,擁有獨立的政府和行政許可權,負責管理海南省的經濟、社會事務和公共事業。海南省的歷史沿革和行政地位的變遷,反映了海南島的發展進程和中國政府對海南地區的重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23修訂)》
第八十四條
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決定,制定法規,在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制定浦東新區法規,在浦東新區實施。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法律規定,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實施。
㈢ 1988年建立的經濟特區是哪裡
海南省。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兩項決定,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
20世紀80年代初,在開放深圳、珠海、汕頭、廈門4個經濟特區的同時,中央高層把目光投向了中國第二大島海南島。經過幾年的醞釀和籌備,1988年4月13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設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議案。
(3)海南省在哪裡建經濟特區擴展閱讀
海南省經濟特區是國家根據經濟開放性的需要,選定一些具有對外經濟往來條件優越的地方,配套以特殊的政策,以利於對外開放和帶動國內經濟進步的特別經濟區。在世界經濟越來越頻繁的交往中,我國順應歷史潮流,於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 1988年海南建省,開始以更優惠的政策,更大步伐,走著一條更為艱辛,也更為輝煌的特區之路。
十幾年的努力與實踐,經濟特區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窗口。經濟特區從小到大,由出口特區、出口加工區到綜合型多功能形態形成的發展過程,體現了中國人不倦的探索精神和無窮的創造度。